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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淄博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2017-10-09 11:3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治污减排环境质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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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升环境管理智能化水平

进一步加强智慧环保应用系统建设,将“智慧、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引入环保工作的管理,深入开发和广泛利用现有环境信息资源,通过数据开放、共享,推动形成环保大数据,实现数据资源的自动管理、智能分析和科学预警,实现环保监管信息化、环境信息公开自动化、环保公共服务智能化。以全市一体化环保信息平台建设为抓手,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预警预报系统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环境监测监控信息互联共享。在全市范围内探索“智慧环保”网格化监管模式,打造“大环保”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提高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环境执法和科学决策协同控制能力。

(4)完善联防联控协调机制

以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建立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防协调机制,实行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积极探索建立跨区域环境污染治理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流域水环境管理新机制,建立区域协同监控体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联动,深化环保与气象等部门合作,联合应对重污染天气。健全公众投诉、信访、舆情和环保执法联动机制,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形成打击整治合力。推广周村区与邹平县“两地四方联动机制”,加大对市域边界地带环境污染行为的联合执法力度。

2.推进环保体制改革,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1)改革完善环境管理体制机制

落实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增强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市县环保和其它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形成合力,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机构建设,落实乡镇(街道)环境保护职责,将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序列,依法赋予环境执法机构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条件和手段。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研究建立生态价值评估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实物量核算账户。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赔偿制度,落实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绩效考评制度,建立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机制。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导向作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生态脆弱和生态保护重点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建立实施排污许可制。整合衔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环保标准、排污收费等管理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企业按排污许可证规定生产、排污,环境保护部门对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企业排污行为实施监管执法。到2017年底,完成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许可证核发,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行业企业的许可证核发。

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施环境信用颜色评价,鼓励探索实施企业超标排放计分量化管理。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自2017年起,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确定年度工作目标,每季度向社会公布“黄牌”、“红牌”企业名单。

(2)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环保市场体系

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重点围绕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实施一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业污染治理、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项目;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发展环境服务业,鼓励工业污染源治理第三方运营,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规范环境服务市场;逐步扩大环境监测社会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环境监测,构建规范有序的监测市场;落实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交易制度。

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健全资源税征收制度,依法落实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建设、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推行环保领跑者制度;推进以绿色生产、绿色采购和绿色消费为重点的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实施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企业环保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强化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到2017年底,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级体系,将企业环境信用接入山东省金融业统一征信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与交换平台,全面推进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建设。

(3)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坚持环境保护教育从基础抓起,组织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等创建活动。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活动为依托,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引导和规范非政府生态环保公益组织发展,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广泛传播和弘扬“生活方式绿色化”理念,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使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生活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使“人人参与、共建共享”成为全社会生态环保的道德风尚。

(4)健全公众参与制度

健全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依法真实、全面、及时地公开各类环境信息,建设多元化信息公开平台,实现环保事项即时申报、环境舆情及时引导。创新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模式,搭建政府、企业、公众和社会组织的交流平台,完善专家论证、环评听证等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畅通公众参与和监督渠道,建立公众参与意见处理响应机制。建立环境投诉举报奖励制度,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对环保社会组织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行为予以支持,通过项目资助、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活动,最大限度地形成治理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四、重点工程项目

“十三五”期间,为落实各项任务措施,全市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保护与建设、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重点工程,建立规划项目库,强化项目环境绩效管理。

(一)大气污染防治及“绿动力”提升工程项目

主要包括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综合治理、扬尘污染综合整治、面源污染治理等项目。

(二)水污染防治及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主要包括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及回用、城镇污水处理、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人工湿地和生态修复、底泥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地下水污染防控等项目。

(三)土壤污染防治项目

主要包括土壤环境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等项目。

(四)农村环境保护项目

主要包括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养殖业污染治理等项目。

(五)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

主要包括国土绿化、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建设等生态系统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项目。

(六)环境风险防控项目

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危废安全处置工程、重金属污染防治、化学物质风险防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等项目。

(七)能力和队伍建设项目

主要包括环境监管队伍职业化建设,环境监测预警和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环境宣教、信息、统计等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五、综合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各区县政府(管委)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任务放在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对本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推进。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终身追责制度。各区县政府(管委)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任务和要求,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分解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管委)及各有关部门签订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并每年把本规划的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布。重点任务分工见附件。

(二)加大环保投入,确保资金到位

加强资金保障,将生态环境保护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重点支持饮用水水源保护、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等项目,确保规划各项重点工程顺利推进。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拓宽投融资渠道。继续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进一步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环保重点领域建设,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建设项目。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建立资本利益共享、风险分担、长期合作关系。

(三)强化技术支撑,破解制约瓶颈

加强供需对接,紧紧围绕污染治理科技需求,健全环保技术供需对接机制。积极推广环保先进适用技术,围绕制约我市环境质量改善的VOCs、颗粒物、NOx等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技术以及资源和环境承载力、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生态安全等方面,组织开展专项研究与科技示范,强化相关技术推广,为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和推动绿色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继续完善政、产、学、研、金创新联盟合作模式,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完善环保技术评价体系和政府购买技术支撑服务机制,加强环境科技创新和转化平台的建设,推动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

(四)加强监督考核,完善评估制度

制定规划实施细则和评估考核办法,完善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红线,以总量减排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为底线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环境质量指标作为对各级党委政府的硬约束,严格考核问责,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机制,对每个阶段的规划落实及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2018年底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依据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和经济社会形势变化,判断、调整和论证规划实施的后续措施;2020年底,对规划进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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