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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实录|生态环境部2018年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2018-11-30 10:42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关键词:水源地环境整治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生态环境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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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上午10点,生态环境部将召开2018年1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海洋生态环境司柯昶司长向媒体介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等有关情况,并与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王菊英副主任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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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持续推进 水源地环境整治进入“倒计时”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生态环境部设立海洋生态环境司,负责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海洋生态环境司柯昶司长、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王菊英副主任,向大家介绍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我先通报近期我部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2018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进入“倒计时”

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按照专项行动部署,2018年年底前,长江经济带县级、其他省份地市级水源地要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共涉及31个省(区、市)276个地市1586个水源地的6251个环境问题整治。

截至11月28日,597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任务完成比例达到95%,达到序时进度要求,但后续“硬骨头”问题解决难度依然较大。

从目前进展情况看,上海、宁夏、青海、湖南、内蒙古、西藏、天津、甘肃、山东、四川、福建、海南12个省份已完成今年水源地整治工作任务。湖北、浙江、重庆、辽宁、河北、吉林、陕西、云南、新疆、广西、河南、黑龙江、北京、贵州、安徽、广东、山西等17个省份工作进度达到90%以上。

今年的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已经进入“倒计时”,任务仍十分艰巨。目前,还有2个省份任务完成率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分别为江苏、江西,后续工作压力较大。在尚未完成整治任务的省份中,广东、江苏余下问题数量较多,分别为73个和49个,两省剩余问题数占剩余问题总数的44%。

对仍未完成整治任务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将紧盯不放,督促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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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将加强与最高检等部门合作 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刘友宾:

二、生态环境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

11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机关加强协作配合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座谈会,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双方进一步明确了协作重点,并签署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合作协议。

最高检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十分关心、大力支持。近年来,我部与最高检合作日益深入密切,在国家层面实现无缝对接,有力保障和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共同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2017年1月,我部联合最高检、公安部出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明确案件移送标准,完善衔接配合机制。

二是共同办理大案要案。2015年至2018年,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对长江安徽池州污染环境案等9起重大案件进行联合挂牌督办。我部与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现场直接督办西安市长安区、阎良区环境监测子站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造假案,起到强烈震慑和有效警示作用。

三是共同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我部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相继发布多个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

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协作,形成污染防治合力,10月31日,生态环境部与中国气象局签署了总体合作框架协议,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气象事业共同发展,双方确定在科学技术、生态环境监测、大气环境管理、应对气候变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自然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

下一步,我部将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建立稳定有效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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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环境年”顺利启动两国将继续加强在生态环保和气候变化等方面合作

刘友宾:

三、“中法环境年”顺利启动

2018年11月19日,“中法环境年”启动活动在京成功举行。习近平主席和马克龙总统专门就“中法环境年”正式启动互致贺电,从中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高度对生态环保和气候变化合作提出要求。韩正副总理会见来华出席启动活动的法国国务部长兼生态与团结化转型部长德吕吉。

中法两国领导人高度重视双方环境领域的合作。习近平主席和马克龙总统于2015年发表元首级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为促进达成《巴黎协定》做出重大贡献。今年1月,习近平主席和马克龙总统共同见证签署《中法2018-2020环境合作行动计划》,勾画了未来三年双方生态环境合作的蓝图。

近年来,中法双方合作日渐紧密、活跃,两国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上开展了长期友好交往与合作,内容涉及环境治理体系、应对气候变化、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土壤污染修复、生活垃圾处理、环保产业合作等多个领域。

下一步,双方将继续深化务实双边合作,落实好《中法2018-2020环境合作行动计划》,加强在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三大重点领域的对话,依托两国环保部门间合作行动计划加以落实,举行各类对话交流活动,鼓励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参与,结合国际会议举办双边活动,积极推动有关多边进程。很快双方将举行“中法环境年”指导委员会会议,推动具体合作活动。

下面,请柯昶司长介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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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环境保护职责整合到生态环境部 实现了“打通陆地和海洋”

柯昶: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就“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情况和大家进行交流。首先,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参与和宣传。

首先,借此机会,向各位介绍一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简要情况:我国是海洋大国,海域辽阔、岸线漫长、岛屿众多、资源丰富、生态多样,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是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实现人海和谐共生的根本要求和基础保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总书记多次强调,我国近海生态环境不容乐观,海洋污染、海洋灾害等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要下决心采取措施,全力遏制海洋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趋势,让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有一个明显改观,让人民群众吃上绿色、安全、放心的海产品,享受碧海蓝天、洁净沙滩。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体系,修订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法》,启动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管理等配套条例修订;强化海洋生态保护,约30%的近岸海域和37%的大陆岸线纳入红线管控范围,海洋保护区总数达到270余处;统筹推进综合治理,印发《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2010年以来实施重大治理项目290余个;切实提升基础能力,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海洋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年均布设监测站位万余个;不断强化执法监管,实现11个沿海省(区、市)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持续开展“碧海”专项执法等行动;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和国际合作,组织开展多类型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深化海洋垃圾(微塑料)防治等领域国际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我国海洋环境质量整体企稳向好,局部区域生态系统得到修复恢复,但仍处于污染排放和环境风险的高峰期,生态退化和灾害频发的叠加期,仍面临着诸多突出问题。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海洋环境保护职责整合到生态环境部,设立了海洋生态环境司,实现了“打通陆地和海洋”。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从“监管者”的总体定位出发,明确“在制定政策规划标准上发力、在抓好质量改善上发力、在强化监督执法上发力、在强化督察问责上发力”的总体思路,加快健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坚决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强化督企和督政力度,逐步强化管理、能力、执法和技术支撑。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点多面广,相关的背景材料已经提前发给大家,具体我就不再展开了。另外,有一个情况向大家通报一下,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已经国务院同意,将于近日由生态环境部、发改委、自然资源部三部门联合印发,正在履行相关印发程序。

下面我和刘友宾司长、王菊英主任一道,愿意回答媒体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谢谢大家!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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