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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利用十三五规划解读:海淡行业的新年强心剂 效力能几何?

2017-01-18 09:12来源:宇墨智库作者:王思齐关键词:海水淡化海水利用海水淡化产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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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之前规划对于目标高估的一贯性,虽然此次目标较为保守,但仍是在现有规模上翻番,难免让人质疑此目标的可靠程度。但根据现有公开资料分析,这个目标制定还是比较合理的:

首先,新规划重点提及大连红沿河核能海水淡化、河北曹妃甸京唐钢铁海水淡化、浙江舟山国际绿色石化基地海水淡化三个项目。根据公开资料,仅京唐曹妃甸项目规划规模就在280万吨,且规划规模10万的二期项目在14年已经开始建设。碧水源在16年9月正式运行的董家口海水淡化项目规模为10万吨,此项目的总规划规模为30万吨。青岛早在13年就计划推进7个海水淡化项目,其中蓝谷产业园10万吨的项目也于去年投建,一期预计17年底启用。此外,天津、舟山等地也有相关的项目以及规划进行。粗粗计算一下,沿海城市增加105万吨的规模应该不再是一张空头支票。

其次,海岛地区目标也非常有希望能够完成。早在13年底海南乐东我国首个太阳能光热海水淡化示范工程就已投产,且此项目只是海南20万吨太阳能光热海水淡化设备制造基地项目的一环。去年十月投产运行的永兴岛项目虽然规模只有千吨,但是鉴于我国绵延的海岸线岛屿众多,海岛地区长期紧迫的淡水需求以及越发重要的海岛战略地位,开发海岛的需求与日俱增。新规划中也提出了“百岛工程”,积少成多,新增14万的海岛海水淡化规模也非常有希望实现。

第三,苦咸水淡化也是“十三五”期间一个非常重要的增长点。我国的苦咸水区域为160万平方公里,全国年可利用苦咸水、微咸水生产淡水10.66亿立方米,但目前开发利用的尚不足10%,因此从总量来说有很大的增长空间。早在2013年初发布的《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试点单位名单(第一批)》就将甘肃省庆阳市环县作为苦咸水淡化试点。在15年末,由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研究所承建的 “和田地下水改良项目示范工程” 也已落成产水。虽然此项目的规模并不大,仅为200吨/日,供给6000居民的日常用水,但作为示范工程的推进作用还是不容小觑的。具体目标能不能实现还有待验证。

看整体布局。

前述目标制定实际上很好地反应了整体战略布局。除了前两版规划中提到过的沿海城市与海岛之外,还有两个重点是园区和西部的苦咸水淡化。尤其是苦咸水淡化将是“十三五”期间的主要增长点。规划还特地提到将“一带一路”作为延伸,结合西部苦咸水的飞跃增长目标,国家战略布局清晰可见。早前更有机构将海南作为我国海淡技术辐射东南亚的前站。这些布局上的外延都大大拓展了海淡行业的发展空间。而与国家宏观战略版图越发紧密的结合,也无疑为海淡行业的长期发展提供了非常有力的保证。

看具体措施。

事实上我国在“十二五”期间已着力完善海淡相关政策,因此至新规划颁布前,各层级颁布的相关政策并不少,但政策效力并不尽如人意。新规划对于海淡行业最大的成本痛点等问题也有了一些针对性的举措:

针对沿海城市,首先对如天津、大连、青岛等已经有一定海淡基础的城市建设5万吨/日及以上的区域海水淡化保障工程,并配套建设海水淡化水输水管网,开展海水淡化水进入城市市政供水管网的技术政策示范,逐步提高海水淡化水占区域用水量的比例。这个举措直接保障了海水淡化工程的销售需求。

针对园区,鼓励园区通过海水淡化工程满足园区企业的用水需求。同时鼓励电力、化工、石化、钢铁等企业配套自建或通过第三方投资建设海水淡化厂和专用输水管线,满足企业用水的同时,推进以“点对点”方式向周边用户供水。这样可以一方面减少企业的直接资金投入,同时解决了之前有产能却闲置的矛盾,直接降低了企业投资海淡项目的风险。

针对西部苦咸水地区,建设3-5个苦咸水提质达标示范工程。根据地区饮用水困难程度、水质特点和能源供给情况,推进中大型规模超滤/纳滤苦咸水淡化市政供水项目、低压反渗透淡化和风能、光能等新能源耦合淡化项目建设。我国西部地广人稀,资源丰富,但用水问题一直是一个很大的发展限制,从之前的南水北调工程都在着力解决西部用水问题。有机构曾经测算,如果苦咸水淡化技术能够推广,提供的淡水规模可以与此前的南水北调工程的供水量相媲美,如此可以大大缓解日趋紧迫的用水状况。同时西部作为我国重要的可再生能源的产地,发展新能源耦合淡化项目也可以大大降低苦咸水淡化的成本。

提高创新能力。实际上从“十一五”规划开始,提高国产化率或者是自主创新率都一直是总体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每版规划都对此提出了具体目标。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以及工程水平的提高是降低海淡技术成本的最重要手段之一。目前我国通过自主研发以及收购等方式已经大幅度提高了创新能力。尤其随着规模化目标的实现以及对外拓展的要求,对于这一方面的要求也将更加深入。

健全管理机制,结合现有规划看,相对于之前鼓励为主的方式,新规划中对政策的保障的实际作用和可操作性更加突出。在国家层面研究制定海水淡化水进入城镇市政供水系统的审批制度、评价方法、水质监管等有关制度及水价形成机制。在地方层面相关部门共同组成地方海水利用协调机制。同时,充分利用现有各方面的财政投入渠道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创新海水利用优惠、激励政策,包括税收减免政策等。虽然具体的措施还有待后期的验证。但是从目前的规划来看,政策将更加趋向于实际可操作性的方向,尤其对于海淡最大痛点的成本问题有更强的针对性。

新年强心剂:效力未知

总结来看, “十三五”规划对于海淡行业的促进还是比较强效的。

首先,目标设置比较合理,相对略显疯狂的前两版目标,新规划目标回归到了合理范围之内。其次,在已有的产业格局基础上拓展和延伸了战略性布局,为海淡的规模化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思路和发展空间。最后,政策方面,针对前两个五年计划时期海淡行业中出现的问题及不足提出了比较针对性的措施,尤其对海淡行业最大的制约因素——成本也有了更实际的政策与措施。这些都是海淡行业的利好消息。

显然,这些政策的具体效果还有待观望。可无论如何,“十三五”规划对现在略显疲软的海淡市场,毋庸置疑是一针“强心剂”。

延伸阅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全国海水利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原标题:海水利用十三五规划解读:海淡行业的新年强心剂,效力能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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