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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海南省儋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2017-10-30 09:5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减排工业节能建筑节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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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鼓励综合采取锅炉燃烧优化、余热回收、太阳能预热、热泵、冷凝水回收等技术实施锅炉系统节能改造,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热效率。按期完成燃煤锅炉淘汰任务,积极推广高效节能锅炉。2020年燃煤工业锅炉运行效率比2015年提高5个百分点,(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儋州质监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2.电机系统能效提升工程。重点开展高压变频调速、永磁调速、内反馈调速、柔性传动等节能改造,支持基于互联网的电机系统能效监测、故障诊断、优化控制平台建设。鼓励采用高效电动机、风机、压缩机、水泵、变压器替代低效设备。2020年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比2015年提高5个百分点。(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儋州质监局、市科技局)

3.绿色照明工程。推动LED高效光源在教育、卫生、商业、文化、交通等领域和配套公建、地下通道等重点区域的示范应用,在市政道路、产业园区、学校和医院等区域示范推广智能路灯控制系统,通过示范引领,促进全市公共区域LED高效照明产品的普及应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旅游委、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4.绿色建筑工程。扩大绿色建筑标准的强制执行范围,住宅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单体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商品住宅项目均按绿色生态小区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5.能量系统优化工程。按照能源梯级利用、系统优化的原则,对水泥等工业窑炉实施节能改造,推广应用热源改造、燃烧系统改造、窑炉结构改造等技术。推广普及中低品位余热余压利用技术,提高食品加工、墙材等中小型企业余热余压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儋州质监局)

6.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工程。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效综合提升工程,推动节能从局部、单体节能向全流程、系统节能转变,促进相关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全部达到国内甚至国际先进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7.城镇化节能升级改造工程。优化升级城市能源基础设施,统筹规划新增用能区域和既有用能区域系统改造。推动用能单位实施用电设备智能化改造,因地制宜、统筹开发、互补利用传统能源和新能源,实现多能协同利用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对企业用能较为集中的园区等区域,将生产用蒸汽、热水供应纳入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小锅炉使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8.太阳能利用工程。推动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推进一批光伏并网示范项目和试点地区建设,加快落实光伏并网的无障碍申报措施。鼓励具备安装条件的住宅建筑以及医院、学校、酒店、宾馆等公共建筑安装太阳能光热或光伏系统。在绿色生态小(城)区建设中,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作为约束性指标,实施集中连片推广。强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过程监管,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纳入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闭合环节。积极推进农村光伏扶贫和太阳能路灯照明工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9.蓄能型集中供冷推广应用工程。推动新建旅游度假区、产业园区和达到一定用冷规模的大型公共建筑优先选择蓄能型集中供冷,支持对既有建筑实施蓄能供冷改造。(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物价局)

10.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认真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促进生态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琼府〔2016〕35号),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到2020年,全市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000辆以上,建设充电桩360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十五)减排重点工程。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城市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防控、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等五大减排工程。

1.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在塑料制品、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推进非溶剂型涂料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到2017年底,重点行业基本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对油漆、涂料进行严格管控,加强建材销售市场的监督检查,严格要求使用环保油漆和水性涂料,开展专项监督抽查,严厉打击销售达不到环保需求的油漆和涂料,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儋州质监局)

2.城市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防控工程。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将全封闭围挡、堆土覆盖、洒水压尘、使用防尘墩和高效洗轮机等防尘措施纳入建筑施工管理范畴。加强主要街道洒水降尘,积极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到2018年,城区道路机械清扫率达到85%以上。(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加快推进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油烟净耗设施,推广使用净化型家用抽油烟机,到2017年底,所有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行率达到l00%。(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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