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第四十条机动车尾气处理装置应当保持正常使用。尾气排放车载诊断系统报警或者尾气处理装置保质期届满的,车主应当及时送修、更换,确保车辆达到排放标准。
第四十一条在本市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由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所有者应当向区生态环境部门申报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种类、数量、使用场所等情况,领取识别标志,并将识别标志粘贴于显著位置。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及管理信息纳入市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平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具体管理办法由市生态环境部门另行制定。
在本市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排放明显可见的黑烟。
第四十二条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按照防治大气污染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使在用机动车达到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机动车二级维护、发动机总成大修、整车大修的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排气污染物检测仪器设备。
机动车经过二级维护、发动机总成大修、整车大修及其他影响整车污染物排放的维修,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不得交付使用。
机动车经过前款所列项目维修后,在规定的维修质量保证期内正常使用时,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负责维修,使其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排放检验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必须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技术规范进行检验,如实提供检验报告。
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海事部门可以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和在通航水域内行驶的机动船的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遥感监测取得的数据,可以作为环境执法的依据。
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在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对在用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
在用机动车车主或者驾驶人员以及在航机动船经营人员或者船员应当配合公安交通、海事和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抽测,不得拒绝、阻挠。
第四十五条本市根据大气治理需要,对高污染机动车实施区域限行措施。高污染机动车的范围、限行区域和限行时间,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生态环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高污染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得在本市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第四十六条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在用机动车无法修复的,应当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并不得上路行驶。
第四十七条本市交通、海洋以及海事、渔政等有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检查。
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在用机动船,由有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限期维修。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建设码头岸基供电设施和低硫油供应设施。
第四十八条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地方质量标准。
本市生产、进口、销售的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质量标准。
本市自备燃料用于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其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质量标准。
市场监督、生态环境、海事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本市燃油质量的监督检查,并定期发布检查结果。
第四十九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倡导和鼓励公众使用公共交通、自行车等方式出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以及公交、环卫等行业应当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机动车。
第五章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
第五十条本市鼓励生产、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料和产品。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生态环境部门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定期公布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和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的目录。
列入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目录的产品,应当在其包装或者说明中予以标注。
第五十一条本市医院、学校及幼托机构等环境敏感区域内禁止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产品。
本市在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逐步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的使用。
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应当优先采购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产品。
第五十二条市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本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技术规范。相关单位应当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管理。
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油罐车、气罐车、服装干洗行业等应当配备挥发性有机物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设置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并保持其正常使用;造船等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石油化工及其他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应当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规定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发生泄漏的应当及时修复。
石油化工、化工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在计划维修、检修过程中,应当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规定,对生产装置系统的停运、倒空、清洗等环节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
第五十三条废弃物焚烧炉必须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经依法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废弃物焚烧炉的运行,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指标。
第五十四条本市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枯枝落叶等产生烟尘的物质,以及沥青、油毡、橡胶、塑料、垃圾、皮革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或强烈异味气体的物质。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区域内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和监督。
市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农业、生态环境、财政等有关部门应当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和秸秆高效综合利用,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推进落实。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河南省发改委印发《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豫发改环资〔2021〕893号)同时废止。详情如下:关于印发《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各省辖市发展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月3日发布《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新版《预案》调整了适用范围。新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适用于泰安市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取消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删除臭氧相关的预警分级标准、预警发布要求和应急响应措施等内容。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
经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并发布,并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条例》修订主要有两大亮点。一是加大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力度,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清洁能源替代;二是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联合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联
《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4年11月1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经2024年1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6年9月28日包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政府12月10日印发《浏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进一步完善浏阳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响应机制,统筹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详情如下:浏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完善浏阳市重污染天气应对
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开征求省级地方标准《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指南》意见的通知,本文件提供了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指导,以及总体要求、防治要求、监测要求、管理要求的建议,并给出了相关信息。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公路养护(大、中修)等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现有工业炉窑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工业炉窑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除本标准明确的水泥行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湖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厂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及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生活垃圾焚烧炉烟
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1月25日印发《常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统筹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应对能力和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详情如下:常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统筹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应对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印发《上海市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提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检验检测专项整治。本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据《标准化法》《环境保护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
为统筹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预测预警和应对能力,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及时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1月18日印发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本预案适用于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预测可能发生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急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印发石狮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筛选方案,方案要求,试点单位经营能力不超过1万吨/年。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全文如下:各相关企业:根据《福建省推进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闽环规〔2023〕4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落实危险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大对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督力度,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用水监控等监管手段,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大对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督力度,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用水监控等监管手段,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
廊坊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其中调整了差异化管控有关要求,本次《应急预案》将涉气企业分为重点工业企业、一般工业企业、小微涉气企业三类。重点工业企业按照绩效评级的要求开展差异化管控。小微涉气企业(是指电子元件、精密机加工、本册印刷、服装加工等非燃煤、燃油、污
为推动轻生产、低噪音、环保型企业“工业上楼”,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研究制定了《上海市“智造空间”生态环境保护指引(2023年版)》,现予以发布。上海市“智造空间”生态环境保护指引(2023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智造空间”项目宜优先布局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集中力量解决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发现的严重违法问题,压实属地责任和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督促各地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推动主题教育成果落到实处。目前,整改完成率居全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深圳市清单管理类建设项目排污登记指引》,适用于生产经营场所位于深圳市已完成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的区域,依据《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深府规〔2022〕2号)实施清单管理,且根据《深圳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属于登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上海市司法局江苏省司法厅联合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明确22项轻微违法行为,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辽宁省盘锦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盘锦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如下:盘锦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襄阳市危险废物包装规范指引》,本规范指引主要是对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和运输过程中所采用的包装方式、包装容器、包装物材质、安全性、包装标识等提出统一管理要求。全文如下: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各相关单位:为统一规范襄阳市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和运输
下面我们也来详细了解一下《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有哪些要求吧。01新的危废贮存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新建、改建、扩
近年来,我国绿色能源产业链规模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快绿色转型步伐。石化行业在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中会有哪些探索?电网企业应如何助力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盛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缪汉根。记者:去年全国两会,您就提交了关于推动生产环节
日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纺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地方标准《纺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推进纺织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我厅组织对我省地标《纺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中央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激发创新动力活力,在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国务院国资委组织开展了第四届中央企业熠星创新创意大赛。大赛启动以来,各中央企业积极组织参加,社会创新团体踊跃参与,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3日,国务院国资委公布第四届中央企业熠星创新创意大赛获奖名单。名单包括,北京鑫华储科技有限公司的“新型锌镍空复合液流电池规模化储能技术”、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超级电容储能耦合火电机组调频技术”、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的“10MW级二氧化碳储能设备关键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以落实包容审慎执法,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详情如下: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大对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督力度,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用水监控等监管手段,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大对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督力度,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用水监控等监管手段,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大对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督力度,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用水监控等监管手段,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
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既关注长江经济带流域性整体性问题,以及生态环境共性问题,也找准各省(市)突出问题。各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盐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的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详情如下:盐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淮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版)》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23日,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在不利气象条件下,由于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扬尘、大面积秸秆焚烧等污染物排放而发生在较大区域的累积性大气污染。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本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