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 2017 年行业发展概况
1.1 机动车污染防治领域主要政策
目前,机动车排放污染已成为继工业污染之后的第二大污染源,是造成细颗粒物、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更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为保障空气质量,从控制汽车保有量、源头治理汽车尾气到全过程管控,2017 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形成区域联防联控,打破了行政区划界限,着力破解大气污染长距离传输、区域间相互影响的世界性难题。
例如:生态环境部先后发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分别从新车达标监管、强化在用车排放达标监管、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与排放治理升级、加强机动车排污监控能力、车用燃料改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管控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管控机动车污染排放,进而推动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和排放监测领域产业发展。
由此可看出,机动车污染防治已摆在环境保护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
1.1.1 新车达标管理方面
生态环境部制定发布了《重型柴油车、气体燃料车排气污染物车载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HJ 857-2017)等国家排放标准,并鼓励地方提前实施更严格的新生产机动车国家排放标准及油品质量标准,重点加强了重型柴油车生产、销售等环节监管。
1.1.2 在用车排放达标监管方面
生态环境部陆续出台《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HJ 845-2017),正在修订的《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05)和《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285-2005)标准首次提出非道路柴油机烟度排放标准,并发布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这将进一步加强非道路柴油机械、在用汽油车和柴油车排放管控,特别是在用柴油车测试排气烟度的基础上增加NOX 检测项目。
此外,目前正修订的GB3847 和GB18285 要求在用汽、柴油车在进行排放检查中的OBD 查验为装有OBD 车辆的必检项目,已被纳入在用车和新车排放检测体系中,严格检查排放控制装置、车用尿素添加及车载诊断系统(OBD)是否符合要求。
1.1.3 在用柴油车和非道路柴油机械治理方面
在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指导下,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牵头组织行业力量,制定了《在用柴油车排放污染治理技术指南》和《非道路柴油机械排放污染治理技术指南》以及相应的《排放污染治理用后处理装置目录》。
目前北京市已采用《非道路柴油机械排放污染治理技术指南》以及《后处理装置目录》引导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车主开展自愿性排放改造,并已带动无锡威孚、河北亿利等国内外后处理装置厂家积极参加环保产品认证工作。
1.1.4 加强机动车排污监控能力方面
“2+26”城市完成安装10 台(套)左右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2 台(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等工作,覆盖了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重点筛查柴油货车和高排放汽油车。
1.1.5 车用燃料改善方面
自2017 年11 月1 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硫含量不大于10ppm 的普通柴油,同时停止销售硫含量大于10ppm 的普通柴油。同时,要在重点区域加快推广使用国Ⅵ标准燃油, “2+26”城市率先完成城市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并轨,全部供应符合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15 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 年,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基本实现全覆盖,这将进一步推动国内机动车排放控制产业链产业技术的革新和发展。
1.2 国家政策法规对机动车污染防治产业的影响
随着机动车排放防治工作的加强,新车排放法规不断升级,新生产的机动车必须通过采用更先进的污染控制装置才能达到新法规的要求,同时,在用车、黄标车和非道路机械等成为机动车污染物控制的重点,需要更换或加装污染控制装置来降低污染物排放。这些均需要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府出台政策法规来推动机动车污染防治产业发展。
如在新车方面,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征求意见稿)》,加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增加了汽油车排放颗粒数量测量要求,同时还增加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RDE)试验等要求,这对机动车污染防治产业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北京市环保局要求从2016 年6 月1 日起,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新增重型柴油车(公交车、环卫车、旅游车、邮政车、渣土车、班车、校车、机场巴士等)应选用安装“壁流式颗粒捕集器”(DPF)的车型,在国内率先推动了DPF 产业在新车领域的应用和发展。
在用车方面,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规定: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自2013 年起,山东、南京、上海、洛阳、宁波等省市先后发布公告对在用重型柴油
车开展加装DPF 排放治理改造工作,又推动了DPF 等污染控制装置在在用车领域的应用和发展。由此可看出,国家出台的机动车排放政策法规对机动车污染防治产业的发展具有巨大影响。
随着国家环保主管部门对新车和在用车排放执法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和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地,环保产业的潜在市场需求将加速到来。
1.3 机动车污染防治产业需求分析
在环境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动车监测社会化等政策需求不断释放。简政放权改革加快推进,促使市场准入和运行的制度成本大幅降低。绿色金融、绿色债券等有利于环保企业债权融资的政策逐步落地,金融政策支持环保产业发展步伐加快。
在中宣部等六部委联合主办的“展望十三五”系列报告中提出:“下个阶段要把黄标车和重型柴油车作为防控的重点,加大黄标车和老旧车的淘汰,2017 年全国要淘汰380 万辆,要力争2017 年底前全国基本淘汰黄标车。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新车的监管,特别是把重型柴油车作为重点,严肃查处一批典型的违法企业。”由此可看出,下一阶段产业发展的重点可能会集中在重型柴油车上。
机动车污染防治产业除了在传统的新车和在用车污染控制装置领域发展外,还需要通过OBD3 等先进在线远程监控技术手段对机动车排放进行在线监管,特别是针对排放超标的车辆加强监管,进而推动产业发展。
2 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排放后处理装置售后市场混乱
当前尾气后处理装置售后市场管理不严,不合格催化净化产品泛滥,导致了售后市场的无序竞争,同时严重影响了在用车污染排放控制水平,将会对环境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
2.2 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存在产品生产一致性存在问题
部分尾气后处理装置生产企业,存在技术水平还比较低下、工艺管理流程不规范、研发和检测设备和手段缺乏等问题,应加强对这些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一致性的监控。
2.3 行业发展展望
2018 年1 月,生态环境部通报因轻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超标和重型柴油货车OBD 系统(车载诊断系统)不符合标准且污染控制装置作假,处罚了山东两家卡车企业。
这是生态环境部首次因汽车排放控制违规问题对汽车生产企业开出罚单,两个案件作为“十九大”之后生态环境部首次处罚的案件具有示范效应,对同类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强烈震慑作用。
由此可以看出,2018 年蓝天保卫战将再升级,机动车污染治理将成为重头戏。国家及地方层面都将加大力度治理机动车污染,全国多个城市已经出台“一揽子”治理措施,致力于全方位、多角度管控机动车尾气排放,遏制机动车污染。
