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测评论正文

深度|地方如何落实环境监测垂直管理制度?

2017-04-18 09:39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张念胜关键词:垂直管理环境质量监测环保机构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明确监测机构职责,科学分配监测事权

要厘清监测机构职责,笔者建议从监测任务、联动机制、质量监督等方面着力。

在监测任务方面,依据《指导意见》精神,市(州)环境监测站主要负责市(州)辖区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承担省环保厅交办或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的环境质量监测。需要明确的是,市(州)环境监测站是否承担市(州)政府本级环境质量的考核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执法监测。《指导意见》明确,“现有县级环境监测机构主要职能调整为执法监测”,“同时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因此,建议省实施方案应明确县(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应由谁监测等工作事权。

建议市(州)环境监测站负责省环保厅交办或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承担市(州)政府环境质量考核监测任务。指导县(市)环境监测机构承担县(市)辖区部分环境质量监测任务和跨县(市)流域临时性监测任务、污染仲裁纠纷监测、专项行动监测和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市(州)环境监测站应增设环境执法应急监测科室,配备相应技术人员,承担相应执法监测工作。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原则上应由县(市)环境监测站负责,市(州)环境监测站原则上只承担省环保厅安排的监督性监测任务。

在联动机制方面,建立市(州)环保局、监测、监察、执法机构四方联动机制。研究出台具体的联动机制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相应工作机制和责任权利清单等内容。

在县(市)级站定位方面,明确市(州)、县(市)两级监测站职责定位。县(市)监测站应接受市(州)级监测站业务工作领导和技术指导。负责县(市)区域内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纠纷仲裁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等。负责辖区环境质量监测的现场采样,样品送市(州)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分析。

在质量监督方面,根据《“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重新构建辖区范围内的质量管理体系。市(州)级环境监测站应牵头辖区范围内的质量控制工作:一是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建立异常数据处理机制,从数据检验和异常数据报告两方面对监测工作加以规范;制定环境监测工作时效性规定,对各环节的工作时限加以规定,加强与环境监察、派驻纪检组之间联动的效率。二是承担县(市)级环境监测站质量监督工作,对在市、州辖区内开展监测工作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技术监督。

完善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监测队伍建设

第一,务必尽快使市(州)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全面达标。建议全省统一规划,尽快协调各方力量和市(州)政府,力争1~2年内完善市(州)监测工作能力。

第二,认真研究出台加强监测队伍建设政策。实施垂直管理,市(州)级站的人员编制应以做加法为主。在编制增加有限情况下,应允许市(州)环境监测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解决监测队伍技术人员不足问题。而对数量众多的县(市)级站,具体情形千差万别,应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建议以市(州)为单位,在省环保厅具体指导下,定位好发展方向,给予市(州)改革空间,以形成精干、高效的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第三,关于县(市)环境监测站队伍建设问题,要稳妥解决临时聘用人员,这些人员绝大多数长期在环境监测一线工作,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技术专长,建议适时遴选使用其中少数人,保证监测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能力建设首要的是人员业务能力问题,必须加强监测人员执法监测培训力度。要争取政策,增加市(州)站和县(市)站技术职称等级和技术岗位职位数量,创造有利于监测技术人员发展空间。

作者单位:湖北省恩施自治州环境监测站

延伸阅读:

改体制 调机构 动人员 河北垂管改革要这么进行!

原标题:理顺体制机制 提升环境监测质量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垂直管理查看更多>环境质量监测查看更多>环保机构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