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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见的危险】我国微生物制药菌渣管理现状分析

2016-04-26 14:15来源:环境工程作者:韩洪军关键词: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处置微生物制药菌渣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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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外对微生物制药菌渣的认定和管理

在美国,菌渣被认为是发酵制药行业产量最大的废物类别。EPA认为菌渣废物的主体是菌丝体,菌丝体包含微生物的细胞、助凝剂和剩余营养成分,通常不被划为危险废物。菌渣通常被用来焚烧、填埋或者作为土壤改良。

在印度,灭活的菌丝体被认为是可完全生物降解的并作为制肥原料进行堆肥。肥料通过添加不同的添加剂和其他组分,从而具有丰富的营养,可以调节土壤结构和作为农家肥的功能。

欧盟的《制药业方面的废物在欧洲废弃物名录》(EWC)中“070513”为含有危险物质的固体废弃物,而菌渣被分为可能危险废弃物(只有当废弃物中的危险物质浓度超出阀值的时候才能被认为是危险废弃物)。抗生素菌渣的危险特性从是否有害、有毒、易感染等方面进行界定。

德国和日本的现行政策中未将菌渣发酵类微生物制药废物列入危废。日本现行的政策将危废更为广泛的定为可燃的废油,废酸、废碱溶液、易感染的医院废水,以及含有有害物质的废物(多氯联苯、石棉、重金属等)。

3 我国微生物制药菌渣管理层面上面临的问题

将菌渣全部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有利于将其环境风险将至最低,然而相对我国菌渣巨大的产生量而言,菌渣处理部门的处理能力却远远落后,短时间内难以满足处理负荷需求。

在菌渣产生量管理方面,由于微生物菌渣产量受生产工艺、成品产量、提取效率等因素的制约,因此不同企业的同类型产品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批次产品所产生的菌渣量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难以按照成品产量对菌渣产生量进行推算。

在菌渣厂内储存管理方面,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条例,因此各企业执行标准不一,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同时重点区域的监控方法和设备要求也缺少规范性文件进行指导。此外,对于菌渣操作人员而言,企业缺少完备和独立的职业安全条例和执业资格考核制度,因此易导致操作人员发生职业安全风险。

在菌渣运输管理方面,由于产量巨大,因此企业的交通运输工具工作强度大、频率高,若完全按照危废运输联单制,则运输审批手续过于繁琐,企业需花费大量的时间在向政府监管部门报送审批程序上,而主管部门由于审批工作量过大,因此往往导致审批或流于形式,或疲于应付。

菌渣处理能力仍然落后,菌渣产生量难以推算,储存管理上尚缺统一规范,运输管理上审批工作繁琐。

4 微生物制药菌渣管理建议

菌渣处理处置过程主要包括菌渣收集贮存、菌渣转移运输和菌渣处理处置。为加强对菌渣处理处置的全程管理,对菌渣进行“从摇篮到坟墓”式管理。相应的管理要求建议如下:


图1 菌渣处理处置过程

原标题:【看不见的危险】我国微生物制药菌渣管理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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