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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探索治污减排新路径,目前国家已在包括内蒙古在内的十多个省份启动排污权交易试点。内蒙古自2011年成功达成首笔交易以来,交易量逐年提升,在调整经济结构和减排方面的作用开始显现。但同时,部分官员和学者也认为,排污权交易在政策制度、市场活跃度和有关基础研究方面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亟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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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交易作用初显
内蒙古自治区排污权交易中心主任王成金告诉记者,排污权交易主要是以市场手段优化环境资源配置,提高配置效率,使环境资源的无偿占用变为有偿使用,充分反映环境资源稀缺程度。
目前,我国共有江苏、浙江、山西等11个省份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内蒙古于2010年9月成为国家排污权交易试点省份,凡区内新增排污指标的建设项目都需要先购买指标,获得排污权后方能建设。
为促进排污权交易工作,2011年以来,内蒙古先后出台7个政策性文件,为正式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确定了指导原则、基准价格、交易基金管理办法、排污权储备规则、交易管理规则和电子竞价规则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
2011年8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排污权交易管理中心与4家企业签订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合同,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正式开始实施。
截至目前,内蒙古共有477家成功进行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交易,其中二氧化硫77655吨、氮氧化物118731吨、化学需氧量2549吨、氨氮215吨,交易总额逾1.8亿元。
通过积极推进和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这项制度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减排工作方面的推动促进作用正初步显现。
王成金说,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这一倒逼机制,提高了新建企业准入门槛,客观上限制了“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的新上项目。同时,也促使企业从降低环境成本着眼,刺激企业通过技术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手段,减少污染物排放,并使企业认识到治理污染“有利可图”,提高了企业治污的积极性,落实了排污单位的减排责任,促其主动削减污染物排放,为区域经济发展腾出了更大的环境容量。
交易市场活跃度差
专家表示,内蒙古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的框架已经建立,但是仍处于起步阶段,市场不够活跃,且与其他环境经济政策尚有不配套、不协调的地方,需要继续做好衔接工作。
首先,市场不够活跃。这是当前内蒙古排污权交易面临的主要问题。据内蒙古自治区排污权交易中心调研分析,这一方面和当前不利的宏观经济形势有关,另一方面则和企业行为有关。
目前,大多数企业还处于追求产量的阶段,对污染物排放量的需求大,而我国目前实施严格的减排政策,使得企业面临相当大的减排任务,排污权已成为稀缺资源,“惜售”行为使排污权供给不足,交易市场不能有效运作。
第二,试点地区所进行的大多数交易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机制下的排污权交易,大都是在当地环保部门协调下完成的,排污权交易有着浓厚的行政色彩,所形成的交易价格也是在行政干预下的指导价格,市场的价格机制并没有发挥作用。
第三,目前排污权交易的相关基础性研究虽取得一定成果,但还相对不完善,在环境资源价值评估体系,交易后评估研究,价格形成机制,如何与区域治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等方面的研究还不多,在制度建设协调衔接、交易关键技术方面的研究还不够。同时,该模式尚缺乏国家层面对排污权物权化立法认可、排污指标分配、排污权定价、交易制度构建等政策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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