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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查回身乏术?这些部门齐念紧箍咒 环保“老赖”抱头鼠窜

2018-08-01 10:13来源:真气网关键词:环保督查环境违法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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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中央环保督查首批“回头看”点名了一大批问题企业后,下半年将组织第二批回头看。一些环保“老赖”企业却仍然不以为意,依旧“顶风作案”。

今年上半年,媒体曝光山西省临汾市三维集团偷排废渣废水,严重污染环境。不仅如此,三维集团还是一家环保“老赖”,此前已多次被媒体曝光其污染问题,企业却一直没有付出实质性代价。

而同为上市公司的江苏盐城辉丰公司的行为更是让人震惊。辉丰公司是全国农药行业的大型企业,从2013年开始就频频被当地群众举报。对此,生态环境部组成专项督察组,才真正揭开这家企业严重污染问题的“面纱”。

面对企业在环保方面频频“耍赖”环境部门治理有何妙招?

资本的嗅觉是最灵敏的。紧随着曝光、通报而来的,是企业股价的应声下跌。4月18日至21日,三维股价连续下跌,累计跌幅达19%。江苏辉丰4月23日周一开市即跌停,此后连续两天继续下跌3.10%、2.56%。

专家指出,对大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来说,执法部门开出的几万元、几十万元的行政处罚与其环境治理成本相比,分量较轻,因此一些企业仍会“顶风作案”。但来自资本市场的反馈则可以让企业真正为环境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环保部门与证监会联合惩戒,让环保违法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中国证监会指出,这次对退市制度的修改完善,对于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功能,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塑造理性投资文化,形成优胜劣汰的良好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对有关重大违法公司,特别是严重危害市场秩序,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坚决依法实施强制退市。真正让环保违法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环保部门与公检法机构协作执法,让环保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随着2011年5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改为“污染环境罪”、2013年6月“两高”出台司法解释后,全国环保系统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陡然上升。

但在实践中,却碰到诸多困扰。多人实施的有关联的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案件如何管辖?重点打击对象到底是直接责任人员还是获利者? 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怎么计算?公私财产损失如何认定等等。

由于对办案相关具体问题理解和认识不同,一些案件最终没能起诉,让环保执法人员觉得很遗憾。

有鉴于此,浙江环保厅和公检法部门率先联合出台了《建立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协作机制的意见》。与公检法联动,使环保部门在查处环境污染案件时,不再单兵作战,孤立无援。

环保公安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成效立竿见影。环保、公安执法人员联手办案,不仅加快了案件办理的速度,加大了环境执法的强度、力度和硬度,增强了威慑性,还促进了企业从“被动守法”到“主动守法”转变。

在这一方面,浙江起到了榜样的作用。今年6月底,浙江已经成为全国首个省、市、县三级环保与公检法机关联络机构全覆盖的省份。环境执法司法协作机制的升级,使得全省各地环保部门、公检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既分工负责、相互监督,又协调一致、形成互补,真正做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让环保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环境部门和证监会联合惩戒、与公检法协作执法,共同为绿水青山撑起“保护伞”!

原标题:环保督查回身乏术?这些部门齐念紧箍咒 环保“老赖”抱头鼠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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