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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丨陕西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5)

2018-08-23 11:2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陕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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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绿色交通设施建设

高度重视交通建设对秦岭生态环境的影响,按照建设生态路的理念,充分发挥经济社会效益,兼顾生态效益,建设安康秦岭地区绿色交通网络体系。在秦岭范围内进行交通设施建设应该统筹规划、科学选线、坚持边建设边恢复、保持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等功能,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占或少占林地,对建设周期长、生态环境影响大的建设工程实行工程环境监理。

加强道路两侧补绿、植绿、护绿,并对取料场、废弃物堆放场进行有效治理和绿化恢复,对公路建设过程中的垃圾进行处理,在某些路段设立防尘措施,不得向河道、湖泊、水库等水体倾倒废弃物。

加强危险品道路交通运输环境风险的防护措施,设立危险品运输定点检查站,安排相关人员对秦岭区域危险品运输车辆开展入境检查、重点护送、出境通报等,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

修建野生动物通道等保护措施,可视具体情况建立防噪声的隔离栏,减少对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的影响,避免形成新的生态孤岛。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内的道路设计方案必须经过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公共交通站点应结合城市公共设施建设,逐步规划每隔1000米建立一个厕所,每隔300米设立垃圾箱,提倡绿色环保出行。

加快秦岭地区路网建设,加强城乡联系,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实现100%的镇办和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4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基本实现以县乡道为局域骨干、村组公路为基础的干支相连、布局合理、具有较高水平的乡村公路网。

二、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在确保秦岭范围内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以建设“秦巴明珠,生态安康”为总体目标,以人为本、产城融合、改革创新、依法治市,做靓中心城市、做美县城、做优集镇、做好新型社区、建设美丽乡村,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以城镇棚户区改造、片区综合开发、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提升城市品质内涵,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构建“一心一带、七城多点”的新型城镇体系,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

加强特色小城镇生态环境建设。中心城市新建污泥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厂1座,改扩建1座,新建污水提升泵站4座,敷设污水管道250km,沿江沿河排污口治理达标排放。新建县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6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约80个,镇级垃圾处理设施约80个,500人以上安置社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约850个,污水管网约1000公里。

加强美丽乡村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结合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安置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科学推进村庄整合和集中居住,在秦岭地区重点打造50个示范村庄。围绕“宜居、宜业、宜游”总体要求,重点加强农村公路、宽带、饮水、照明、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开展生态文明村镇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实现广大农村生态美、村容美、庭院美、生活美、乡风美。

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治理。逐步建立、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给排水等公共设施。全部建成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在秦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管理,统一规划建设生活垃圾、污水等收集处理设施。

更加注重开发利用活动的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完善项目审批工作流程,规范项目论证会审制度,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办法;从严控制新建矿权数量,加强对现有采矿权的监管,治理恢复已闭坑矿山的生态环境;做好各区县重大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

强化移民搬迁后的生态保护。坚持政府主导与群众自愿、政策支持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选好安置点,强化搬迁后的生态保护,对搬迁后遗留下的房屋建筑等进行拆除,变更为农地或林地,在水源地修建保护设施,以自然恢复为主辅助必要的人工修复,尽快修复搬迁后的生态环境。

为更好的保护秦岭区域生态环境,努力把生活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农村人口,包括自然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人民群众逐步实施搬迁计划,到2020年秦岭地区要完成5.15万户,16.56万人搬迁安置任务。

专栏9 “十三五”期间安康秦岭地区搬迁安置任务

三、加强水源保障管理

大力发展以山丘区、城区为主的集雨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科学利用雨洪资源。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标准与处理率,建立城市污水厂中水利用补贴机制,推进城镇污水处理中水回用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加大对农村自来水饮水工程的投入,提高自来水的普及率。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以及各级政府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四项制度”,认真落实各级“河长制”。

四、有效实施生态修复

对于生态环境受损严重地区,责令制定相关整改方案和时间表,采取严格的区域审批限制,依法暂停办理相关行业领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批手续。对现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依法限制生产、停产整顿。对监管不力的政府部门及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于生态环境受损临界区域,加强监测与预警,科学实施山水林田湖系统修复治理,遏制生态系统退化趋势。

