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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住建厅强化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跟踪督查问责

2017-10-11 16:03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键词: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城镇污水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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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存在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贯彻中央稳控房价要求的工作措施还不够有力,未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牵头建立房地产市场会商机制”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分类指导、精准调控、因城施策”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去库存、控房价、防风险、防泡沫、稳市场工作。5月11日,召开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新闻通报会,解读了指导意见,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和市场预期。二是建立了房地产市场会商协调机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江西省房地产市场会商协调机制》,成立江西省房地产市场会商协调小组。召开了全省房地产市场会商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全面分析了房地产市场形势,明确了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职责、工作规则和下一步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主导方向。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坚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突出重点,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各项调控政策,努力保持全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2)针对“今年1-2月份全省商品房综合销售价格、住宅销售价格均同比增长,个别城市被列为全国潜在热点城市之一”问题。一是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坚持每月分析监测,并向省政府报送房地产市场网签和库存情况报告。二是加强预警提示和约谈。对新建商品住宅调控指标连续出现异常的城市,及时进行预警提示和约谈,今年3月初到7月底,共下发预警提示函19份。6月15日,省政府召开约谈会,约谈了部分设区市政府主要领导。7月底,实现了今年以来全省10个设区市(除南昌市)新建商品住宅单月价格首次环比全部下降。三是督促部分设区市采取措施稳控房地产市场。四是开展全省房地产开发中介物业行业督查整治。市县通过自查,对一批违规企业采取了暂停网签、资质降级、公告注销等措施,我厅通报违规企业58个,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市场监测,采取及时调度、预警提示,约谈、问责等措施,努力实现省政府确定的房地产市场稳控目标。

(3)针对“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不够到位,督促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开展督查。配合开展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督查,计划年底形成督查报告,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对问题提出督查意见。二是加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指导力度。6月配合省发改委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调研,部署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中期评估工作。7月召开全省新型城镇化推进暨省级综合试点工作座谈会,交流情况,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指导试点城市进一步做好试点工作,尽快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三是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评价工作。发布了《2015年度江西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评价报告》,部署了2016年度新型城镇化评价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年底完成2016年度评估报告,对城镇化发展问题突出的市县进行预警,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稳速提质。四是指导各地开展新时期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强化城市总体规划刚性执行,加强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监管,科学引导各地新型城镇化发展。召开全省城乡规划工作暨培训座谈会和全省设区市规划局长座谈会。指导南昌、赣州、抚州、吉安、九江市开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开展了吉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论证。五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加快重点区域新型城镇化发展。支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打造南昌核心增长极,编制《环鄱阳湖生态城市群规划》、《南昌大都市区规划》,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支持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草拟了《关于支持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赴赣州调研,广泛深入听取意见和建议,目前正在抓紧修改完善,尽快报请省政府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六是坚持城乡统筹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的《江西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经省政府批准同意,确定了全省第一批44个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含第一批全国特色小镇4个,推荐上报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10个),并召开新闻发布会予以公布,社会反响较好。年内还将启动第二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以及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生态先行,绿色发展;坚持节约集约发展,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坚持统筹协调发展,加快“一群两带三区”等重点区域新型城镇化发展,大力推进中心城市建设,大力培育特色鲜明、产业发展、绿色生态、美丽宜居的特色小镇,不断提高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

(4)针对“督促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通报督办。5月下发《关于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对各地管廊建设情况进行了排名通报,对2017年建设任务开工提出要求。7月,组织开展了包括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在内的综合督查,督促各地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力度。二是发函督办。6月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进展滞后的设区市市政府下发了督办函。三是实地督办。8月初派出督查组对景德镇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进行现场督查。四是调度督办。5月在南昌召开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地加快办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尽早开工建设。6月在南昌召开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调度会,要求各设区市尽快研究出台地下综合管廊管理运营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截至7月底,2017年建设任务已开工8.9公里,开工率17.8%,开工率较去年同期提高了10%,其他城市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进展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景德镇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同时,加强对各地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督查,狠抓开工和进度,确保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5)针对“督促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指导萍乡市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7月在萍乡市举办海绵城市建设论坛。与会专家、学者对海绵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了深入探讨,形成了《海绵城市建设萍乡倡议》,努力推动萍乡市海绵城市建设从试点走向示范。二是抓好南昌、吉安、抚州三个省级海绵城市试点工作的督导和面上工作的指导。7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鹿心社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印发《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省海绵城市建设情况的通报》,对全省各城市海绵城市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排名,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城市进行点名通报。三是总结推广萍乡国家试点经验。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鹿心社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对萍乡市海绵城市试点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7月印发《萍乡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做法和经验》, 在全省推广萍乡市海绵城市建设经验。住建部下发《关于通报2016年度海绵城市试点绩效评价情况的函》,萍乡市在全国第一批试点城市的2016年度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一。下一步,我们将以目标和创新为导向,扎实推进萍乡市海绵城市试点工作。同时,以南昌、吉安、抚州三个省级试点城市为重点,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全省海绵城市建设取得新成效。

2.关于“推进深化改革力度不大”的整改情况

(6)针对“对深化改革工作不够重视”问题。一是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意义,把全面深化改革列入厅党组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二是建立台账。印发了我厅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台账,分三个层面下达了改革任务。三是压实责任。以抓项目的方式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每项改革任务均由厅班子成员牵头,明确责任处室(单位)、落实举措、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等。四是强化督查落实。建立了常态化改革任务调度督察机制,印发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调度督察办法》,对实施调度、督察、督办、谈话的情形和方法程序,以及问责、考核等作出了规定,坚决防止发生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7月厅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全厅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调度专题会议,听取推进改革及其成效的情况汇报,深入分析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全面有效落实深化改革工作的具体要求。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对列入厅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台账的改革项目,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督查调度,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7)针对“2016年省委改革办下达的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修改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任务没有完成”问题。这两项任务均是依据国家部署推进的改革任务,目前国家尚未出台《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修订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住建部要求,各省(市、区)相关政策应待国家政策出台后再制定。为此,一是加强与住建部的沟通联系,跟踪了解国家在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动态。二是积极做好相关前期工作。组织汇编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文件,为下步深化我省住房制度改革提供依据。围绕住房公积金收集、使用、监管、服务等热点难点问题,7月赴吉安、九江等5个设区市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下一步,我们将在国家政策出台后半年内,力争按照有关程序,制定出台我省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公积金制度改革有关规章制度。

(8)针对“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一是积极推动设立省级城市管理执法机构。6月向省编委会报送了《关于设立省级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的请示》,向省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与省编办进行了沟通,省编办表示将认真研究,按程序报批。二是大力推进市县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5月召开了全省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总结推广省级试点城市新余、樟树的经验。召开了全省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调度会,对涉及市、县的七项具体改革工作任务进展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新余、上饶等8个设区市已出台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其他3个设区市将在10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新余市成立了城管巡回法庭,景德镇市推行“公安+城管”联合执法,设立城市警察支队;上饶市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案侦大队增挂“上饶市行政执法保障大队”牌子。三是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配备工作。下发《关于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配备工作的通知》,经省政府批准,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江西省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实施办法》。目前,全省城管执法人员制服胸号等标志标识已实现统一,新余市完成制式服装配发和统一着装工作,其他设区市正在陆续开展制式服装采购工作。四是开展了城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上饶、新余依托市委党校创建城管分校,鹰潭联合市警校开展培训,其中上饶市委党校城管分校系全国首家,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肯定。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各地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督导,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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