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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7年桂林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计划》全文

2015-09-22 17:2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脱硫脱硝脱硝工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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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机构成立

2012年以来,我市相继印发了《桂林市空气质量预警及应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桂林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桂林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桂林市环境保护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形成了配套的督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由市环保局牵头的空气预警应急领导小组和预警应急办,预警应急办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及时发布应急预警信息,并督促各督查组进行督查及反馈督查情况;成立了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环保局作为牵头单位开展相关的整治工作。

1.3.2淘汰落后产能

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关闭关停了一些工厂和生产线(如关闭全州湘塔水泥立窑、关闭灵川县远东化工厂、撤销莱茵公司在兴安县城的生产线等);对市区原废气污染大户(如三金药业、南药等)实行了退二进三搬迁技改;实施工业废气污染减排(完成国电永福发电有限公司4#燃煤机组脱硝工程、关闭其烟气旁路工程;完成南方水泥厂、海螺水泥厂脱硝工程)。2014年全年累计淘汰铁合金产能34.7万吨,水泥产能84万吨,造纸产能3.03万吨,制革5万张。

1.3.3开展专项整治

由市环保局联合市住建委、公安局、城管委等部门对建筑施工工地的扬尘及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执法;定期对全市新建建筑工地进行巡查;集中开展餐饮业油烟整治管理工作;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工作,2014年开始在市建成区全面开展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1.3.4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稳步推进

我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为起点,从2011年开始强力推进清洁生产工作,通过编制年度清洁生产计划,制定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相关人员及部门实施有效监管。2012年我市共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63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14家,对7家未按规定要求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的重点企业,由所在辖区县级环保部门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2013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5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46家。2014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16家。

1.3.5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工作

为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环保监管机构能力建设,推进全面实施机动车尾气污染环保检验和环保标志管理,2014年由市环保局牵头制定了《桂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桂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桂林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发展规划(2011-2015)》等文件。2014年我市共设立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站点19个,于2014年4月1日起正式启动新购置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9月1日起全面开展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首次核发(免检、免收费)工作,当年完成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28.3万张(新车绿标5.8万张),其中新车环保标志发放率100%,在用车(含新车)环保标志发放率81.63%。完成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系统(一期)项目建设。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分时间对“黄标车”限行、加快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辆,强制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共12495辆。开展对市区大部分加油站污染治理改造工作,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47家,储油库1个,油罐车容积486立方米。开展对排放黑烟机动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同步开展油品提升检查。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等工作措施,稳步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

1.3.6完善城区大气自动监测网络建设

我市于2008年开始逐步更新大气监测站点的自动监测设备,增加了PM2.5、CO、O3等设备,目前已达到了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要求,具备了PM2.5等6项指标监测和AQI等7项数据实时发布能力,定期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报告。

为完善城区大气自动监测网络建设,我市于2014年8月启动《桂林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旨在解决空气质量评价点数量不达标、现有测点分布不均匀、覆盖面不全等问题,拟在雁山、秀峰、叠彩、临桂四个城区优化选点建设国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点共4个(每城区1个)。于2014年12月启动《桂林市环境空气质量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方案(一期)》编制和资金筹集工作,拟在各城区划分25个网格预警点,开展颗粒物监测。通过在全市范围内铺设污染监测点位,了解点位监测数据的变化和发展趋势,为我市大气污染提供预警服务,提升大气污染预警预测水平,有的放矢地对污染源进行管理,切实将污染态势遏制在萌芽状态,逐步提高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水平。

1.4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工程,成因复杂、矛盾叠加、涉及部门多、牵涉面广,尽管我市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目前的防治形势还非常严峻,任务还非常艰巨,不容乐观。在治理过程中发现了许多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机制上:缺乏有效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及问责等机制。

目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联动机制尚不完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难以形成,存在部门“单打独斗”现象,没有形成一股合力;对大气污染防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考核、问责的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压力仍未有效传递到基层,一些部门和县(区)政府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存在观望和被动应对情况;没有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政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等机制尚未形成,无法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2)管理上:监督管理存在盲点、漏洞。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涉及部门多,并互有交叉,监督管理上存在一些盲区,管理不细,执法不严,措施不到位。如处于“三通一平”阶段、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已开挖、农民自建房等工地扬尘缺乏监管,渣土运输监管职责未有效落实等。另外,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一些制度(如有奖举报、问责等)和标准尚未建立或不完善,导致有些执法和管理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3)保障方面:清扫、洒水能力建设亟需加强

目前,我市仅有洒水车16台,道路机械化清扫车、洒水车、冲洗车、人员配备等方面严重不足,远远达不到目标责任状中主要路段洒水每天不少于6次、次要路段不少于4次的要求。

(4)空气监测点位少,代表性不足

目前,我市城区共有4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点,随着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城市建成区不断扩大,人口数量不断的增加,现有监测点已经难以全面、真实地反映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国家要求,在2017年前,这些点位不能增加和调整。

此外,我市的大气污染状况也受地形地貌和外来因素的制约:一是独特的地形地貌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扩散,二是区域性的外来输送源对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些影响因素是一直客观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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