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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淄博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2017-10-09 11:3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治污减排环境质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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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生态红线保护

严格落实山东省和淄博市生态红线制度。开展生态红线区规范化建设,实施最严格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在生态红线一级管控区域设立界碑、界桩和边界标识,除必要的科学研究、保护活动外,禁止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要求,于2017年12月底制定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二级管控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根据红线区主导生态功能维护需求,制定开发建设活动准入负面清单,凡列入负面清单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予立项,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土地、规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逐步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政策体系,建立生态红线区域生态补偿、绩效考核制度,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空间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转换、责任不改变。到2017年10月底,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详细勘界,确保所有生态保护红线区块全面落地;完成各类禁止开发区域规划修编与分区。

(3)积极推进“多规合一”

以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明确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的开发管制界限,统筹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各类空间性规划,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建立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强化政府空间管控能力,实现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逐步构建以质量和环境健康为导向,以环境空间规划为核心,以资源承载力和自然规律为基础的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制度,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科学确定城镇开发强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建成区人口密度,从严供给城市建设用地,推动各类开发活动向存量调整、内涵提升转变,减少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环境问题。

(4)推进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

加强城镇化、流域开发、能源资源开发和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规划环评。开展城乡规划和新区规划环评试点,探索重大政策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建立规划环评会商机制。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项目环评在受理、评估和审批环节要落实规划环评“三线一单”要求。加强战略环评与规划环评的事中事后监督评估,对于重点领域相关规划未依法开展环评的,不得受理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体系,到2020年底,组织完成市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对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2. 拓展绿色发展空间,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1)严控污染物排放总量

环境质量为核心,大力推行区域性、行业性总量控制,鼓励各地实施特征性污染物总量控制,全面加强石化、化工、涂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推动主要领域、行业重点污染物治污减排工程建设。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实施“绿动力”提升工程,对所有涉及煤炭利用的燃煤锅炉、建材、冶金及其他行业的设施、工艺进行全面节能减排综合治理。加快推进传统农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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