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VOCs石油石化政策正文

河南焦作2017大气污染防治 实施VOCs治理工程(附项目)

2017-02-24 14:0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VOCs治理挥发性有机物LDAR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10.实施北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

巩固北山整治成效,依法取缔非法采矿和非法矿产品经营加工点,整顿持证矿山企业,恢复北部山区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沁阳市、博爱县、修武县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民族宗教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局、旅游局、文广新局、工商局、安监局、园林局。

11.进一步完善污染源环境监管长效机制。

(1)强化网格监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要按照《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意见的通知》(焦办〔2016〕28号),结合行政区划、当地治安网格管理、城市管理系统等实际,全面实施环境监察执法网格化管理。2017年2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将当地网格监管信息在主要媒体进行公开,并报市环境保护局备案,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公开信息包括各级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网格长及网格监管责任人姓名、电话,网格年度及日常监管任务,网格内敏感目标和重点污染源等监管对象名单。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全面实施环境执法“双随机”制度。各级涉及环保执法的部门要全面落实随机选取抽查对象和执法队伍的“双随机”制度,重点强化对大气环境质量差、改善缓慢或质量恶化地区的大气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及日常督查工作,重点对全市国控、省控、市控、县控涉气污染源开展随机抽查,对企业排污达标情况进行监测和检查,对偷排、漏排、篡改监控数据等违法行为严罚重处,保持对污染源的高压监管态势。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工商局、质监局、国土资源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加强统调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监管。对全市燃煤发电机组的污染物超低排放、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生产发电等情况的实时监控,每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对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或篡改伪造自动监控数据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没收环保电价所得,并依法进行相应处罚。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强化排污许可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环保部有关技术规范要求,2017年6月底前,完成火电、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10月底前,完成全市钢铁、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同时,结合污染排放特征和地方排放标准实施要求,在医药、农药、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率先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排污许可证要载明各排污口应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许可排放总量、主要生产设备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对未按期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相关企业,要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治。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着力实施燃煤污染治理提升工程。

12.控制和减少煤炭消费总量。

(1)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按照省制定的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及分解到我市的控制目标,制定各县(市)区分解目标,实施责任目标管理。积极采取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逐步提高。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到2017年底,全市原煤入选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着力推进洁净型煤替代。

加快洁净型煤生产仓储配送中心建设。2017年6月底前,各县(市)至少建成1座满足辖区内城市、农村洁净型煤需求的洁净型煤生产仓储配送中心;2017年9月底前,要实现洁净型煤生产仓储配送中心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境保护局、质监局。

14.大力实施“煤改气”工程。

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气化焦作”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焦政办〔2016〕167号)要求,加快天然气配套支线管网和城市储气设施建设,加密管线分布,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在农村居民大力推广厨炊使用天然气。加快对五城区城中村“煤改气”力度,除计划拆迁村庄外,五城区其余城中村要力争2017年年底前完成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改造;2017年10月底前,完成环保部下达的以气代煤工程任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财政局、公安局、工商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农业局、旅游局、城乡规划局。

15.大力实施“煤改电”工程。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供电公司等11部门《关于印发<焦作市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焦发改能源〔2016〕440号)要求,加快城乡输配电线路建设,加大电价支持力度和财政补贴力度,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电能替代工作,在城镇居民小区推广电采暖,在农村居民推广厨饮电气化。2017年10月底前,完成环保部下达的以电代煤工程任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供电公司。

16.大力推进城市集中供热。

全面推行居民集中供热,加快热力管网建设,2017年底前,市建成区集中供热率提高到65%以上,武陟县、博爱县建成区集中供热率达到40%以上,沁阳市、孟州市、修武县、温县要完成集中供热规划编制。按焦作市城市集中供热特许经营协议要求,完成市建成区范围内其他供热企业的整合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7.推进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改造。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产业集聚区能源结构调整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发改能源〔2015〕1548号)要求,开展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建设,加快完善配套供热管网,合理确定热源建设方案,优先发挥大型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能力,支持建设背压式供热机组或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实现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到2017年10月底,全市产业集聚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8.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改革。

出台供热计量收费政策,加快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逐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延伸阅读:

河南洛阳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 推进六大行业VOCs治理(附项目)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VOCs治理查看更多>挥发性有机物查看更多>LDAR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