(1)加强监管执法,完善制度内容。
加大对车企的监管执法力度,加大机动车污染治理力度,建立完善事前信息公开制度、事中达标监管制度、事后环保召回制度“三位一体”的机动车环境监管体系,严厉打击篡改、屏蔽OBD 软件、弄虚作假以及未按要求进行环保信息公开等违法行为。
(2)政策上不断发力。
生态环境部已发布实施的《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提出将逐步加严新生产机动车一氧化碳、总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限值,并要求积极开展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乙醇、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汽车的研发和应用,鼓励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非燃料汽车替代燃料汽车。
(3)推广新能源汽车。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和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自2018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实施,期间,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4)提升油品质量。
机动车致尾气污染日趋严重,倒逼尾气排放标准升级。发达国家成功治理雾霾的丰富经验表明,提高油品质量,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是治理大气污染的关键措施之一。
(5)技术革新促进车辆升级。
在加快新车排放标准提升、加强对在用车辆监控,还应实行尾气净化装置定期更换的同时,提升发动机燃烧技术和尾气催化转化技术,促进车辆升级。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江西省开展了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加强统筹谋划,充分发挥工作合力,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加强移动源大气污染治理,严厉打击机动车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进一步
案例一、万载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案例特点】该案件为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的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典型案例【案情简介】2024年4月,宜春市组织相关专家和执法骨干开展了机动车环检机构专项检查,发现万载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存在双排口车辆只插入单采样管检测并出具
深入推进机动车污染源头监管,推动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以下简称“环检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助力长沙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6月18日上午,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以下简称“机排中心”)组织18家存在不规范检测行为,且月度考核扣分35分以上环检机构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机排中心通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7部门6月19日印发《浙江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针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存在固废露天堆放、“跑、冒、滴、漏”现象严重,厂容厂貌较差,污染防治工作粗放等问题,要求各地要督促回收拆解企业落实《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有关拆解污染防治要求,设置符合要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提升拆解行业装备技术、污染治理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浙江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3月6日前反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联系人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生态环境部发布《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48-2022),本标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详情如下: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规范和指导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防治,现批准《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日前,宁夏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在用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检查工作指南(试行),详情如下:宁夏回族自治区在用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检查工作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1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在用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检查工作流程、操作规
2021年12月,省委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阳发现,废旧机动车正规回收拆解定点企业监管不到位,非法回收拆解整治行动流于形式,回收拆解行业无序发展,导致环境污染严重。一、基本情况督察组实地走访殷都区、北关区、汤阴县、安阳县、林州市等地20多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收购站点发现,部分报废机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2021年12月1日,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1月1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报废机动车拆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
日前,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地方标准意见的函。全文如下
案例一、万载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案例特点】该案件为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的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典型案例【案情简介】2024年4月,宜春市组织相关专家和执法骨干开展了机动车环检机构专项检查,发现万载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存在双排口车辆只插入单采样管检测并出具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日前,宁夏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在用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检查工作指南(试行),详情如下:宁夏回族自治区在用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检查工作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1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在用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检查工作流程、操作规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2021年12月1日,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3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条例指出将采取财政、税收、政府采购、通行便利等措施,推动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新能源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该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
