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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通知》

2016-10-10 08:5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执法环境违法青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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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3

青海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先进个人评选细则

省环保厅采用打分的方式组织进行评审,根据分数排名确定各级别先进个人名单。

一、基本条件

各地推荐的先进个人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作风优良、廉洁自律;

(二)持有有效的环境监察执法证件;

(三)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标准等,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案能力;

(四)在大练兵中起到环境执法骨干作用,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办理大案要案成绩突出。

二、组织评审指标和计分方法

对推荐的先进个人候选人,省厅将进一步组织评审。评审分3项计分指标,分别为“查处违法案件数量”指标,“查处违法案件质量”指标,“个人事迹”指标。另设“廉洁执法”指标为一票否决指标。

(一)“查处违法案件数量”指标。

1、指标解释。

评价大练兵期间,候选人参与调查处理的案件数量(处罚案件需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系统》中可查,各案件需附候选人参与调查的证明材料和处理处罚决定书扫描件)。

2、计分方法。

按各候选人参与调查处理案件数量进行排名,参与调查处理案件数量最多者得满分;其他候选人查处案件数量每低1%,减0.2分。

(二)“查处违法案件质量”指标。

1、指标解释。

评价候选人参与调查处理的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该指标包括“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和“案件调查情况”2项分指标。

2、计分方法。

各级环保部门组织提交1份候选人参与调查处理的行政处罚案卷,并说明案件调查过程及候选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

(1)“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分指标:省环保厅组成评审组对案卷内容、文书及执法程序等的规范性进行评审;

(2)“案件调查情况”分指标:省环保厅将公开所有案件调查情况及候选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在微信平台中设置投票通道,请媒体和公众参与评选查处效果较好的案件。

得票数量最多者得满分;其他候选人得票数量每低1%,减0.3分。

(三)“个人事迹”指标。

1、指标解释。

评价候选人个人综合素质、工作作风等。

2、计分方法。

各级环保部门组织提交候选人个人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相关事迹的发生时间可不限于大练兵期间。省环保厅组织对候选人及地区等信息进行匿名处理,成立评审小组对个人事迹材料进行评审,按个人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成效等进行评分。

(四)“廉洁执法”指标。

1、指标解释。

以廉洁执法作为对环境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对廉洁方面存在问题的先进个人候选人,实行“一票否决”。

2、评价方法。

(1)请候选人所在环保部门出具候选人廉洁执法的相关证明材料。未附相关材料的,直接移出候选名单。

(2)省环保厅将于2016年12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并公布举报电话。对收到的举报线索,及时转交地方调查。经查确实存在不廉洁行为的候选人,直接移出候选名单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是否宜公开选项:宜公开

抄抄送:省环境监察总队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印发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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