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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空间布局管控。依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充分考虑环境风险,及时调整城市空间布局规划,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中心城区严格控制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准入,二类、三类工业用地和三类物流仓储用地外迁,原则上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不再安排此类用地。(市规划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建委、市水务局、市市容园林委、市农委、市林业局等参与)
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并远离居民聚集区和城市生命线工程用地,鼓励污染集中处理处置,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牵头,有关审批部门、市规划局参与)
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严格管理畜禽养殖禁养区,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市市容园林委、市环保局、市农委牵头,市规划局参与)
(五)加强污染源监管。
1.严控工矿污染。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相关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有关环境保护部门每3年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落实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目录,鼓励企业实施原材料替代。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电器电子、汽车等工业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区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市环保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
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企业每年要对本矿区土壤进行辐射环境监测。(市环保局牵头,市安全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房管局参与)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国家确定的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落实国家有关部委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推动相关工业企业开展落后产能退出工作,落实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10%(以国家与我市签订目标责任书为准)。(市环保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参与)
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管理,相关企业建立并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污染防控方案。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强化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监管,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自2017年起,以滨海新区为重点,开展污水与污泥、废气与废渣协同治理试点。(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务局等参与)
2.控制农业污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集成示范水肥一体化、新型肥料施用等现代高效施肥技术,提升耕地质量,优化种植结构,实现化肥减量增效,提高肥料利用效率。结合天津市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实施方案,通过精准施肥、调整施肥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有机肥替代等途径,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科学施用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积极构建病虫监测预警体系,推进科学用药、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初步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有力有序展开,小麦和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1%以上;推广科学用药和高效现代植保机械,提高农药利用率。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达到40%以上。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市农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市容园林委、市供销总社等参与)
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2017年选择重点涉农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调查工作,初步摸清调查区域内农田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分布、种类、数量。2018年起,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建设,通过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点、储运站,以政府补贴、有偿回收的方式,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试点示范工作,并将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交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到2020年,推广到产粮(油)大区及全市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区。(市农委、市环保局牵头,市供销总社等参与)
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逐步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开展残膜污染调查,以实施农田残膜机械化回收作业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残膜机械化回收技术应用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开展残膜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市农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市供销总社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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