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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信息动态管控 违法行为从重处罚

2016-01-29 15:34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周雁凌 季英德 董若义关键词:环境质量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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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污染源动态信息库

分3个阶段实施,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动态管理数据共享

为确保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比例和排污单位的选定科学合理,山东省环保厅制定了《山东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建设方案》,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都要建立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结合移动执法系统,实现全省联网、动态管理,具备信息录入、更新、编辑、查询、统计、摇号等功能。

山东省环保厅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排污申报、污染源普查和环境统计数据,逐步建立完善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将其作为随机抽查的基础。动态信息库排污单位要涵盖重点污染源和列入日常环境监管的污染源。动态信息库软件要预留与其他环境管理系统的接口,实现与移动执法、企业信息网上直报等系统之间的互通共享和实时更新。

按照计划,山东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建设将分3个阶段进行。其中,今年1月底前为信息采集、编码审核阶段,要求各市环保部门组织县(市、区)环保部门对辖区内污染源进行摸底排查,建立污染源清单,并进行固定编码。

2016年2月~2017年12月为第二阶段,主要进行软件开发、信息录入和汇总审核。根据摸底调研情况,采集污染源基本信息,确定动态信息库软件建设内容,拟定政府采购计划,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软件开发单位,对信息库的建设进行定制、开发和调试。在确定好信息库建设的具体内容后,由各级环保部门上报污染源信息,做到应填必填、随时更新。

2018年进入调试、试用、维护阶段,通过动态信息库的调试和试用,结合工作实际,对信息库进行修改、完善,结合移动执法系统进行联网,力求达到各级信息库的动态管理和数据共享。

由于信息库建设工作量大、时间紧、要求高,山东省环保厅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将建库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人员、设备、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山东省环保厅将把动态信息库建立工作纳入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考核范围,同时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对信息库信息分类管理、逐级审核,重点污染源建立“一企一档”,加强信息库更新维护,确保为环境监察提供最新、最准确的企业基础信息。

落实随机抽查配套制度

执法抽查全程留痕,处理处罚动态跟踪,抽查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为确保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到实处,山东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做到执法抽查全程留痕,制作《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表》,并根据情况进行采样监测。要加强与公安、新闻媒体等单位的密切合作,开展随机联合抽查。

对随机抽查工作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新《环境保护法》规定,由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各级环境执法人员在随机抽查中要做好廉政和保密工作,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向被抽查企业通风报信,不得接受被抽查企业的财物和宴请,对查处的问题不掩盖、不袒护、不虚报。

山东省环保厅要求,各市环保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

延伸阅读:

《山东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

原标题:污染源信息动态管控 违法行为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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