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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全国首例公民个人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简析

2015-06-29 09:24来源:环境法律实务关键词:环境污染环境公益诉讼环保NGO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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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污染事实——美丽的红枫湖、百花湖被污染了

(一)红枫湖与百花湖

红枫湖为国家4A级景区,位于清镇市西面,距清镇城区5公里,水域总面积57.2平方公里,蓄水量可达6亿立方米,比北京十三陵水库大12倍,相当于6个杭州西湖,为贵州高原人造湖之最,素有高原明珠美誉。入湖河流主要有羊昌河、麻线河、后六河、麦翁河等。红枫湖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末,最初的主要功能为灌溉、发电,红枫电站是乌江水系支流猫跳河六级电站中的第一级电站。随着时代发展,红枫湖增加了旅游功能,再之后其主要功能演变为城市供水,灌溉、发电、旅游退到了次要地位。

百花湖位于清镇市东面,距清镇城区4公里,水域面积14.5平方公里,1987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列为贵州省第一批省级风景名胜区之一。入湖河流主要有猫跳河、东门桥河、长冲河、麦西河、板坡场沟等。百花湖建成于1966年,位于猫跳河梯级开发的第二级,其功能及演变过程同红枫湖。

红枫湖和百花湖现在是贵阳市重要的饮用水源地,与阿哈水库合称“两湖一库”,每天向贵阳市城区、清镇市、白云区供水约55万吨,提供了贵阳市城区城市用水量的60%,供应着120多万市民的饮水,地位极其重要,是贵阳市民珍贵的“三口水缸”!

(二)蔡长海当上了“河长”

只有红枫湖、百花湖,当然不成其为故事,还得有故事的主人翁蔡长海。提到蔡长海,不得不介绍母亲河保护的贵阳模式——“贵阳市绿色江河全民保护行动,”是该活动让他当上了“河长”。

贵阳市境内有长江、珠江两大水系共计98条河流,其中涉及贵阳市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红枫湖、百花湖、阿哈水库、花溪水库、松柏山水库、南明河及其周边的河流有33条河流或河流段。为有效保护全市400万人的水源不受污染,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等单位于2010年3月22日“世界水日”发起“贵阳市绿色江河全民保护行动”。该活动由中华环保联合会、贵阳日报传媒集团、贵州省贵阳市两湖一库环保基金会、贵阳市志愿者协会主办,得到了贵阳市水利局、贵阳市环境保护局的支持。该活动以NGO牵头并负责具体运作,公众参与河流认领保护为基础,司法支持为保障,旨在发动全市机关、团体、学校、企业、家庭认领98条河流,定期巡查,行使公民监督权,整合人大、政协、行政、司法、新闻、NGO、公众7种监督形式,使各种力量之间能够及时有效沟通,在发挥其各自优势的同时,协助其他体系的工作,建立长效管理和监督机制,探索出一条河流保护的新路,最终创建中国母亲河保护的“贵阳模式”。

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是贵阳市首家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间环保组织,于2010年3月由我国著名探险家、贵阳日报传媒集团资深记者黄成德创建成立。该中心以传播和践行生态文明为宗旨,倡行公民关注、参与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通过公众环境教育和各种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

蔡长海系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的一名环保志愿者,于2011年4月自愿参加了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发起的“贵阳市绿色江河全民保护行动”,与中心签订了为期2年的河流认领责任书,认领了清镇市境内的东门河、猫跳河、麦翁河、麦包河、一道沟5条河,并“走马上任”,成为名副其实的“河长”。虽然只是名义上的“河长”,但蔡长海较了真,认领期间,蔡长海发动其他志愿者一起组成巡河小组,并自担组长,对认领河流定期巡查。

(三)“河长”守护的河流被污染了

2011年5月28日深夜,在清镇市董家田村附近经营屋面防水胶厂的龙兴光,因为存储的30余吨有毒化工废液被工商部门查扣。为逃避处理这批原料需要支付的罚金,龙兴光竟然将废液偷偷直接排入污水沟,不料被附近巡逻的公安人员逮个正着。尽管违法行为及时被制止了,但是其中8吨有毒废液已经进入了污水沟,该水沟是东门河的支流,东门河下游流入百花湖,已经对百花湖及相应水域造成了污染。经检测,其排放废液中苯的含量达1476.82m g/kg,超过三类水域安全标准147682倍,同时,苯酚超标3180倍、苯并芘超标2771.4倍。苯并芘是具有强致癌性的有机化合物;苯也是一种致癌物质,对中枢神经系统会产生麻痹作用,会引起急性中毒;苯酚是具有腐蚀性的有毒物质,能使蛋白变性,对皮肤、粘膜具有强烈的腐蚀作用,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或损害肝、肾功能。2012年6月,清镇市环保法庭以污染环境罪和非法经营罪对龙兴光数罪并罚,作出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处罚金10万元的判决。

原标题:【案例】全国首例公民个人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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