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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2017-05-24 14:02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关键词:VOCs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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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和管理

(1)编制水源地达标建设方案

各地要开展应急水源地评估,摸清应急水源地水质、水量等情况,全面评估当地应急供水能力。根据评估结果,水量充足地区抓紧编制水源地达标建设方案,水量不足地区抓紧明确新建应急水源地方案并同步编制达标建设方案,完成保护区划分。2018年6月辖市区政府要完成应急水源地评估和保护区划分;2020年各地基本实现“双源供水”全覆盖。(市住建局牵头,市水利局、环保局等参与)

(2)开展应急水源地专项整治

各地要根据经批准的水源地达标建设方案,开展应急水源地专项整治,确保一级保护区内没有与供水设施无关的设施和活动,二级保护区内没有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或开发活动,准保护区内没有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设施或开发活动。同时保障水源地保护机构和人员到位,警示标牌、界牌和隔离措施到位,水质在线监测和共享机制建立到位。2020年完成应急水源地达标验收,应急水源地水质应稳定达到地表水或地下水Ⅲ类以上标准。(市住建局牵头,市水利局、环保局等参与)

(3)加强应急体系建设

各地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要分别编制完成应急水源即时启用或多水源切换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根据演练结果及时修编应急预案。供水企业应根据供水需求,保障应急物资及装备的连续供应。各地要建立突发污染事件各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2018年6月编制完成应急水源即时启用或多水源切换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2020年建立完善的突发污染事件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市住建局牵头,市水利局、环保局等配合)

7.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1)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标识设置、分类贮存、台账管理等危废规范化管理要求,推进贮存设施规范化改造。构建常态化的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落实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对企业开展危废管理规范化抽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各地抽查企业规范化管理平均合格率逐年提升。(市环保局牵头)

(2)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加强危险废物的日常监管。完善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市重点监管源名单,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督促地方开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排查,限期安全利用处置长期贮存的危险废物,消除环境隐患。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线索转递、案件移送等机制,探索建立大要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办案补助和举报奖励制度。(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交通局参与)

(3)严格废弃化学品处置的环境管理

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安监局配合)

8.开展重点地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1)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落实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农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7年完成重点地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在典型区域开展土壤农产品协同调查;2020年掌握重点地区土壤污染状况、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市环保局牵头,市农委、国土局等参与)

(2)建立土壤环境数据库

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立健全全市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全面开展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建立多部门的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2017年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2018年完成我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2020年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市环保局牵头,市农委、国土局等参与)

9.强化“退二进三”污染土地监管和治理修复

(1)建立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

对城市“退二进三”改造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重点行业,用途拟变更为公共设施的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辖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局、规划局、农委参与)

(2)实施建设用地分类管理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对符合相应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开展环境监测;对发现污染扩散的地块,有关责任主体及时采取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局、规划局、农委等参与)

(3)落实联动监管责任

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建立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土地征收、回购、转让、改变用途、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等环节的环境监管。2017年制定完成污染地块环境管理联动方案。(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参与)

10.开展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专项整治

(1)实施重点防控区分类管理

对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实施差别化管理。退出类区域重点开展关停、淘汰、退出的涉重企业原址与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工作,对污染地块做好风险管控工作;提升类区域要做好环保基础设施及循环产业链建设提升企业污染防治水平;控制类区域要进一步控制好区域内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国土局等配合)

(2)开展园区规范化整治

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入园项目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监控预警体系建设、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着手,制定全市涉重产业园区建设规范。根据规范开展重点防控区整治工作。2020年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涉重行业基本实现“入区生产”。(市环保局牵头)

(九)提升生态保护水平

1.打造太湖生态保护圈

组织落实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国家总体方案和省实施方案,加强我市太湖河流综合治理,全面开展控源截污和应急防控。

构建太湖流域生态屏障。丹阳市、句容市、丹徒区等辖市区要根据入太湖主要河流水质明显改善的要求,积极开展林地修复、河道疏浚、湿地保护、防护林地和绿化景观建设,按照全市工作部署要求,推进入太湖主要河流沿岸河道两侧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开展京杭大运河、丹金漕河、九曲河、通济河、鹤溪河、香草河等入太湖主要河流岸线调查,实施岸线及河口整治,清理不合理占用。加强河道护坡地管理,严格禁止和严厉查处将护坡地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转变其他用途的行为。加强全市太湖流域湿地和生态防护林建设修复,形成生态缓冲带。(市住建局、农委、环保局牵头,市水利局、国土局、交通运输局等参与,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落实)

