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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大力整治挥发性有机物(VOCs)

2017-01-18 09:4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大气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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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

大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划定各区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根据污染防治需要,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使用方向,全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引导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逐步取缔散养,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十三五”末,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率80%。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

(四)强化工业源污染治理。

取缔现有“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印染、炼焦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十三五”期间,严禁新建小型造纸、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项目。

专项整治重点行业。加强酿酒、农副食品加工、纺织印染、煤炭洗选等行业专项治理,实施清洁化改造。2017年底前,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和超标排放惩处力度,确保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

集中治理工业园区水污染。全面推动工业园区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园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五)重点实施(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重点实施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明月江、流江河、任市河、东柳河、铜钵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加强流域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治理。加快沿河场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截污干管建设,对沿河散户建设截污管道或简易污水处理设施,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处置,杜绝生活污水直排和垃圾下河。沿岸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屠宰场、农家乐等排污单位遵循“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废水自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处理不达标或拒不处理的予以关闭或搬迁。开展农村河道、小塘坝、小水库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河渠连通,改善农村水域生态。强化富营养化水体综合整治和生态系统恢复,增强水华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

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制定整治计划倒排时间表,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科学措施,杜绝“调水冲污、引水释污”,确保标本兼治,加大市、区、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全线截污、水质明显改善、全面消除黑臭水体目标。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三、分级分类防治土壤污染

以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指导,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为出发点,按照保、控、治的思路,加强基础调查,强化制度建设,切断各类污染来源,实施农用地、建设用地分级分类管理,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一)推进基础调查和监测网建设。

按照国家总体部署,以农用地、水源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全面开展监测调查和评估,2018年底前完成达州市土壤污染状况摸底。开展电子废弃物拆解、废旧塑料回收、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历史遗留尾矿库等区域风险排查,建立土壤环境污染风险管控名录。设置覆盖全部县(市、区)的土壤环境监测国控点位,在工矿企业及其周边、设施农业集中区、污灌区等设置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将土壤环境监测纳入常规监测工作,构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土壤环境信息报送和统一发布制度。

(二)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级管理。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摸底结果,结合最新《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以耕地为重点,兼顾园地、林地、草地,按照未污染、轻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三个等级,实施“绿、黄、红”分级管理。优先将未污染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加大保护力度,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对轻中度污染农用地制定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轻中度污染耕地产出农产品的超标风险。严格重污染农用地用途管制,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逐步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每年对辖区各级农用地变化情况开展评估,对“绿”级农用地面积下降的实行预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

(三)加强建设用地环境风险分类管控。

执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强制调查评估制度,对住宅类敏感用地、工业类非敏感用地、地下水饮用水源等不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功能区实施分级风险管控。强化城乡规划、供地环节的土壤环境监管,开发利用各类地块要筛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确保用地污染物含量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构建污染地块修复与土地再开发利用协同管理体系,对拟回收的有色冶炼、石化、制革、焦化、化工、电镀等工矿企业用地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制定全市污染地块清单,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经治理修复后方可开发利用。

(四)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

强化对农药、化肥、农膜、污灌、电子废品拆解、废旧塑料回收、涉重企业、尾矿库等土壤污染重点源排查监管和污染控制,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坚决切断各类土壤污染源。采用种植结构调整、生物治理、土地置换流转等多种修复治理方式和技术,在典型受污染农用地、企业用地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推进污染场地再利用。建立耕地土壤污染修复和生态补偿制度。

四、创造宁静宜居空间

(一)加强声环境质量管理。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结合城市规划和建设实际,适时调整和修订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噪声达标区和不达标区,制定噪声不达标区改善计划。

(二)加强交通噪声控制。

加强新建道路建设规划管理,合理划定敏感建筑物与规划道路之间的噪声防护距离,加大对新建项目噪声影响评估审批力度。全面落实《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道路两边应配套建设隔声屏障。通过道路改造同步改善路面质量、推广低噪声路面、采取微地形绿化和道路绿化复层结构降噪。

加强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控制和交通组织管理。开展在用车辆噪声定期检测工作,严格控制并逐步降低机动车特别是大、重型车辆的噪声排放水平。划定机动车禁鸣区域和时段并严格执行,逐步扩大城区机动车禁鸣范围,特别是夜间鸣喇叭。加强大型货车夜间入城管理,控制其行驶速度,减少噪声污染。

(三)推动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严格实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严格控制加工、维修、娱乐、健身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有效治理冷却塔、空调器等设施的噪声污染。推行城市室内综合市场,取缔扰民的露天或马路市场。对室内装修进行严格管理,明确限制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四)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查处施工噪声超过排放标准的行为。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依法限定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加强对城市夜间施工的审批管理,对建筑施工噪声进行实时监测,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工艺。

(五)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

贯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强技术革新和工艺改造,合理规划和设计厂区厂房,消除与减少企业噪声。完成重点噪声污染源确定工作,严格实施噪声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关停、治理力度。

延伸阅读:

浙江宁波市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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