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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标 | 广东东莞两个160亿+水生态建设PPP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2018-05-23 11:50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关键词:水生态建设PPP项目东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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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东莞市各镇街水生态建设(四期)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2、项目原基本情况

(1)项目现状:本项目中,截污次支管网工程部分已有部分镇街政府采用政府自建工程的方式建设,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了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及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环评等相关单位;另有部分镇街目前尚未开始上述工作或正在按照上述程序开展此等工作。各镇街公共充电设施工程均未开展相关建设工作。

(2)相关合同:为顺利推进项目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建设工作的开展及工程款项的支付,部分镇街政府或其下属机构、部门与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及设计、环评、监理等相关单位签订了相关合同。

(3)项目立项:各镇街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均已取得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的立项批复,且批复明确各镇街项目的政府支付按照市∶镇=50%∶50%的比例承担。各镇街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工程将在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由项目公司向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申请并办理项目投资建设相关核准审批及手续。

3、采购前置条件

按照广东省及东莞市关于节能减排任务的要求,各相关镇街要在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工期紧、任务重、涉及问题复杂、协调难度大,项目工程建设不能停滞。中标社会资本需承继原政府方就相关工程已签订的所有合同,并履行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受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的委托,对其 东莞市各镇街水生态建设(四期)PPP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东莞市31个镇街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三、PPP项目编号:441900-201805-0007001001-0009

四、PPP项目名称:东莞市各镇街水生态建设(四期)PPP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东莞市各镇街水生态建设(四期)PPP项目经东莞市企石镇、凤岗镇、樟木头镇、石排镇、常平镇、东坑镇、石碣镇、万江街道、大朗镇、茶山镇、黄江镇、石龙镇、高埗镇、寮步镇、大岭山镇、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虎门镇、厚街镇、沙田镇、道滘镇、洪梅镇、麻涌镇、中堂镇、清溪镇、横沥镇、塘厦镇、谢岗镇、桥头镇、望牛墩镇等31个镇街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采用PPP模式进行东莞市各镇街水生态建设(四期)PPP项目的实施。东莞市上述31个镇街人民政府分别为各镇街项目的实施机构。

目前由各镇街人民政府共同委托东莞市环保局作为项目“协助机构”,根据委托书委托事项和要求,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完全承担和履行东莞市各镇街水生态建设(四期)PPP项目的采购人职责,负责东莞市各镇街水生态建设(四期)PPP项目的前期工作开展,并协助31个镇街人民政府采购同一个社会资本。

本项目已经具备采购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发布采购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积极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东莞市各镇街水生态建设(四期)PPP项目

2、PPP项目编号:441900-201805-0007001001-0009(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M4400000707000883001)

3、采购人: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4、项目概况

本项目各镇街子项目均包含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和公共充电设施工程两个部分,以截污次支管网工程为主,在建设污水截污次支管网工程时,同步在本项目各镇街管网沿线区域范围内实施可为公交、出租、环卫、物流、旅游观光、乘用车等领域新能源电动汽车提供公共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建设。

4.1 工程建设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分别包括东莞市的企石镇、凤岗镇、樟木头镇、石排镇、常平镇、东坑镇、石碣镇、万江街道、大朗镇、茶山镇、黄江镇、石龙镇、高埗镇、寮步镇、大岭山镇、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虎门镇、厚街镇、沙田镇、道滘镇、洪梅镇、麻涌镇、中堂镇、清溪镇、横沥镇、塘厦镇、谢岗镇、桥头镇、望牛墩镇等共31个镇街。各镇街具体工程建设范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估算情况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160.74公里,项目动态总投资1110525.08万元。31个镇街37个项目的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估算情况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二)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BOT的运作方式,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各镇街的项目合作期均为15年,其中建设期均不超过2年,运营期均为13年。东莞市31个镇街政府分别授予项目公司PPP项目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全生命周期工作,项目公司通过31个镇街政府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获得合理的投资及运营回报。本项目的回报方式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将可行性缺口补助纳入东莞市以及各个镇街财政跨年度的财政预算和财政中期规划(按照市本级:各镇=50%:50% 比例分担)。未来合作期满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资产及其经营权无偿、并不附带任何他方权利地分别移交至31个镇街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本项目建设用地由31个镇街政府授权项目公司无偿使用。项目公司在项目红线范围内负责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本项目的土地以及合作期内项目公司在建设期内投资建设形成的项目资产及本项目运营期内因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投资形成的项目资产,在项目合作期内均归政府方所有。项目公司的上述建设内容以最终经过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三)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按《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及相关要求设定,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本项目31个镇街37个子项目合计动态总投资额的 2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等于项目资本金,且不得为债务性资金,中选的社会资本在东莞市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社会投资人所占股权比例为100%。社会资本以货币方式出资,并根据认缴的持股比例按项目的工程进度分期分批缴纳到位。

(四)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东莞市各镇街水生态建设(四期)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2、项目原基本情况

(1)项目现状:本项目中,截污次支管网工程部分已有部分镇街政府采用政府自建工程的方式建设,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了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及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环评等相关单位;另有部分镇街目前尚未开始上述工作或正在按照上述程序开展此等工作。各镇街公共充电设施工程均未开展相关建设工作。

(2)相关合同:为顺利推进项目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建设工作的开展及工程款项的支付,部分镇街政府或其下属机构、部门与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及设计、环评、监理等相关单位签订了相关合同。

(3)项目立项:各镇街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均已取得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的立项批复,且批复明确各镇街项目的政府支付按照市∶镇=50%∶50%的比例承担。各镇街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工程将在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由项目公司向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申请并办理项目投资建设相关核准审批及手续。

3、采购前置条件

按照广东省及东莞市关于节能减排任务的要求,各相关镇街要在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工期紧、任务重、涉及问题复杂、协调难度大,项目工程建设不能停滞。中标社会资本需承继原政府方就相关工程已签订的所有合同,并履行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1、合规性要求

(1)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申请人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可以是独立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法人、独立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组成的联合体。

(2)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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