经过再三考虑,北京市的史女士不再观望,赶在7月1日前购入了一台符合“国六”标准的小汽车。她说:“虽然价格比‘国五’车贵,但‘国六’毕竟是个硬指标,还是一步到位更为稳妥。”2018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
在北京市不少道路旁,细心的车友会发现路边多了一些柜式结构的仪器。而它们则会在不动声色间,精准检测到过往车辆尾气排放信息。“这是现行应用较广泛的尾气遥感监测系统,采用光谱检测技术,可在不影响机动车行驶情况下,快速监测尾气特征污染物。”在一套仪器前忙碌的技术人员告诉记者。“尾气遥感监
2013年6月,国务院确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提出到2017年在控制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提高优良天数等方面的具体目标。近五年,通过改善能源、运输结构等方面,各省市的空气污染治理已取得初步成效。2018年,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正式落地,提高空气质量的力度达到空前地步。在汽车领域,其核心要点
上世纪80年代起,由汽车引起的大气污染在日本主要城市逐渐受到关注。日本东京都市圈汽车保有量较高,最初,数量不断增长的机动车带来了严峻的污染问题。但经过几十年的政策措施演进,东京地区机动车尾气已经得到了有效控制,颗粒物的达标率从0%提升至目前的近90%。实现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达标排放日本
从近日召开的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获悉,为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河北省将制定《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会议听取了河北省政府《关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记者从报告中看到,今年上半年河北注重综合防控,强化协同减排,加大了机动车路查路检频
7月9日上午,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报告提出,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执行不够有力,其中机动车污染和油品质量监管不到位。机动车尤其是重型柴油货车污染正在成为一些地方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章对机动车污染控制、车辆监管、油品质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的《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8)》称,非道路移动源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不容忽视。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王金星表示,对中国工程机械制造商来说,无论从企业长远发展角度看,还是应承担的企业社会责任方面讲,企业都应步调一致、主动向国四标准过渡,推动建立健康、可持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7819万元)分配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公示日期:2025
重庆积艺智能家居有限公司、重庆永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2〕106号)、《重庆市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渝财环〔2023〕5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区已调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实施库的大气污染防治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1月8日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合计下达资金13335.2万元,其中包含:一、2024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预下达资金。根据《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办法》预下达补偿资金,2025年将根据2024年全年空气质量情况进行清算。二、监测能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1月6日印发《衢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系统治理、分类施策、协同控制,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全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1月7日公示《安徽省重点行业绩效先进等级企业清单(截至2024年12月)》,其中包含绩效引领性企业、绩效B-级企业、绩效B级企业、绩效A级企业共计191家。关于公示《安徽省重点行业绩效先进等级企业清单(截至2024年12月)》的公告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我省生态环
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会泽冶炼分公司多源污染物综合治理与尾气超净排放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125-ZB00001),本项目包括3个子项,即熔炼炉环境集烟系统升级改造、还原炉烟化炉环境集烟系统升级改造、锌冶炼湿法系统尾气酸雾治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月3日发布《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新版《预案》调整了适用范围。新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适用于泰安市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取消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删除臭氧相关的预警分级标准、预警发布要求和应急响应措施等内容。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了2025年第一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86亿元。此次资金支持项目均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中选取,共支持38个项目,包括能力建设项目7个、VOCs深度治理项目5个、钢铁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4个、水泥超低排放改造项目7个、工业污染(炉窑)治理项目3个、无组织
12月31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坚决打好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五个标志性战役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盛才主持发布会并介绍我省“坚决打好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五个标志性战役”相关情况,厅总工程师、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吴小平、执法局局长黄礼彬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以下是发布
江苏省财政厅12月30日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南京市2023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等68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共计41731万元。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各有关设区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有关县(市)财政局、设区市生态
经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并发布,并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条例》修订主要有两大亮点。一是加大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力度,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清洁能源替代;二是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联合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联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