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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环保厅局长座谈会发言摘登(三):适应新常态 谋划“十三五”

2015-08-31 08:29来源:中国环境新闻微信关键词:大气环境环境监测十三五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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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改革创新 理性协调融合发展

环境保护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司长 郭承站

核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辐射环境安全是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内容。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保障生态环境和辐射环境“两个安全”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共同使命。

我国现有核电机组52台,研究堆和临界装置19座,核燃料循环设施10座,在用放射源12万多枚,射线装置近13万台(套)。30多年来,核与辐射安全取得了良好业绩,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好评。这些成绩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得益于环境保护部党组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省(市)环保厅局长的认真负责和全系统同志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十个坚持”的实践探索和“严慎细实”的工作作风。

“十三五”环境管理改革与创新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都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话题。陈吉宁部长强调,要处理好传承与创新的关系,要充分继承一代代环保人积淀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针对发展中的新问题新挑战,不断解放思想,推动工作创新。我的理解是,改革创新的实质就是在全面继承弘扬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把以前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把以前做好的事情做得更好,与时俱进,持续创新。这也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30年坚持的基本理念。

自1984年国家核安全局成立以来,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经历了“起步探索、整合提高、快速发展”3个阶段,建立了一套立足国情、接轨国际的监管体制和法规标准体系,培育了一支信念坚定、素质过硬、执法严格的监管队伍,探索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十个坚持”的实践经验。“坚持文化引领、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靠机制、坚持接轨国际、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严管理、坚持持续创新、坚持夯实基础、坚持团结协作和坚持从我做起”的“十个坚持”是中国特色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探索实践和经验总结。

我国是世界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发展大国,核电在建机组最多、发展最快。核电发展和“走出去”战略、核安全观与核安全政策使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迈入由大国向强国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机遇和挑战并存。一是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核安全;二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落实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实现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目标指明了方向;三是深化改革、科技创新为全面提高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和能力提供了动力;四是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更加关注核与辐射安全。在看到机遇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同时面临着“发展快、任务重、要求高、风险大、能力缺、社会接受度低”等6方面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面对新机遇、新挑战,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总体思路是瞄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目标,科学统筹“十三五”规划,全面夯实核安全监管大厦“四块基石、八项支撑”,着重法治和能力建设,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要全面总结评估“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情况,科学制定“十三五”规划,使“十三五”规划符合中央要求,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符合行业发展需求,符合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实际,衔接环境保护规划,接轨国际合作,目标明确,责任落实。

要全面夯实核安全大厦的“四块基石、八项支撑”。四块基石包括:一是法规制度,加快《核安全法》立法进程,完善法规标准体系;二是机构队伍,加强机关、监督站和技术支持单位“三位一体”的机构队伍建设和各级地方政府辐射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基层监管一线人员的培训,全面提升全国监管队伍整体水平;三是技术能力,尽快建成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为科技创新和能力提升提供平台、夯实基础;四是精神文化,大力弘扬“核安全精神”,强化监管队伍忠诚、干净、担当意识,加强行业和全社会核安全文化培育,提升全社会对核能、核安全的理解和认知水平。

八项支撑包括:一是审评许可,规范优化18项行政许可,依法从严审评许可,固化审评许可机制,提高审评许可效率;二是监督执法,提高依法监督执法能力,依法开展日常、专项和综合监督检查,涉及中央事权的核设施等监管对象,由国家核安全局统一从严开展监督、检查和执法,涉及到地方事权的核技术利用、电磁、伴生矿、放射性物品运输等监管对象,尤其是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地方环保部门应加大关注、落实责任、强化分级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三是辐射监测,全面加强辐射监测网络和能力建设,完善常规、应急和监督性监测体系,及时发布监测数据;四是事故应急,完善应急预案,培养应急意识,加快国家核应急救援队和地方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全面提升核与辐射应急水平;五是经验反馈,健全经验反馈管理体系,搭建信息反馈平台,健全国家核安全局经验反馈体制机制;六是技术研发,制定政策研究、技术研发的规划计划,培育科研队伍,保障科研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加快成果转化;七是公众沟通,加强顶层设计,构建“中央督导、地方政府主导、企业作为、公众参与”的公众沟通机制,发布公共宣传方案,推进核与辐射安全公众沟通机制化、规范化、常态化;八是国际合作,瞄准国际前沿,跟踪国际形势,借鉴先进经验,提升国际化监管水平,保障在建和运行核设施安全,支撑核电走出去。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与环境保护同呼吸、共命运,使命相同、目标一致。“十个坚持”是30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实践探索,“四块基石、八项支撑”是“十三五”以及中长期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总体思路,“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是一贯坚持的根本方针,“严慎细实”是始终倡导的工作作风。我们必须在“四个全面”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准确定位核安全,把辐射安全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深度融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实事求是”的理论精髓,贯彻习总书记提出的“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落实“三严三实”的作风要求,遵照陈吉宁部长最新强调的处理好“传承与创新、依法行政与体制改革、总量与质量、中央与地方”四个关系和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市场化、信息化”的“五化”要求,用“融合发展”的思路整合资源、汇聚力量、破解难题,努力构建核安全监管大厦,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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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环保厅局长座谈会发言摘登(一):适应新常态 谋划“十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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