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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6-02-10 11:0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水环境质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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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深化西辽河重点流域污染防治

编制实施西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研究建立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汇入富营养化湖库的河流应实施总氮排放控制。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环境风险高的地区,应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可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需要,扩大特别排放限值实施范围。(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水利局等参与)

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对江河源头及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江河湖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2017年底前,完成我市承担的滦河保护项目。(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参与)

12.推进生态健康养殖

在重点河湖划定限制养殖区。实施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开展专项整治。(市水利局牵头、市农牧业局参与)

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2017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农牧业局等参与)

13.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中心城区2015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完成整治目标的70%;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市农牧业局等参与)

14.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

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复。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力度。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2017年底前,制定实施西辽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市环境保护局、市林业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市水利局、市农牧业局等参与)

(五)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

15.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逐一排查水体达标状况。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旗县区要制定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备案,自2016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水利局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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