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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7-04-28 16:0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保护督察生态文明建设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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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分断面水质严重恶化,南京节制闸国家考核断面由2015年Ⅲ类降为2016年劣Ⅴ类,镇江葛村桥国家考核断面由2014年Ⅲ类降为2015年劣Ⅴ类。

(一)节制闸国家考核断面。

责任单位:南京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节制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整改措施:

一是有效管控秦淮河沿线泵站排水,禁止旱天排水入河,在部分泵站增设截流设施,降低排水对秦淮河水质的影响。二是加快污水处理厂与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完成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主干管道建设,抓紧推进江宁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投运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江宁开发区南区污水处理厂,秦淮区佳营南路、夹岗保障房片区,江宁区岔路口片区,雨花台区西善桥、铁心桥、开发区等片区污水支管与主干管接管同步完成,同时接纳污水。三是加快排水达标区建设,重点推进东山街道岔路口片区、秣陵片区、殷巷片区、东善桥片区等老集镇区域,东山老城区、开发区、高新园区等区域的排水达标区建设。四是高标准编制南部新城片区排水建设规划,与路网等基础设施同步建设雨污管网、河道设施,确保区域雨污分流、水系流通,建成水污染控制示范区。五是制定实施秦淮河水系丰、平、枯水期生态用水保障方案,通过秦淮新河站引江调水,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六是全面开展黑臭河道综合整治,重点排查汇入秦淮河干流、秦淮新河干流的黑臭河道,对秦淮区、雨花台区、江宁区入秦淮河的30条黑臭河道进行整治,确保2017年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加快推进外秦淮河、秦淮新河、秦淮河及其一级支流的禁养区划定及清理整治工作,限期关闭搬迁养殖场(小区、户)。加强船舶污染治理,进入秦淮河水域的船舶,油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配备率达100%。加大秦淮河沿线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取缔沿线违法违规砂场。七是按月通报水质状况,加强水质达标监督考核。

(二)镇江葛村桥国家考核断面。

责任单位:镇江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葛村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整改措施:

一是加快实施团结河流域城镇污水管网工程。全面梳理排查流域污水管网,制定公共管网整改方案和工程实施方案,实施葛村新苑、银山鑫城社区、丁岗镇镇区等一批污水接管和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面推进留村、章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是切实加强污染源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团结河沿岸的工业、生活排口,对沿线一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实施农业面源治理工程。在团结河南岸章村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工程,在留村、章村开展种植业排水沟渠塘生态循环化改造工程,实施一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粪便贮存、处理和利用工程。四是加大生态修复力度。根据团结河周边水系情况,建立引水活源调度体系,增强水体流动性和自净能力。实施一批生态修复工程,保持水生生物的多样性。五是增强监测预警能力。在葛村桥断面安装水质自动监测装置,每4小时自动上传水质数据,切实加强水质监控。

五、化解严重过剩产能工作不力。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商局、省安监局、省电力公司,各设区市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十三五”期间取得明显成效。

整改目标:到2020年,退出和压减煤炭产能800万吨,再压减水泥产能60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800万重量箱,化解船舶产能330万载重吨。

整改措施:

(一)推进过剩产能就地消化。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搬迁改造等途径,退出部分过剩产能。督促位于城市主城区以及布局不合理的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加快退城入园,煤炭、水泥、平板玻璃等退出产能须拆除相应生产线主体设备;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设备,应立即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并限时拆除。

(二)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等有关规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以更加严格的环保、安全、质量、能耗等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限期退出。

(三)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的煤炭、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船舶项目,技改和搬迁项目必须实行产能减量置换。不得办理上述新增产能项目土地、采矿权、环评、能评、取水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已享受国家奖补资金和有关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不得用于置换。

六、2013年至2016年间,江苏省部分钢铁企业存在新增产能情况。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商局、省安监局、省电力公司,各设区市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十三五”期间取得明显成效。

整改目标:到2020年,全省压减粗钢产能1750万吨。

整改措施:

(一)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钢铁企业产能情况普查的通知》要求,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炼铁炼钢产能的核查核实并公示。

(二)深入开展钢铁行业淘汰落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联合执法三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地条钢”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按照彻底断电断水、彻底捣毁生产设备、彻底清理厂房、彻底没收生产原材料、彻底没收产品“五个彻底”要求,坚决取缔整治到位。

(三)制定出台《江苏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江苏实际,采取综合措施,建立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的长效机制。

(四)推进钢铁产能减量置换。对2013年以后的新增产能,责成企业落实可置换产能,并根据国家要求按80%的比例进行减量置换。对无法落实可置换产能的,责成企业限期拆除相关冶炼设备,并按规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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