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市政污水政策正文

《重庆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实施方案》(全文)

2015-11-24 15:3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乡镇污水重庆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二)投资变化对收益的影响。

现有回报机制边界条件基于新建、在建与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投资58亿元测算,当项目全面建成后,若在建及新建项目建设投资增加幅度超过18%时,自筹资金的收益率将低于5%;当在建及新建项目建设投资减少幅度超过15%时,自筹资金的收益率将高于8%。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庆环投公司要高度重视对建设投资的控制。

(三)风险控制机制。

1.污水处理负荷保底控制机制。

乡镇污水排放具有较强的波动性,且污水管网极不完善,有可能实际污水处理量远低于设计预期,导致乡镇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下降,实际收益难以达到预期水平。

保障机制:为降低此类风险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造成影响,在合同中明确收益保障机制,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按设计规模的90%承诺支付乡镇污水处理服务费。以每个计费周期为整体测算,当周期内累计处理污水总量未达到设计规模的90%时,由区县(自治县)财政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总设计处理能力的90%予以补足。

控制机制:当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平均负荷率达到设计规模的95%时,自筹资金收益率可达到8%。当平均负荷率超过设计规模的95%时,对95%以内部分,区县(自治县)财政仍按3.12元/吨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对超出95%至100%的部分,区县(自治县)财政仅按1.43元/吨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对超过100%至120%的部分,在3.12元/吨的基础上按超出比例上浮计费;超过120%时,为确保设施不被损坏,应采取溢流措施,并尽快扩大处理能力。

2.物价指数与污水处理服务费调整机制。

电费、药剂费、污泥外运费等成本的波动对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成本有着直接影响,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时,重庆环投公司收益率会明显降低。为降低风险,未来执行的乡镇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挂钩。

以特许经营期起始年作为基准年,若计费周期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基准年相比涨幅未超过10%,项目投资收益率均高于5.1%,处于可接受的收益范围内。当计费周期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基准年相比涨幅超过10%时,超出10%的部分每新增5个百分点,污水处理服务费上涨0.04元/吨。

3.人工成本与污水处理服务费调整机制。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总运营成本中人工成本约占28.6%左右,因此人工成本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经营成本影响较大。参照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污水处理服务费调整机制,针对人工成本变化建立污水处理服务费调整机制。

以特许经营期起始年的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基准,若计费周期内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较基准年相比涨幅未达到15%,保持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不变。若计费周期内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较基准年相比涨幅超过15%,超出15%的部分每新增5个百分点,污水处理服务费增加0.02元/吨。

4.基准利率与污水处理服务费挂钩机制。

将投资收益率浮动范围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挂钩,以特许经营期起始年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基准,保持同比例变化。在计费周期内,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与基准年相比,若上浮或者调低10%,对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增加或者降低0.06元/吨。

八、项目资产永续经营

全市1584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产权均归重庆环投公司所有,并永续经营。

九、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义务和责任

(一)保障服务。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人员或机构,在项目建设用地、项目审批、施工建设、资产划转、资产收购时,配合重庆环投公司开展相关工作,提供相应保障。

(二)配套管网建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承诺按期完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并承担维护管理责任。

(三)行政审批。对项目尚未完成的行政审批,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承诺加快办理并完成有关行政审批手续。

(四)费用支付。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按月足额向重庆环投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支付。重庆环投公司保留追索违约金的权利。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长期拖延或拒不支付合同约定的乡镇污水处理服务费,市财政局应从向区县(自治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渠道直接划拨至重庆环投公司,以抵扣拖欠费用。

(五)最低收益。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保证重庆环投公司对项目的最低运营收入,如果一定期限内的投资收益率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5年期以上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给予一定补偿,以确保重庆环投公司达到最低营运收入标准。

(六)特许经营的排他性。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内不得批准任何个人和企业进入特许经营区域从事乡镇(含撤并乡场镇)污水处理服务。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污染防治查看更多>乡镇污水查看更多>重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