实施水生态功能分区管理。开展以水生态环境功能保护为目标的分区、分级、分类、分期管理试点,在产业结构调整、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等工作中要充分考虑水生态功能分区管理要求。加强跟踪监测、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将水生态管理和空间管控目标逐步纳入丹阳市、句容市、丹徒区政府考核目标责任书,定期监督考核分区、分级目标完成情况。(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利局、国土局、住建局等参与,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落实)

全面提升全流域生态优势。强化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开展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建设,严格保护流域内湿地类生态红线区域,严禁非法围占自然湿地,遏制流域内湿地面积减少和湿地生态功能退化。实施江河湖防护林体系、绿色通道、绿色家园、城市景观生态林、丘陵岗地森林植被恢复和森林抚育改造等工程,重点加强生态公益林改造,到2020年,林木覆盖率达到25%,逐步建立稳定、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推广生态、循环、绿色农业发展模式,重点实施农业清洁生产、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等重点工程。(市农委牵头,市环保局、太湖办、水利局、国土局、住建局等参与,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落实)

2.建设长江生态安全带

编制实施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综合整治入江支流、入江排污口。到2020年,长江干流镇江段水质保持优良,主要入江支流水质消除劣Ⅴ类。

全市沿长江水系位于宁镇山脉北麓与长江以南沿江一线。包括句容市部分地区、丹阳市部分地区、镇江市区、扬中市、丹徒区沿江及长江中的三个洲岛,区域面积1234km2(含长江水面)。

合理有序利用岸线资源。统筹规划沿江岸线资源,科学划分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进一步加大为保护生态环境划定的保护区、保留区岸线保护力度,实施长江岸线及洲岛岸线开发总量控制,岸线开发利用率逐步降至50%以下。对岸线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或不符合岸线保护区管理要求的已建项目进行清查和整改,对岸线控制利用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退,有序恢复增加生态岸线。(市发改委、水利局牵头,市国土局、交通局、环保局等参与,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落实)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到2020年,镇江市区、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全部实现“双源供水”和自来水厂深度处理两个“全覆盖”。深入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全面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设施。推进沿江取水口和排污口布局优化,全面排查长江干流及入江支流排污口,对不满足水功能区管理要求和影响取水安全的排污口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取消。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健全完善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加强应急水源启用及多水源切换应急演练,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市环保局、水利局、住建局牵头,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落实)

保护和修复沿江生态系统。落实沿江地区生态红线区域管控措施,强化刚性约束。加强对生态红线区域的监督管理,强化生态红线区域监管考核评估。加强江苏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保护好刀鲚等长江珍稀特有水产种质资源。加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的建设和管护,构建沿江湿地保护网络体系,加强江滩及通江河流、湖泊等重要湿地保护,到2020年,沿江地区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0%。大力推进沿江地区生态防护林建设,到2020年,沿江地区林木覆盖率达到25%。(市农委、环保局牵头,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落实)

3.建立生态保护特色区

丹徒区世业洲、江心洲,自然环境优美,具备良好的田园风光,无污染,无噪音,空气清新、环境幽静、绿树成荫、鸟语花香、四季宁静,岛屿面貌自然,是候鸟的理想栖息地。两个洲岛,应重点加以保护,禁止工业企业项目建设,保护性开发旅游项目,杜绝破坏长江湿地等行为。旅游主题为长江和农耕,通过体验、健身、养心与自然交融;生活主题是以保护原生态、田园面貌去吸引城市居民;以超低碳、回归自然的生活方式去建立新的社区生活,原住居民生活和生产契合生长在自然中,并与外来居民成为低碳环保的守护者和倡导者,两个洲岛要普及使用清洁能源,减少废弃物排放,争取建成超低碳、零碳示范区。(市发改委牵头,市旅委、农委、环保局、水利局参与,各辖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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