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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关于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相关要求60问

2020-03-09 10:13来源:晋环科源关键词: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废物管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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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过程中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主要有哪些?

答: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过程中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主要包括:

(1)湿法脱酸技术:湿法脱酸技术是在湿式吸收塔内使烟气与碱性洗涤溶液在塔内发生接触反应,去除酸性气体。该技术脱酸效率高,并可协同去除烟气中的重金属(如汞、铅、镉等);但投资和运行费用较高,且产生的高氯盐水需进一步处理。该技术适用于焚烧工艺中酸性气体的治理。

(2)半干法脱酸技术:半干法脱酸技术是将一定浓度的碱性浆液以喷雾形式送入吸收塔,使其与烟气中的酸性气体发生中和反应,生成固态废渣。该技术脱酸效率较高,运行费用较低,工艺简单,占地少,无废水排放,并可协同去除烟气中的重金属(如汞、铅、镉等)。该技术适用于焚烧工艺中酸性气体的治理。(3)干法脱酸技术:干法脱酸技术是直接用固体碱性吸收剂与烟气中的酸性气体发生中和反应,生成固态废渣。该技术设备简单,投资省,运行费用较低,无废水排放,并可协同去除烟气中的重金属(如汞、铅、镉等);但固气相传质效果较差,吸收剂的消耗量大。该技术适用于焚烧工艺中酸性气体的治理。

(4)烟气急冷技术:烟气急冷技术是利用热交换、喷淋等方式,使高温烟气急速降温,避开二噁英再合成的温度段,抑制二噁英的再合成。该技术可将烟气迅速降温,抑制二噁英的再合成,并具有除尘作用。该技术适用于焚烧工艺中二噁英的治理。

(5)活性炭吸附技术:活性炭吸附技术是利用活性碳内部孔隙结构发达、比表面积大、吸附能力强的特性吸附废气中的二噁英、重金属和酸性气体等,按使用方式可分为活性炭喷射吸附、活性炭流化床吸附和活性炭固定床吸附。该技术吸附效率高,与袋式除尘器联合使用,可进一步提高吸附效率;但运行成本高。该技术适用于焚烧工艺中二噁英、重金属和酸性气体的治理。

(6)催化分解技术:催化分解技术是在一定温度下,利用催化剂的活性将氮氧化物、二噁英进行分解。该技术催化分解效率高,但对烟气温度及粉尘浓度的控制要求较严格。该技术适用于焚烧工艺中氮氧化物和二噁英的治理。

(7)袋式除尘技术:袋式除尘技术是利用纤维织物的过滤作用对含尘气体进行净化。该技术除尘效率高,可协同去除吸附在颗粒物上的重金属和二噁英。该技术适用于焚烧工艺中烟气的除尘。

(8)高效过滤+活性炭吸附技术:高效过滤+活性炭吸附技术是利用过滤、吸附原理处理废气,通常选用高效空气过滤器(HEPA)和活性炭吸附等装置,依具体情况可增设除臭装置。该技术适用于非焚烧工艺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恶臭的治理。

51、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过程中的水污染防治技术主要有哪些?

答: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过程中的水污染防治技术主要包括:

(1)一级处理+消毒工艺:一级处理+消毒工艺是采用沉淀、过滤等技术,去除废水中的悬浮物,再通过化学药剂或紫外线辐射等消毒方法对废水中的致病菌进行灭活处理。该技术适用于处理后出水可纳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的废水。

(2)二级处理+消毒工艺: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是在一级处理的基础上采用生物处理方法(如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等),进一步去除废水中的溶解性污染物,再进行消毒处理。该技术适用于处理后出水直接排放的废水。

(3)三级处理+消毒工艺:三级处理+消毒工艺是指废水经一级、二级处理后,采用絮凝沉淀法、砂滤法、活性炭法、臭氧氧化法、膜分离法、离子交换法等进行深度处理。该技术适用于处理后出水直接排放或有回用要求的废水。

52、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过程中的噪声污染防治技术主要有哪些?

答: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过程中的噪声污染防治技术主要包括:噪声污染主要从声源、传播途径和受体防护三个方面进行防治。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设备消声、隔振、减振等措施从声源上控制噪声;采用隔声、吸声、绿化等措施在传播途径上降噪。

53、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过程中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主要有哪些?

