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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治理“土小”企业污染的难点到底在哪里?
县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与县环保局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座谈,检察官获悉,今年新修订的环保法实施后,县环保部门大力治理“土小”企业污染。截至6月底,全县有5家相关企业被责令停止建设,有6家相关企业被责令停止生产,14家污染严重的“土小”企业被强制拆除。
“这些都是家庭作坊式生产的小企业,他们为了逃避打击,采取打游击、捉迷藏方式,有的昼伏夜出,偷偷生产;有的一查就停,一走就干。”县环保局一位副局长披露,这些企业投资小、生产工艺简单、建设周期短,有的搬迁到其他乡村继续生产,被查处后很快就能恢复生产。由于成本低、利润极大,许多企业顶风建设生产。这位副局长感叹,“要想彻底治理,难度真的很大”。
检察官们还了解到新出现的不利走势: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大政方针下,国家要求三地率先在交通一体化、生态环保、产业升级转移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对治污提出明确要求。受区位影响,被河北省依法取缔的部分“土小”企业偷偷移至夏津县,继续违法生产、非法排污。
从另一角度分析,如此走势,加重了该县治理“土小”企业污染问题的难度。
联动执法见效
“家庭作坊式生产小企业打游击、捉迷藏,政府真就管不住吗?”
“区位产业转移形成的治理难态势真就无法遏制吗?”
夏津县民行检察官经过仔细调查分析,摸清这样的事实: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环境污染治理涉及环保、建设、交通等多个部门,而多头执法极易出现治理乱象。由于基层环保部门人员少、力量弱,执法单打独斗,覆盖范围有限,对污染严重的“土小”企业也无权关停取缔,再加上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不畅,难以形成强大的联动执法合力,这恰恰是“土小”企业污染治理的难点和关键所在。
针对监管困境,着眼于彻底治理“土小”企业污染,夏津县检察院在山东全省检察机关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期间,立足本县现实,向县委、县政府呈报了《关于“土小”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情况的报告》,这份报告提出了四条对策建议:“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强化协调配合,确保共同发力;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加强宣传教育,实行群防群治。”
夏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依据这份报告先后作出“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该打击的坚决依法打击处理,还人民群众一片蓝天碧水”和“组织各相关部门参与,定期开展‘土小’企业专项整治活动。”的专项批示。
7月19日,夏津县召开“土小”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成立了包括环保局、发改局等9个部门以及所有乡镇参与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开展全县范围内的专项整治活动。
在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中,夏津县共责令停产“土小”企业34家,停建6家,拆除设备9家,同时建立起“村居发现、镇乡取缔、县直监管”的三级监管网络。
眼看年关将至,夏津县民行检察官王菲回顾半年来治理“土小”污染企业的历程,她这样说,“虽然还是有顶风作案的,还是有死灰复燃的,但长效监管机制建立了,治理也肯定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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