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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市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控弄虚作假案件,促进专项行动在渝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截至目前,全市排查重点企业4550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涉危险废物环境问题422个,立案处罚77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0人,打掉犯罪团伙7个;发现并督促整改自动监控问题51个,查处自动监控违法案件3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有力打击和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
合纵连横机制取得积极成果
自2020年由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检三部委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以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通力合作,市区两级上下联动,合力办案,切实提高案件侦办效率。
在查办沙坪坝区歌乐山水泥厂倾倒危险废物案件过程中,沙坪坝生态环境部门与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建立了涉刑案件共同开展调查的联动机制,在到达现场初步研判、准备取样监测的同时,立即通报了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沙坪坝区公安分局迅即到达现场并进行前期调查取证,前移办案关口,经对涉案车辆可能行径的道路监控摄像进行调阅,摸清危险废物收集、运输、非法倾倒链条,锁定涉案车辆及人员,最终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两人。
在查办四川省遂宁市某公司非法转移固体废物案过程中,运用川渝联合执法机制,与四川省相关部门互通案件信息,30小时内将非法转移的固废原车原货运回。在办理北碚区童某等非法倾倒铝灰案中,办案人员通过痕迹追踪、走访调查、大数据排查、车载GPS信号筛查等手段迅速锁定嫌疑人,及时清运危废60余吨。
专案查办、专家参与取得突破
对案情重大敏感,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成立专案组,实施专案查办。今年,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水环境管理、执法、监测、科研团队、法律专家对国家交办的涉嫌环境质量监控造假的1条线索进行专案调查;会同司法机关、鉴定机构对4起涉嫌非法转移倾倒危废案件进行专案调查,查实并完善违法犯罪证据链条;通过邀请专家培训指导、参与检查等方式,推动提高非现场监管和打击弄虚作假能力。特别是重庆市云阳县胡某某等非法转移废矿物油污染环境案,生态环境部将其列为妥善解决跨省办案管辖争议典型案例。
“执法+帮扶”智能化监管取得成效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在开展专项行动和联合督导工作中,落实“六稳六保”政策,践行“执法+帮扶”模式。
位于江津区的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垃圾焚烧项目投产后没少被周边群众投诉。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多次会同专家上门督导帮扶,帮助其在冷却塔降噪、废水零排放、废气减量排放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全面提升了环境管理水平。目前,其生活污水全部回收至渗滤液系统进行提标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全部用于冷却塔降温循环利用,实现了零排放。
九龙坡区在办理一起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案中,无人机、无人船等智能化监管手段就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夜间排查某食品厂可能存在偷排偷放情况时,因条件限制,执法人员通过无人机监测。其实时图像显示有乳白色废水流出,执法人员根据无人机显示情况进行摸排,快速锁定污染源。面对河道位置水流汹涌、水草缠绕不便采样的情况,环境监测人员立即启动无人船采样监测固定证据,有效遏制夜间的偷排的违法行为,为后续执法提供了确凿的证据。
与此同时,重庆还通过智慧监管系统对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加强监管,要求其严格执行二维码管理制度,推进危险废物收集、产生、转移、处置全过程数字化、可视化管理。
下一步,重庆将继续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决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控弄虚作假案件,努力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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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赣州市公安局在全市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危险废物领域相关典型案例公布如下:案例①:步某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一、案情简介2024年4月21日接群众举报反映小松镇石田河可见整片水域呈红褐色,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立即
浙江省发布2024年第八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行刑衔接):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绿剑2024、“两打”等专项行动,积极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群众举报等方式发现违法线索,坚持追根溯源,深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公布一批行刑衔接典型案例,供各地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其中包含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例2件、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案例3件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案例3件。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现
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湖南省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大对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打击力度,开展“两打”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相关环境违法犯罪高发势头。为持续保持打击重点领域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现公开发布三件依法严惩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连续5年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突出打击重点,紧盯大案要案,强化科技赋能,有力惩治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河南省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贵州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长顺分局、浙江省金华市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第一批生态环境典型案例:2024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围绕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扎实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了一批主观恶意、影响恶劣的突出生态环境违
近年来,安徽省生态环境系统忠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地持续做好执法司法联动,综合运用行刑衔接手段,严厉查处一批社会反响大、涉案人员多、环境危害严重的违法犯罪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效应,形成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等要求,深入推进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
2024年,黑龙江省继续大力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积极联合公安机关协同推进,打击了一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现公布绥化
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连续4年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扎实推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高效协同,及时推进案件进展,有力惩治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为加强警示宣传,湖南省
为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现公布一批共9件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类典型案例,并对相关办案单位及办案人员提出表扬。固阳县自然人刘某生等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案情简介】2021年8月9日10时,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收到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转办群众信访举报,反映在固阳县怀朔镇二约地村广源机
6月20日,重庆市2022年生态环境行刑衔接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市生态环境局召开。重庆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市高级法院、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分别向社会通报了加强司法联动,推动生态环境行刑衔接取得的成效,并联合发布了一批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司法典型案例。发布会上,重庆市检察院相关负
山东省政府近日发布了《2016年全省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情况的通报》,因存在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物超标排放、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以及其他方面的突出环境问题,158家企业被环保黑榜曝光。通报中称,今年6-8月,省政府组织开展了2016年全省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活动。此次就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大气污染防
记者昨日从省环保厅获悉,福建省环保厅日前组织执法力量对部分省级挂牌督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从核查情况看,福建龙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龙岩)等6家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按照督办要求完成整改,同意解除省级挂牌督办。这6家环境问题企业分别是:福建龙基机
针对往年环保工作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及群众信访反映的重、难点问题,山东省菏泽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以打击违法排污、提高环境安全水平为目标的环保综合整治活动,收效明显。此次活动以检查、整治挥发性有机废气、粉尘污染、水污染防治设施、私设暗管、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及糠醛行业污染防治情况为重点,市环保局组织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所有中层以上干部及污防监察全体人员、纳入整治范围的企业法人代表召开视频会议,会议宣读了实施方案,制定了工作标准,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各县、区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开展以来,累计排查企业1889家,查出各类环境问题300
近年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开展严厉打击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利用平台数据巡查、智能监控等手段,强化科技赋能,有力惩治了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第五批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涉自动监控)。近年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围绕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落实科学、精准、依法治污要求,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应用,查办了一批涉气自动监控环境违法案件,推动空气质量改善。为加强警示宣传,现向社会公开发布6个涉气
8月15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征求《天津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天津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安装和运行管理工作
为规范涉气重点源自动监测设备建设和运行管理,切实提升数据传输率和企业自行监测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效能,今年以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以下简称“江海分局”)在全区开展涉气重点源自动监控系统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3月,江海分局执法人员在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巡检时
2024年,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持续组织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利用平台巡查、智能监控、第三方巡查等手段,查处了一批自动监控领域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保持高压态
近年来,安徽省生态环境系统忠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探索创新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等非现场执法监管手段,依法查办一批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效应,形成严厉打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监管,规范污染源
近日,云南省印发《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的建设、运行、使用和监督管理。本办法所称污染源,特指依法确定应当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单位。全文如下: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州、市生态
近日,北京市印发《北京市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计划(2024年版)》,其中指出:列入《北京市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名录(2024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北京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京环发〔2018〕7号)第九条规定的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尚未出台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相关
广东省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指出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安装、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活动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特殊行业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互动交流板块有网友提问,能源生态园中的“装、树、联”分别指的什么?答: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控和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2019〕64号)规定:各地应督促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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