答: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过程中的固体污染防治技术主要包括:焚烧残渣和非焚烧固体残留物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飞灰、烟气脱酸副产物等吸附二噁英和重金属的固体物质以及非焚烧处理废气净化设施产生的废弃过滤材料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54、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答: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分为焚烧处置技术和非焚烧处理技术。

焚烧处置技术主要包括热解焚烧技术和回转窑焚烧技术;

非焚烧处理技术主要包括高温蒸汽处理技术、化学处理技术和微波处理技术。

最佳可行工艺参数:采用热解焚烧技术,一燃室温度在还原吸热阶段控制在35℃~350℃,氧化放热阶段炉内温度不高于800℃;

采用回转窑焚烧技术,一燃室温度控制在600℃~900℃。二燃室温度不低于850℃(对于化学性和药物性医疗废物,二燃室温度不低于1100℃),烟气停留时间不少于2s。医疗废物焚烧设施的燃烧效率不低于99.9%。燃烧初期二燃室内压差控制在-10mmH2O,自燃期压差控制在-12mmH2O。

高温热烟气进入余热回收装置,回收大部分能量后的烟气温度降至约600℃(根据《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焚烧医疗废物的热能利用应避开200~600℃温度区间)。

回收的余热可用于袋式除尘器伴热、生活采暖等。余热回收装置排放的高温烟气应采取急冷措施,使烟气温度在1s内降到200℃以下,减少烟气在200~500℃温度区的停留时间。

医疗废物日产生量10t以上的地区宜优先选用回转窑焚烧技术;

日产生量在5t~10t且经济较发达地区可选用热解焚烧技术;

医疗废物日产生量10t以下(尤其是5t以下)的地区,宜选用医疗废物非焚烧技术。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技术的选择应综合考虑服务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布局,医疗废物的产生量和成份特点等因素。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技术对比以及污染防治总体工艺技术选择分别见下表和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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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某医疗废物焚烧炉烟气连续3h监测结果显示,CO1h平均浓度为80mg/m3,CO2实测浓度为80000mg/m3,请计算该医疗焚烧炉的燃烧效率。

答:燃烧效率(CE):指烟道排出气体中二氧化碳浓度与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浓度之和的百分比。用以下公式表示:CE=[CO2]/([CO2]+[CO]) ×100%式中:[CO2]和[CO]—分别为燃烧后排气中CO2和CO的浓度。燃烧效率CE=80000÷(80000+80)×100%=99.9%

56、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厂处置医疗废物应建立运行记录制度,运行记录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答: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厂应建立生产设施运行状况、设施维护和医疗废物焚烧处置生产活动等的登记制度,主要记录内容包括:

(1) 《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的记录和妥善保存;

(2) 医疗废物接收登记;

(3) 医疗废物进场运输车车牌号、来源、重量、进场日期及时间、离场时间等进行登记;

(4) 清洗消毒操作的登记;

(5) 生产设施运行工艺控制参数记录;

(6) 医疗废物焚烧灰渣处理处置情况的记录;

(7) 生产设施维修情况的记录;

(8) 环境监测数据的记录;

(9) 生产事故及处置情况的记录;

(10) 定期检测、评价及评估情况的记录。

57、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新技术有哪些?

答: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新技术包括:

(1)电子辐照技术电子辐照技术是通过高能脉冲破坏活体生物细胞内的脱氧核糖核酸(DNA),改变分子原有的生物学或化学特性,对医疗废物进行消毒。该技术具有成本低、处理量大、无有害物质残留、操作安全、可控性强等特点。该技术目前已应用于医疗用品消毒领域。

(2)高压臭氧技术高压臭氧技术是以臭氧为消毒剂,在高压作用下进行医疗废物的消毒处理。影响该技术应用的关键因素是臭氧的浓度水平。通过电脑程控装置,确保处置舱的臭氧浓度达2000mg/m3,消毒时间大于10min。该技术适用于感染性、损伤性和部分病理性医疗废物的处理。该技术已在一些国家商业化应用。

(3)等离子体技术等离子体技术通常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直流高压产生快脉冲高能电子,达到破膜、分子重组、除臭和杀菌的效果;另一种是通过对惰性气体施加电流使其电离而产生辉光放电,在极短时间内达到高温使医疗废物迅速燃烧完全。该技术具有减容率高、适用范围广、处置效率高、有害物质产生少等特点。该技术的系统稳定性有待验证与提高。

58、某危废经营企业,在从事床位总数在19张以下(含19 张)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医疗废物的收集时,是否需要持有医疗废物收集资质?

答:不需要。理由: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指的是:收集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故该危废企业不需要持有医疗废物收集资质。

59、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废物,按照HJ/T276、HJ/T228、HJ/T229处理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或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请问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是否需要持有危废经营许可证?

答:不需要。理由: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废物经《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T276-2006)或《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T 228-2006)或《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T229-2006)进行处理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或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处置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60、病理性废物(人体器官和传染性的动物尸体等除外)经HJ/T228、HJ/T 229处理后,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该生活垃圾焚烧厂是否需要持有危废经营许可证?

答:不需要。

理由: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病理性废物(人体器官和传染性的动物尸体等除外)按照《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T228-2006)或《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T 229-2006)进行处理后。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

原标题:环评关于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相关要求6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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