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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 | 2017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

2017-06-16 09:3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监测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环保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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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中哈界河联合监测

1.监测范围

根据《中哈跨界河流水质监测数据交换方案》,在特克斯河、伊犁河、额尔齐斯河、额敏河中方出入境断面和霍尔果斯河联合监测断面进行监测。

2.监测项目

水质监测项目28项,包括透明度、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等18个常规项目和钙、镁、汞等10个金属类项目。

3.监测时间

特克斯河、伊犁河、额尔齐斯河、额敏河每月采样时间按照《中哈环保合作委员会水质监测与分析评估工作组第四次会议纪要》附件5《根据水流速度确定采样时间的建议》的规定。霍尔果斯河联合监测时间由中哈双方共同商定。

4.工作方式

中哈界河联合监测为国家事权,中央财政保障经费。由总站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开展监测。

5.质量保证

执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

6.数据报送

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月底前将当月的监测数据报送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在次月5日前将汇总的数据以EXCEL格式上报至water@cnemc.cn;纸质版数据,须加盖单位公章后以邮寄方式报送。

八、卫星与无人机遥感监测

卫星与无人机遥感监测为国家事权,中央保障经费。由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承担监测任务。

(三十四)大气环境卫星遥感监测

1.全国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

(1)监测范围

全国。

(2)监测项目

秸秆焚烧分布火点位置、数目。

(3)监测时间

5月-11月。

(4)监测数据报送时间

次日在环境保护部外网网站发布前一日监测结果。

2.重点地区颗粒物卫星遥感监测

(1)监测范围

北京、天津、河北。

(2)监测项目

区域PM10、PM2.5质量浓度。

(3)监测时间

1月-12月监测,每月汇总。

(4)监测数据报送时间

按月报送,当月15日前报送上月监测月报。

3.重点地区灰霾卫星遥感监测

(1)监测范围

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

(2)监测项目

灰霾分布范围、面积、强度。

(3)监测时间

全年。

(4)监测数据报送时间

次月报送前一月灰霾监测报告。

4.沙尘卫星遥感监测

(1)监测范围

全国31个省(区、市)。

(2)监测项目

沙尘分布范围、等级、面积、持续时间。

(3)监测时间

1月-12月连续监测。

(4)监测数据报送时间

每日报送。

(三十五)水环境卫星遥感监测

1.重点湖泊水环境遥感监测

(1)监测范围

太湖、巢湖、滇池、兴凯湖。

(2)监测项目

水华爆发面积、比例、分布情况、叶绿素a,总悬浮物、透明度、营养状态指数。

(3)监测时间和频次

水华监测从4月1日至10月30日,太湖每天1次,巢湖每2天1次,滇池每周1次;叶绿素a、总悬浮物、透明度、营养状态指数每月监测一次。兴凯湖水华监测从6月1日至10月30日,每周监测1次。

(4)监测数据报送格式及时间

水华监测报告电子版与地方监测结果经会商后报送;太湖和巢湖次日上午9:00前报出,滇池、兴凯湖每周一报出。营养状态指数以三湖富营养化遥感监测月报形式报送,次月第一周报出。

2.渤海海域溢油遥感巡查

(1)监测范围

渤海海域。

(2)监测项目

溢油事件发生面积及其空间分布。

(3)监测时间和频次

全年,每周监测1次。

(4)监测数据报送方式及时间

每周一以渤海溢油遥感监测周报形式报送。

3.黄海海域浒苔遥感巡查

(1)监测范围

黄海海域。

(2)监测项目

浒苔发生面积及其空间分布、漂移路线等。

(3)监测时间和频次

每年6月1日至8月30日,每周监测1次。

(4)监测数据报送方式及时间

以环境遥感应急监测快报形式,不定期报送;9月报送全年黄海浒苔遥感监测专报。

4.城市黑臭水体遥感监测

(1)监测范围

全国重点城市。

(2)监测项目

城市建成区范围、黑臭河段分布。

(3)监测时间和频次

全年,不定期。

(4)监测数据报送方式及时间

不定期报送城市黑臭水体遥感监测简报。

(三十六)土壤环境卫星遥感监测

1.农用地农膜污染遥感监测

(1)监测范围

内蒙古包头、新疆石河子。

(2)监测项目

监测典型区域农用地膜分布和使用量动态变化。

(3)监测时间

每年1次。

(4)监测数据报送方式及时间

以监测分析报告形式报送,报送时间为开展监测后3个月之内。

2.典型矿采区重金属污染遥感监测

(1)监测范围

石油、有色金属等典型矿采区。

(2)监测项目

典型矿采区土壤重金属污染分级信息提取。

(3)监测时间

每年1次。

(4)监测数据报送方式及时间

以监测分析报告形式报送,报送时间为开展监测后3个月之内。

延伸阅读:

政策全文 | 2017 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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