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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不同于大气和水污染,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及不可逆性等特点;土壤污染治理难度大、成本高、见效慢,根据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经验,污染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的投入比例约为1:10:100。从政策目标的制定,我们可以看出“土十条”基调就是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如政策目标里面提及的都是污染和风险控制而不是单纯治理,耕地强调安全利用率(如100亩污染的土地,5亩种植食用大米,95亩种植非食用景观作物,安全利用率就是95%)而不是简单的治理率,这给后面治理留有空间和余地,也体现出政策制定者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坚持突出重点、有限目标的务实态度。
场地调查/监测先行,摸清家底为首要任务
“土十条”第一条措施便是“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并加强土壤监测和体系建立,“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2005~2013年,环保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开展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63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调查中,我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但之前各项调查的精度/全面性都难以满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的需要。此次“土十条”提出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摸清土壤污染家底,为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基础支持,是土地污染防治的必然先行步骤。
目前针对土壤监测有以下三类主体,环保部门开展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以农用地、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状况为主(截至2015年12月,环保部已在全国设置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31,367个,其中包括一般点位22,816个,风险点位8,551个,2016年拟再增加7,000个风险点位),农业部门以耕地地力为主,国土部门以测定土壤中矿物元素及其他无机指标为主。针对土壤污染的累积性及不均匀性,甚至能够深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土壤监测能够从一个长周期对重点污染土地有清晰准确的数据,只有监测系统和数据平台的建立,才能更好的做到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
工废危废监管加强,切断污染源治本之道
“土十条”提出“各地要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
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针对工矿企业土壤环境监管体系不健全,危险废物处置、污泥利用、电子拆解等活动以及肥料、农药、农膜等不合理使用的环境监管不到位污染土壤环境等问题,“土十条”也提出强化工矿企业环境监管、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严管废物处理处置活动、减少生活污染等要求,危废等污染源是导致土壤污染罪魁祸首(如常州毒地事件本质是危废事件),从源头上切断土壤污染来源是治本之道。
责任明晰政府主导,耕地修复千亿空间
“土十条”明确提出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并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并确定治理与修复重点。“各地要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在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省份污染耕地集中区域优先组织开展治理与修复;其他省份要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1,000万亩。”
“土十条”明确了治理修复责任主体,也强化了政府主导的基调,同时提出在重点省份开展优先地块的修复和治理,通过政府资金、社会资本、PPP等多元化模式来推动行业发展,形成若干综合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而1,000万亩耕地修复明确指标,按照3~5万元/亩修复价格估计,有望带来3,000~5,000亿市场空间。后续可关注上市公司在浙江台州、湖北黄石、湖南常德、广东韶关、广西河池和贵州铜仁(2016年底前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力争到2020年先行区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订单获取带来投资机会。
投资策略:中长期看好场地调查/监测/修复/危废相关领域
整体来看,此次“土十条”并没有盲目提出治理目标,而是较为务实强调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根据污染程度改变污染土壤用途,同时加强风险管控,也即土壤修复并不要求恢复原有功能,核心原则是避免污染扩散,同时加强污染源监管,在此基础上才是具体实施土壤修复工程。尽管土壤相关潜在市场空间较大,但受制于资金及模式其真实需求或逐步加快释放而非爆发(2015年土壤修复总产值仅约20亿元),并在上市公司订单/业绩层面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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