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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发布《南宁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全文)

2017-02-23 14:3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质量土壤环境面源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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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重点工程

一、环境质量改善和提标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主线,紧紧围绕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改善项目。

在水环境质量改善方面:以消除劣五类水体为目标,配合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对我市18条内河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及环境保护。

在大气环境改善方面:重点对工业企业、机动车、面源污染开展综合治理。

在土壤环境改善方面:开展受污染场地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

以大幅度减少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和水污染物排放为主攻方向,加大工业、生活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力度。重点开展工业水污染防治、城镇(乡)污染物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面源污染区域化控制等工程。

三、农村环境清洁

持续推进我市生态县、村创建,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加强水资源生态保护及生活多样性保护。

五、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

加快我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区域综合整治、危险化学品及POPs污染防治工程。

六、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加快环境质量预报预警、自动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控、生态环境监管一体化、核与辐射监管、监测、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等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监察、监测、宣教、信息、应急、固废等标准化建设。

七、社会行动体系建设

增强全民环境教育科普,加快南宁市环保信息公开平台、南宁市环境教育馆、美丽南方•广西环境教育基地、青秀山国家环保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本规划共列出重点工程142项,总投资估算 396.83亿元(详见《南宁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重点工程储备项目汇总表》)。

第五章规划实施保障

一、强化环境法治保障

进一步完善环保法律体系,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继续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坚持重典治乱、铁拳铁规治污,以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造假行为、督促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为重点,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形成环保守法的新常态;全面落实随机抽查和抽查督查制度;加快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强化与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衔接配合,严惩违法企业及责任人;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加强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和队伍规范化管理,提升执法水平。

延伸阅读:

广西南宁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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