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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2017大气污染防治 实施VOCs治理工程(附项目)

2017-02-24 14:0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VOCs治理挥发性有机物LDAR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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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强力推进煤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

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煤场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达到焦作市深化煤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所列的整治标准要求。其中,煤场数量多、规模大的县(市)要结合当地实际规划设置煤炭物流园区,统一入驻标准,现有煤场必须搬迁入园。市城区不得设置煤炭物流园区。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0.进一步完善燃煤管控长效机制。

(1)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各县(市)区要依据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按照环保部2017年《高污染燃料目录》要求,进一步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严禁在禁燃区内燃用煤炭及其加工的固体和液体产品、未加工成型的农林固体生物质、工业固体废弃可燃物、生活垃圾和原油、重油、渣油、机油、煤焦油、稀料,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存在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城乡规划局、工商局、质监局、城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继续取缔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依据各地高污染燃料区划定情况,持续排查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位于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经销劣质散煤等4类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和燃煤散烧单位。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

(3)严格燃煤新建项目环境准入。自2017年1月1日起,严格建设项目核准备案、环评审批,把好新建用煤项目环境准入关。除集中供热外,全市范围内原则上不再审批燃煤锅炉等新建用煤项目(国家、省重大产业布局的项目和重大民生项目除外),且审批的新建用煤项目必须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并采用洁净煤燃烧技术。其中,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即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严禁审批所有燃煤新建项目。在供热管网覆盖的地区,新上建设项目必须采用集中供热;无集中供热但管道天然气覆盖的地区,新上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新上建设项目必须采用电、清洁能源。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着力实施扬尘污染治理提升工程。

21.落实扬尘污染“一票停工制”。

研究制定《焦作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加强建筑、道路、拆迁、水利、国土、堆场等各类工地监管,严格落实《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豫建设标〔2016〕48号)、《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豫交文〔2016〕436号)等各类扬尘防治要求。对各类施工扬尘源实行“一票停工制”,即未能按要求完全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工地,一律依法实行停工整治。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2.严格运输扬尘管控。

严格落实市综治办、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城乡规划局等六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焦综治办〔2016〕22号),对城市工程运输(渣土)车辆加强整治,对城区实施货运车辆通行限制,对城区的堵点、乱点集中整治。其中,新购入渣土、煤炭及粉状物料运输车必须为自动密闭车辆,2017年3月底前,现有渣土、煤炭及粉状物料运输车辆全部完成自动密闭改装,所有渣土、煤炭及粉状物料运输车辆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与公安交管部门联网,实现动态跟踪监管。各县(市)参照市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各地运输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市综治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3.提高道路保洁水平。

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范围,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2017年2月底前,各县(市)区城市主要道路要全部实行机械化洒水清扫;高速公路全面实行机械化清扫。2017年3月1日起,对原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保护局、示范区管委会、影视城等4个大气环境监测站点周边1000米范围内所有道路实现机械化吸入式清扫和洒水作业。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4.强化城乡道路扬尘污染治理。

完成国道、省道等主要道路两侧门店路面硬化,道路两侧违章建筑要全部清理拆除,道路两侧积尘要定期清除;及时对破损道路进行维修;硬化乡村土路进入干线公路的连接路段至少1公里以上,防止将泥土直接带入干线公路。2017年底前,开工建设东海大道等市区环城快速通道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林桐高速焦作段年度建设任务和焦克路沁阳段大修工程。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25.开展建成区裸露黄土综合整治工程。

2017年3月15日前,对城区范围内、各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的黄土裸露区域(荒地、无主土地等)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绿化硬化方案,6月底前完成绿化硬化工作;同时做好绿化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各县(市)参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开展各地裸露黄土综合整治工程。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园林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6.开展“全城清洁”行动。

每月在主城区组织开展一次“全城清洁”行动。“全城清洁”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一是全面彻底清洗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二是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三是对辖区内的楼宇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四是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清理垃圾、杂物,减少黄土裸露。

牵头单位:市爱卫办。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房管局、城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延伸阅读:

河南洛阳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 推进六大行业VOCs治理(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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