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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通报,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西北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各省级环境监测部门联合会商结果,1月10-14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中南部和汾渭平原将出现一次区域性中至重度污染过程,个别城市将达到严重污染级别,影响范围包括京津冀中南部、河南大部、山东西部,以及汾渭平原城市。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月10-12日,受区域逆温、静稳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污染物将持续累积,预计出现一次区域性重度污染过程,污染区域主要位于太行山山前城市群。
13日,受东北高压南下影响,京津冀中南部污染形势有所缓解,但山东西部、河南大部受上风向区域污染传输影响,污染程度将进一步升高,同时叠加逆温和高湿等不利条件,PM2.5浓度将达到本次污染过程的峰值,污染最重区域集中在河南一带。
14-15日,随着新一轮冷空气南下,污染形势将自西北向东南陆续改善,区域空气质量逐渐恢复至优良水平。
汾渭平原:自今年1月1日起,汾渭平原已经经历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6个城市持续5天以上重度污染;其中,西安、咸阳、渭南和临汾市重度污染持续7天,临汾市严重污染持续4天。各地积极应对,4个城市启动橙色预警,7个城市启动红色预警。截至1月8日,受弱冷空气影响,此次污染程度略有缓解。
根据最新预测结果,汾渭平原新一轮重污染天气过程预计于1月10日开始,持续到14日,大部分城市将持续中至重度污染水平,部分城市将达到严重污染。13日区域扩散条件最不利,污染程度最重。15日,受新一轮冷空气过程南下影响,污染形势将有所缓解。
目前,河北、山西、河南省部分城市根据当地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已经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生态环境部已向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函,通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或调整、维持相应级别预警,切实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生态环境部派驻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和汾渭平原各城市的督促检查工作组和跟踪研究工作组,将重点督促检查各地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跟踪评估各地应急减排措施效果,支撑各地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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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工作,切实落实好领导最关注、公众最需要、水平最体现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保障工作。24日下午,省中心大气监测预报团队开展了环境气象一周预报会商。省中心与省气象台技术人员进行了深入的预报业务交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2月20日向媒体通报,2019年2月19日元宵节期间,我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及东北地区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部分城市出现空气重污染。元宵节夜间,共有97个城市出现小时重度及以上污染,13个国控点位共计出现37个小时爆表(PM2.5小时浓度超过500μg/m3
2月15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中央气象台、全国六大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和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开展2月中下旬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2月中下旬,我国东北地区和南方大部空气质量总体较好,辽宁局地、华东内陆中北部、成渝城市群和两湖地区可能出现轻度及以上污染;华北中南部和汾渭平原可能
1向宁夏等4省区移送环评机构问题线索释放严管信号近期,生态环境部向宁夏、内蒙古、黑龙江、河南等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移送部分环评机构问题线索,要求相关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召开部党组会研究2019年巡视工作安排2月14
2019年1月15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中央气象台、东北、华南、西南、西北、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和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开展2019年1月中下旬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现将结果通报如下:一、京津冀及周边区域:未来10天,区域前期和后期大气扩散条件较为不利,可能出现2次中至重度污染过
11月15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中央气象台、东北、华南、西南、西北、长三角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和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开展11月中下旬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结果如下:一、京津冀及周边区域未来10天,区域受间歇性冷空气影响,大气扩散条件总体有利,整体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监测中心最新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预计3月25-28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扩散条件持续不利,将出现一次较大范围的污染过程。针对上述情况,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组织专家对本次过程的空气质量形势进行了预测分析。进入3月下旬,华北地区已是初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最新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预计3月13-14日,区域扩散条件持续不利,重污染天气过程将持续。3月15日起,冷空气将自北向南影响京津冀地区,区域污染形势将有所缓解。
11月3日,北京、天津和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等部分城市陆续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从4日零时开始启动II级应急响应。11月4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总体为良-轻度污染,只有太原和保定等城市小时浓度达到中度污染级别,公众对区域内多地启动橙色预警有些疑惑。经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专
环境保护部陈吉宁部长今日主持召开春节期间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会商会,赵英民副部长、环境保护部各有关司局和北京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和有关专家意见,对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部署。预测结果显示,1月27日(除夕)至2月2日(初六)期间,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政府11月5日印发《昆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源结构清洁低碳发展、交通结构绿色运输体系建设、面源精准化管理提升、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政策标准激励提升等八大方面48项重点任务。昆山市空气质量
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1月7日印发《胶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其中主要修订内容有:(一)增加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作为应急预案编制依据。(二)将预警发布时间由提前24小时以上调整为提前48小时以上。(三)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对于细颗粒物(PM2.5)、臭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四川省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鼓励全市涉气企业积极开展深度治理和超低排放改造,提高环保绩效水平,推动内江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促进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内江市生态环境局制订了《内江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奖补办法》,并于11月5日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11月7日发布关于再次征求《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意见和建议的公告,进一步提高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详情如下: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再次征求《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11月5日发布关于湖北省2024年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A、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的公示,全省第一批共审定通过61家A、B级和引领性企业,其中A级7家、B级34家、引领性20家。关于湖北省2024年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A、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的公示为精准化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提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10月24日发布关于对山西省2024年第一批A级、B级、引领性企业名单和第二批A级、B级、引领性降级企业名单进行公开的公告,其中山西省2024年第一批A级企业78家,山西省2024年第一批B级企业336家,山西省2024年第一批引领性企业205家,山西省2024年第二批A级、B级、引领性降级企业65家。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0月29日发布2024年第1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级、B级企业预公示名单,本次公示共涉及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关于2024年第1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级、B级企业预公示名单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
