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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征求《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2019-08-20 14:45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关键词:挥发性有机物印刷企业河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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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分析方法 按照GB/T 3186的规定对即用状态的印刷油墨进行取样,印刷油墨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含量检测按照 表5执行;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分析测定按照表6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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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本标准实施后国家或河南省发布的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如适应性满足要求,同样适用于本标 准相应污染物的测定。

6 实施与监督

6.1 本标准由河南省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监督。

6.2 企业是实施排放标准的主体,应采取必要措施,达到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控制要求。

6.3 对于有组织排放,采用手工监测或在线监测时,按照监测规范要求测得的任意 1h 平均浓度超过 本标准规定的限值,判定为超标。

6.4 对于企业边界及周边地区,采用手工监测或在线监测时,按照监测规范要求测得的任意 1h 平均 浓度超过本标准规定的限值,判定为超标。

6.5 企业未遵守本标准规定的措施性控制要求,属于违法行为,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录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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