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修复综合政策正文

青海省《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通知》

2016-10-10 08:5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执法环境违法青海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青海省环保厅获悉,青海省发布了关于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实施方案。详情如下:

青环发〔2016〕276号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玉树州环境保护局,果洛州环保水利局:

为推进全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能力,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环办环监〔2016〕85号)要求,定于2016年9-11月在全省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现将《青海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联 系 人:青海省环境监察总队 李永年

联系电话:(0971)8124326(传真)

邮 箱: qhsepc@163.com

附件:青海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2016年9月13日

附件

青海省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水平,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要求,定于2016年9-11月。在全省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根据环保部办公厅《环境执法大练兵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练兵目的

(一)推进全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磨练执法队伍,切实提高整个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树立先进榜样,振奋队伍精神,提升凝聚力,提高士气,调动整个队伍加强环境执法的积极性。

(三)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调动各地各级环境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研究执法技能的主动性。

(四)树立环境执法队伍新形象,提高社会和公众对环境执法工作的了解和支持程度。

二、大练兵内容

全面动员全省各级环保部门,集中3个月时间,结合日常或专项执法工作,规范开展排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处罚、案件移交移送和环境监察稽查等各项执法工作,进一步巩固环境保护大检查等执法成果,全面提高全省环境执法水平。

(一)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环境执法工作。各市州环保部门要结合《关于开展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关于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青海省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等重点工作,严格按照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环境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现场检查、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告知、听证、决定、执行、信息公开、督察和稽查等执法工作制度、执法程序和执法监督机制,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符合规定的程序。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环境执法查看更多>环境违法查看更多>青海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