区分不同类型,合理制定相关修复方案。优先保护良好生态系统和重要物种栖息地。针对生物多样性地区,采取以封禁为主的自然恢复措施,辅以人工修复;建立和完善生态廊道,采取封禁等措施,提高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有条件县区可逐步推进生态移民,降低人类活动强度,减小生态压力。对于水源涵养地区,推进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河道治理和面源污染治理,提高水土保持能力。

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安康市秦岭地区涉及的各区县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进行山地灾害普查基础上,摸清危害较大的山洪、泥石流发育地带和数量,有计划地进行区域性灾害评估和小流域灾害危险性评估,完成秦岭山地自然灾害危险性区划并编制图册。

第九章 民生改善与脱贫攻坚

在严格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贯彻国家扶贫攻坚战略和安康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的要求,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完善公共服务的同时,强化生态保护力度与生态修复建设,促进安康秦岭地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一、脱贫攻坚

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精准帮扶与特困山区开发紧密结合、避灾扶贫移民搬迁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精准施策与到村到户扶持相结合、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脱贫攻坚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到2020年,如期实现秦岭地区76个镇的人口全部脱贫“越线”,坚决打赢秦岭山区脱贫攻坚战。

大力实施集中安置、统规统建,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实现易地搬迁脱贫;突出特色产业发展促脱贫,实施“一村一品、一户一业”产业推动行动,在专项资金、品牌培育、技术培训、政策引导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建立就业和社保服务平台,组织实施贫困户子女职业技术技能培训,引导劳务创业脱贫;争取退耕还林、公益林以及当地劳动力护林补偿,实现发展产业、促进就业、生态补偿脱贫;强化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免除贫困家庭学生13年教育学杂费,发展教育事业脱贫;完善医疗救助机制,落实救助政策,扩大救助范围,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加大社会保障、医疗救助及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实现社会保障兜底脱贫。

在完成上述脱贫目标任务的同时,要对可能造成的环境问题预先考虑,实现扶贫与环保双赢共进。出台和完善有关扶贫规则制度、技术标准、评价方法、评估规范等。指导地方政府编制具体扶贫规划,并对扶贫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全面整体、统筹兼顾的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环境资源,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实施扶贫攻坚计划,异地搬迁扶贫工程涉及环境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较多,在实施此项工程时,要有具体规划,并要根据环境敏感程度,进行不同深度的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生态环保措施。

要精准识别自然生态禀赋和生态环境容量,弄清地方环境承载能力,选准地方经济发展产业进行扶贫,适度扩大规模,推进产业规模化,并对产品进行深加工,加大循环经济发展。避免一个地方过度发展单一产业,导致地方生态环境退化或恶化。

在修路、建房等扶贫工程中,按避免、减缓、补偿和重建的生态环保原则,采取环保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凡涉及很难恢复的敏感生态保护目标,如特殊生态敏感区、珍稀濒危物种时,必须提出可靠的避让措施或特殊保护方案;涉及采取措施后可恢复或修复的生态目标时,制定恢复、修复和补偿措施。各项环保措施要有针对性,提出实施时限和估算经费,要与扶贫工程同时进行环保工程的设计、建设和验收,确保生态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发挥效果。

二、公共服务

完善安康秦岭地区的公共服务,对于促进秦岭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具有积极意义,也是安康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的必然要求。

推进人口发展信息化建设;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构建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为重点,以商业保险、慈善事业、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等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社保“一卡通”建设,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居民享有的医疗卫生计生保健水平和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创业促进就业,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发展面向大众、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服务平台。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为重点,统筹做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第十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绩考核体系

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环境保护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程,人大、政协监督重点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体系,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秦岭生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辖区秦岭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单元,将保护区划细划小,明确权责边界,做到网格边界清晰、任务明晰。逐级明确网格单元监管职责和责任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实现动态监管全覆盖、铁腕执法零容忍。健全镇(办)、村三、四级网格体系,推行所有区域“一张图(网格划分图)、一张网(网格管理网)、一套标准(工作标准流程)”的秦岭生态保护精细化管理制度。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纳入“三项机制”考核奖惩和领导干部追赶超越积分制管理的重要内容,增加生态环境考核权重,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每年与县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书,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建立由发改部门牵头,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协调落实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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