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修复土壤修复报道正文

治理土壤污染 看这4个省有哪些实招

2015-05-11 11:11来源:土壤观察微信关键词:土壤环境保护土壤污染重金属污染物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规范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建立处置报告制度,强化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及填埋场所防渗措施监管,对垃圾处理场所实施定期无害化评估。

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含重金属、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污水以及未经检验和安全处置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清淤底泥、尾矿等。污水处理厂污泥、清淤底泥、尾矿等拟农用的,须经环保部门会同农业部门认定达到相关标准后方可农用。

大力推广配方肥、有机肥等高效安全肥料和低毒低残留农药,禁止使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的管理规定,建立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分类处理和综合利用制度。

鼓励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农作物秸杆、食用菌菌渣、废旧残留农膜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严格规范使用饲料、兽药等投入品。

确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

以国土部门划定的基本农田区、政府批准的服务人口1000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区域为主确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各地以市(州)为单位,确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的范围和面积,2014年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方案的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制定四川省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规范以及污染源排查和整治方案。

以县为单位开展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污染源排查,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等级。2014年建立优先区域数据库以及土壤环境管理制度。

禁止在优先区域内新建有色金属、皮革制品、石油煤炭、化工医药、铅蓄电池制造等项目。

强化被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控制

强化不同污染程度农田的监管。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对已被污染的基本农田实施分类管理,采取农艺调控、种植业结构调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措施,确保安全利用。对难以修复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报经农业厅组织论证后,将其划定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加强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的环境风险管控。已被污染地块改变用途或变更使用权人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土壤环境风险评估,并对污染土壤进行治理修复。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土地使用者申请将工业用地变更为其他用途的,根据城镇规划、土地储备中心拟将工业用地以‘招拍挂’出让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须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环境保护部门的书面意见。未开展风险评估或土壤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建设用地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得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施工许可证。经有关部门评估认定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污染地块,市(州)人民政府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治理达标前不得转为城乡住宅、公共设施用地和农用地。

实施土壤环境保护工程建设

在成都平原、攀西、川南等地区,选择受污染地块及基本农田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2013年底前完成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方案、基础调查与风险评估、可研报告等的编制工作并实施。

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设置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省控点位,提高全省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加快制定省级、市(州)级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土壤环境应急能力和预警体系。

原标题:治理土壤污染 看这4个省有哪些实招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土壤环境保护查看更多>土壤污染查看更多>重金属污染物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