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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获悉,江苏海门境内江心沙农场遭非法倾倒垃圾案已启动招投标程序。通过招投标,将确定由具备资质的评估单位开展本案环境损害评估工作。上海方面也就江心沙农场垃圾倾倒后续问题前往海门沟通对接,就现场垃圾清运费用等问题进行协商。
擅自转移出省贮存、处置固体废物
今年夏天,正当苏州太湖垃圾倾倒事件仍在调查之中时,苏南另一个城市——南通曝出被倾倒大批上海垃圾。
2016年7月14日15时左右,海门市公安局接到报警,海门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和江心沙农场工作人员在江心沙十六大队地段(新江海河闸西岸)查处了两艘装载垃圾的船舶,要求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接到指令后,公安民警赶赴现场,发现了两艘安徽籍船舶,分别是“钓台3333号”和“钓台9289号”。船上装载的是建筑垃圾加少量生活垃圾,前者已卸载完毕,后者尚未卸货。民警同时发现,江心沙农场新江海河苏州路桥南侧河西地段已有倾倒的垃圾。
经公安部门调查,“钓台3333号”船主贾仁某、“钓台9289号”船主贾炳某均是安徽霍邱人,常年在南通地区经营船运业务。
今年5月份起,涉案人员罗某(贾炳某女婿)伙同上海的徐某、南通开发区的王某等人,先后7次从上海隆德岐码头、上海隧道码头、上海会山码头以及上海温东闸向西5号桥附近的黑码头等运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到海门江心沙,给位于海门市江心沙农场新江海河西侧的江苏丰泽肥业有限公司平整厂外道路及厂内土地,另有部分填埋丢弃。
案发当时,由罗某联系上海的董某、许某安排装货,两船分别于6月30日晚、7月1日晚从上海藻东闸向西5号桥附近的黑码头出发。随后,两船将装有总计1024吨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运送到江心沙农场的新江海河地段。
7月10日,“钓台3333号”船上的垃圾通过新江海河闸北侧的临时码头卸到新江海河闸北侧的新江海河苏州路桥南侧河西地段。7月14日,两船在继续卸载作业时被群众发现并举报。
开展调查取证,妥善处置涉案垃圾
事件发生后,海门市公安局、城管局、环保局、航道管理站、开发区、江心沙农场等部门和单位以及通州地方海事处,第一时间开展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工作。通州地方海事处迅速扣留了两船证件,并发出了禁止离港通知书;江心沙农场会同海门市公安局对现场的一台挖掘机进行了扣留。
为尽快调查清楚真相,海门市政府召集海门市公安局、城管局、环保局、航道管理站、地方海事处、开发区、江心沙农场等单位,召开了专题研究会议,并研究制定了下一步工作措施;江苏省政府、南通市政府相关领导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南通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剑锋带队组成的调查组赶赴事发现场,对事件的依法、妥善处置作出了指示。
海门市公安局将江心沙农场非法倾倒垃圾事件立为“7˙17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并全力做好勘验、取证、调查等工作。目前,涉案的关键人员王某、罗某等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海门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上海码头联系人董某、许某目前在逃,公安技侦部门正在采取措施尽快予以抓捕。
经审讯,罗某供述,“钓台3333号”、“钓台9289号”船舶装运垃圾的码头系上海嘉定区的惠宾码头。记者了解到,涉案船舶、挖土机等已由海事部门等移交公安机关扣押,相关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针对当地群众较为担心的污染问题,海门市环保局已对非法倾倒的垃圾成分及周边土壤和水样、大气等进行监测分析。根据环保部门对现场周边水体3次点位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周边水质与上游水质基本无明显变化;对现场周边2次点位大气环境监测结果显示,垃圾场周边大气质量未见异常。
根据目前调查情况初步确定,现场垃圾为建筑垃圾加少量生活垃圾,基本排除工业危废、医疗废物和其他有毒物质。
海门市城管局正组织力量对现场垃圾开展分类清理处置,对非法临时码头实施拆除。目前,涉案垃圾暂置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以便相关部门继续取证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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