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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江苏省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7—2020年)》

2017-10-27 13:5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黑臭水体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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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一是开展合同节水试点和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动企业、单位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二是推进节水型载体建设,强化高耗水工业节水减排技术改造,推广管道及喷滴灌等高效节水农业技术,创建节水型机关(单位)、学校、社区、企业和灌区。三是强化非常规水源利用,推广中水回用、海水淡化、雨水利用。到2020年,全省20%以上县(市、区)建成国家节水型社会达标县,70%以上市、县(市、区)建成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较“十二五”末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万亩以上,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达到18%。(牵头单位:省水利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农委等)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优化产业布局,调高调轻调优调强产业结构,大力开展工业、农业、生活、交通等各类污染源治理,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降低入河湖污染负荷。

1.优化产业结构。一是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二是执行禁止和限制发展的产业、产品目录,严格准入制度,开展纺织染整、化工、造纸、钢铁、电镀及食品制造(味精、啤酒)等重点行业污染专项整治,限制、淘汰落后产能。三是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试点,培育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发展要求的示范工业企业、示范工业园区和示范城市,引导各类开发区开展生态产业园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海洋与渔业局等)

2.加强工业污染治理。一是执行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执行国家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太湖流域执行修订后的地方标准,进一步削减水污染排放。二是加强特征污染物管控,以化工等行业为重点,逐步建立特征污染物监控体系,督促企业自行监测并公开污染物排放情况。三是推进工业企业串联用水和园区(开发区)废污水循环利用,促进废污水“零排放”。 (牵头单位:省环保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水利厅等)

3.加强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一是加强城镇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管网的配套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二是优化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布局,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能力,实施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分质处理,推进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到2020年,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建制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苏南地区规划发展村庄、苏中地区行政村村部所在地村庄、苏北地区规模较大的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三是提高排放标准,有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利用湿地等方式进行生态处理,进一步削减氮、磷等污染物。(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等)

4.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一是全面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节水灌溉和生物防治技术,加快发展循环农业,建立连片生态农业园区,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二是加快建设以节水灌溉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的生态灌区,构建种植业尾水及农田地表径流的生态拦截屏障,实现污染物的有效控制。三是强化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实现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收贮、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严控湖泊网围养殖规模,加大退圩退养还湖力度,推进生态健康养殖。(牵头单位:省农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等)

5.加强水上交通污染治理。一是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所有船舶于2020年底前按照新环保标准完成改造。提高内河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安全和防污染技术标准。二是健全港口码头污水、垃圾存储接收和处置体系,合理布局设置污染物收集点,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三是推进内河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的船型标准化,强化危化品运输船舶的身份识别和动态管控,对港区存储实施动态全过程监控。四是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及多部门联合监管制度。2018年起,运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江苏海事局等)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全面治理河湖“三乱”,消除黑臭水体,清除河湖污染底泥,遏制湖库富营养化,改善滨河湖空间环境质量,满足河湖水功能区要求。

1.全面治理黑臭水体。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长效管理”的技术路线,全面系统治理城市黑臭水体。2017年,南京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各设区市及太湖流域县(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农委等)

2.全面治理河湖“三乱”。一是清理乱占乱建。全面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章设施、废弃物,恢复河湖行蓄水空间。二是打击乱垦乱种。全面清理堤防滩地种植、养殖等违规违法生产活动。三是严惩乱排乱倒。重点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水水源保护区及其输水干线、区域供水水源地及其输水通道、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水域进行排污口整治,打击偷排污水、乱倒垃圾等非法行为。(牵头单位:省水利厅;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海洋与渔业局等)

3.全面治理底泥内源污染。一是根据河湖底泥不同污染类型,采取生态清淤、干河清淤等适宜方式,清除污染底泥,减少河湖内源负荷。到2020年,全省城乡黑臭河道疏浚一遍。二是健全农村河道轮浚机制,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农村生态河网,每年完成农村河道疏浚土方2.5亿立方米。三是妥善处置河道淤泥,严防二次污染,提升淤泥资源化利用水平。(牵头单位:省水利厅;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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