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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清镇市政府购买第三方监督服务 方便了谁?

2015-11-10 10:45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黄运关键词:环保第三方监督环保NGO监测数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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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与开阳4家磷化工企业签订第三方监督协议书,这意味着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将以合同的形式,对4家磷化工企业的环保行为进行监督;以合作的形式,共建环境友好型企业。

这样的监督协议,在贵阳已不是新鲜事儿。

早在2012年,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便与贵州好一多乳业有限公司签订环保第三方监督协议,这是我国第一个由环保NGO承担第三方监督任务的案例。

专人盯防,一旦发生污染立即通知企业处理

近年来,广铝公司贵州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扬尘、废气,并污染了当地的水源地,影响了当地村民的生活质量。

于是,政府指派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对这家企业进行监督,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授权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派遣工作人员,调查并查验厂域污染源及环保治理设施,以明确污染责任方。

同时,由政府推选当地村民,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对其进行环境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颁发监督聘书,对广铝周边企业进行实时监督。

经现场调查,广铝贵州分公司的原材料粉碎工艺存在噪声超标问题,首先由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向清镇市生态文明建设局(以下简称生态局)和广铝公司递交调查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再由生态局安排监测人员现场检测,以监测数据为依据,要求广铝贵州分公司限期整改,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设立企业—村民热线,一旦发生噪声污染、扬尘污染、空气污染或水污染,村民可以立即联系企业,要求即刻处理。

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每月以报告的形式,将监督情况汇总,报送生态局,方便生态局了解当地的环境污染情况。截至目前,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已报送督查情况12期。

事实证明,通过第三方监督机制,广铝公司和村民建立了良性互动关系,双方友好交流,合理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政府购买服务,环保NGO协助监督

这是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近年来开展第三方环境监督过程中的一个典型案例。

长期以来,环境执法存在着环境监察人员不足、手段相对单一、某些法律执行难、公众参与程度不够等情况。环境执法部门对污染企业进行处罚之后,由于人力有限,无法全过程对企业履行环保监督职责。政府职能部门未能及时了解企业污染状态,导致污染企业周边居民无法有效维护自身合法的环境权益。

要解决这些问题,环保部门需要积极向社会借力,使环保行政执法与公众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紧密结合,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执法监管模式。改革环境监管体系,成为各级政府环保部门的迫切需求。

清镇市政府积极践行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提出了“政府向民间环保组织购买第三方环保监督服务,NGO协助环保行政部门监督”的创新模式。这一模式通过政府与环保NGO签署合作协议,由NGO对政府和企业同步开展监督,既监督政府及环保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又监督企业安全环保生产与履行环保义务。

原标题:第三方监督机制,方便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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