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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相关结果172

      来源:天津生态环境2022-11-0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经南开区生态环境局集体审议,对该单位作出不予处罚决定。...该单位积极主动整改违法行为,了解到自身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后立即停产,4月22日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危废处理合同》,4月24日设立危废贮存间并经执法人员现场复查合格。

      来源:湖南生态环境2022-11-01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当即对该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且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6月16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家出具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家评估意见书》,意见书认定,经大气稀释扩散和环境自净作用,环境危害后果已自然修复,危害后果轻微

      杜绝行政处罚“一刀切”!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文发布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0-17

      不包括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自检查发现之日起5日内完成整改的;(八)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未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牌,自检查发现之日起5日内完成整改的;(九)其他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

      来源:湖北生态环境2022-10-11

      鉴于该公司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且未产生危害后果,...该企业涉嫌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发布 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因子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0-09

      第八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本标准中列举的二十一类环境违法案件时,应当全面调取有关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处罚裁量的证据,通过个性、共性和修正裁量因子计算处罚金额;办理其他环境违法案件时通过共性和修正裁量因子计算处罚金额;确实无法收集到证据的裁量因子除外

      来源:恩施州生态环境局2022-10-09

      因该公司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8月5日下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恩州环不罚字〔2022〕es1号),

      来源:中国环境报2022-09-27

      “鉴于该焚烧厂受疫情影响且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该行为违法轻微并及时改正,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生态环境部公布2022年第一、二季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mark>环境</mark><mark>违法行为</mark>免予处罚情况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2-09-21

      鉴于该焚烧厂受疫情影响且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北京市平谷区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并提醒其储备自动监测设备易损件,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来源:辽宁生态环境2022-09-21

      因该单位于2021年8月2日及时改正了信息未公开的违法行为,且不属于信息弄虚作假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目录清单》第(八)

      Q&A | 首违+后果<mark>轻微</mark>+及时改正=可不予处罚 建议收藏!

      来源:EEHS2022-09-08

      二、如何理解危害后果“轻微”?q:危害结果“轻微”怎么理解?a:环境违法行为直接损害的客体是自然环境,后果应当是指行为对外环境的影响结果。

      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2-09-07

      鉴于该项目属于没有新增建设用地的扩建,且处于建设阶段,检查时发现已主动停止建设,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环评报告书批复,该酒店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中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监测结果显示,总磷浓度为2.06mg/l,粪大肠菌群浓度为2.4×104mpn/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8-23

      附件:1.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试行)2.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免罚告知承诺书3.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8月20日附件 1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

      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2-08-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结合轻微免罚违法行为清单,规定了“不予行政处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等具体情形,并规定对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的,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郴州市生态环境<mark>轻微</mark><mark>违法行为</mark>免罚清单(试行)发布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8-17

      湖南省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郴州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以推行生态环境领域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来源:抚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08-10

      鉴于该养殖中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规定(试行)》第五条的有关规定,经抚州市生态环境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07-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以及《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规定,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贵州省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共18项 衡阳市印发生态环境<mark>轻微</mark><mark>违法行为</mark>免罚清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7-20

      湖南省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衡阳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共18种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在符合规定的情形下可免受环境行政处罚。

      来源:中国环境APP2022-07-19

      为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推动各项助企纾困政策落实落地,湖北省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严格执法与优化服务相结合、依法处罚与教育引导相结合的处罚原则,对符合相关条件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

      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2022-07-05

      2022年3月8日,宜都市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和《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第十条之规定,认定该该公司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符合不予处罚情形,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来源: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2022-06-29

      二、处罚情况2022年6月8日,对该案件进行集体讨论,认为该案符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规定的免于处罚的第十二种情形:“其他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