辽宁省阜新市生态环境局10月30日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阜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健全阜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控制、降低或消除重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详情如下:关于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30日印发《2024-2025年全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以减少污染天气和降低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从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分两个阶段在全区开展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持续推进
为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精准预测预警,加强区域应急联动,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缓和降低污染影响,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0月29日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在四川省行政区
10月24日,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九个部分。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区PM2.5浓度低于4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7%,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北省发改委发布2022年第1号通告:关于2022年度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用煤项目煤炭替代系数的通告。确定全省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含定州、辛集市)用煤项目煤炭替代系数。替代系数自2022年2月28日起执行。详情如下: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告2022年第1号关于2022年度大气污染传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12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一、“2+26”城市12月监测结果显示,“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1.8~8.4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5.1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上升13.3%。“2+26”城市中,除石家庄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11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一、“2+26”城市11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1.5~7.3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4.5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34.8%。“2+26”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均小于9.0吨/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10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2+26”城市10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2.7~9.4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6.0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上升9.1%。“2+26”城市中,安阳、鹤壁和濮阳等3个城市
生态环境部27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9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一、“2+26”城市9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2.7~8.4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5.6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上升1.8%。“2+26”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均小于9.0吨/平方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8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一、“2+26”城市8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1.9~8.6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4.8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20.0%。“2+26”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均小于9.0吨/平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7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一、“2+26”城市7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4.1-9.4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6.8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8.1%。菏泽、长治、淄博、济宁、济南、北京、焦作
生态环境部22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6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一、“2+26”城市6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4.8–17.0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9.9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上升5.3%。长治、济宁、晋城、邯郸、邢台、北京、淄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5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一、“2+26”城市5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7.7–19.2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12.5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上升22.5%。长治、济宁、晋城、聊城和焦作市等5个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4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一、“2+26”城市4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6.9–15.8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10.2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11.3%。邯郸、淄博、北京、济宁、聊城、焦作、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一、“2+26”城市3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3.8–20.7吨/月·平方公里之间,平均为10.5吨/月·平方公里,同比上升2.9%。晋城、长治、邯郸、太原、鹤壁、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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