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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危废处置—环保行业皇冠上的明珠 深度思考之基础篇

2018-04-09 15:04来源:强推环保作者:徐强等关键词:危废处置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弃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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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工艺瓶颈,直接导致无害化焚烧产能难以释放

目前危废无害化处置产能严重短缺,其直接原因是工艺本身选址难度大、产能扩张速度慢和处置成本高,限制了产能规模与合规处置积极性:

选址难度大:由于危废处置企业在经营中,聚集了不同行业的高污染、高毒性、高危险污染物,周边居民抵触心理极强,因此项目极易受到“邻避运动”的影响,而止步于环评阶段。

产能扩张速度较慢:即使危废项目顺利通过环评,产能的扩张速度也显著较慢。一方面,建设&爬坡周期长:危废专业焚烧产能的建设周期普遍在2年左右,建设投运后需要一定周期提升危废收储规模与品类,完善配伍结构,与申请资质中的品类充分匹配,从而提升产能利用率。另一方面,单体产能规模小:传统危废无害化产能,单体规模普遍在1-2万吨/年,难以满足区域动辄几十万吨的危废处置需求。


处置成本高达2000-2500元/吨:危废传统焚烧工艺中,成本主要包括①折旧:危废产能建设的平均投资强度在8000-10000元/吨以上,按照10年折旧、80%产能利用率计算,每吨危废处置折旧约1000-1250元;②尾渣处置费:每吨危废处置后平均产生0.2-0.3吨废渣,废渣作为减量化的危废,必须交由专业危废填埋场,按照2500-3000元/吨的价格作填埋处置,每吨危废尾渣处置成本500-900元;③燃料与材料费:由于危废中重金属与酸性物质普遍含量较高,焚烧需要在碱性环境下完成,同时为了降低出渣率,需使用燃料油做燃料,燃料与材料费成本约350元/吨。

3.3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工艺出现,技术瓶颈迎刃而解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是利用水泥窑的大热容量、稳定运行窑炉,对危险废弃物进行焚烧处置,作为专业危废焚烧的同质型工艺,已经在海外有30年左右的成熟应用经验,有望快速释放产能,化解我国危废产能缺口。

3.3.1. 产能释放速度快

审批周期短:由于危废协同处置的设施直接建设在水泥厂内,而水泥厂本身卫生防护距离800米,群众阻力较小,不存在选址难度。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项目,从项目备案到最终投运,周期在2-3年之间,较之传统焚烧节约3年左右时间。

单体项目产能规模大:目前参与协同处置改造的水泥窑,水泥产能规模普遍为5000t/d,对应危废产能一般为10万吨/年,单体规模相当于传统专业焚烧炉的5-10倍,显著提升了产能扩张速度。

3.3.2. 投资与运营成本低

投资成本低:水泥窑协同处置工艺中,以3-5%的掺烧比例进入现有水泥窑炉,无需新建窑炉,只需部分配套设施,设备初始投资显著低于传统焚烧工艺。目前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投资额小于1000元左右/吨处置产能,而新建或传统危废焚烧炉设施的平均投资一般为0.8-1.6万元/吨处置产能。



运营成本显著降低:由于危废与水泥混烧,难以将两者生产成本严格分拆,经验数据表明,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吨成本约在500-1000元/吨,是焚烧炉处置成本的50%以下。运行成本显著降低的原因主要在于:

①投资强度显著降低,传统焚烧中成本占比最高的折旧项,在水泥窑协同处置中大幅下降。

②传统危废焚烧炉需要喷射碱液制造碱性焚烧环境,以减少危废中酸性物质与重金属的挥发,但水泥窑本身的碱性环境天然适合普遍呈现酸性的危废,无需喷碱液。

③传统危废焚烧工艺每焚烧一吨危废,会产生0.2-0.3吨飞灰与残渣,后者需交由专业危废填埋场以2500-3500元/吨的价格处置,而水泥窑协同处置并不产生残渣。

3.3.3. 适用危废品类占危废总品类的 80%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工艺,可涵盖约40大类危废处置需求,占2016年新版国家危废名录46大类危废种类的80%以上。行业技术标准编制中,已经将将辐射性废物、医疗废物与易爆废物等类型排除在外,以保障对水泥品质不产生影响。

以金圆股份(000546.SZ)旗下格尔木宏扬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项目为例,获批的处置范围涵盖38大类,426小类危险废物,处置能力10万吨/年,是目前青海省规模最大、处置资质最齐全的危废无害化项目。

3.4监管瓶颈突破——“灰色地带”快速阳光化

3.4.1. 危废管理存在“灰色地带”

产能不足与执法不严的恶性循环:由于传统危废无害化产能释放较慢,各省普遍存在产能不足问题,政府指定的合法处置渠道建设滞后,不足以应对产废企业的处置需求,政府因此失去重拳执法立场,长此以往产废企业普遍产生法不责众心态。而大量危废以堆存或去向不明的方式处置后,处置需求释放较少,遏制了民营企业投资危废处置厂的动力,由此产生恶性循环。

“长尾效应”提升监管难度:产废客户的分布具有极强的长尾效应,存在大量产废量较小的产废源,由于堆存成本极低、环境风险难以引起业主注意、群体众多难以准确监管。

3.4.2. 环保督查&环境税开征,将危废向合法渠道挤压

环保督查,提升地方政府对危废监管力度:伴随2016-2017年中央环保督查,从“督政”的角度,显著提升了地方政府的重拳执法意识。各省普遍存在的危废堆存、去向不明与危废产能违规操作问题,督查暴露后将引起各地政府的进一步关注。从2016年工业危废产生量5347.3万吨,同比大幅度增加34.5%,显著高于此前12%的平均增速,也可侧面看出政府监察力度的提升。

环境税进一步明确法律边界,危废数据建档覆盖度&准确度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危险废物每吨征税1000元。环境税开征,不仅提升了产废企业的经济惩罚力度,促使其主动通过合规渠道处置利用危废。更重要的是,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此前普遍存在的瞒报、去向不明、违规堆存等处于法律灰色地带的行为,被赋予了“偷税漏税”违法属性,从而进一步敦促企业如实上报产废数据、处置方式与真实去向。

环保税通过明确法律边界,对于行业的规范管理意义重大,将促使行业的统计更加全面、真实,促使合法处置需求快速释放。

原标题:【国君环保 | 建材】重磅深度!危废处置—环保行业皇冠上的明珠,深度思考之基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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