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修复综合政策正文

政策|《江苏省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7—2020年)》

2017-10-27 13:5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黑臭水体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4.全面治理湖库富营养化。一是实施总磷总氮总量控制,对湖泊水库汇水区范围内涉及氮磷排放的园区、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严格监管,禁止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二是减少内源性营养物质负荷,强化蓝藻打捞、生态清淤、生物净化等措施,降低湖泊富营养化指数。三是加强调水引流,促进水体流动,缩短湖库换水周期,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牵头单位:省环保厅、省水利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太湖办、省海洋与渔业局等)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通过沟通水系、涵养水源、退圩还湖、保护湿地等措施,修复河湖生态,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1.实施水系连通。一是按照引得进、流得动、排得出的要求,完善多源互补、蓄泄兼筹的江河湖库连通体系,实现跨流域、跨区域互连互通。二是打通水系连通最后“一公里” ,消除断头河、死湖,逐步恢复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三是完善引流活水工程,充分发挥沿江涵闸趁潮引江能力,促进水体有序流动。(牵头单位:省水利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2.推进退圩还湖工程。重点推进洪泽湖、里下河地区湖泊湖荡、高邮湖、骆马湖等退圩还湖工程,继续实施滆湖、白马湖、长荡湖、固城湖等退圩还湖工程。到2020年,恢复湖泊水域面积不少于100平方公里;实施退渔还湖工程,全省主要湖泊渔业养殖面积压缩到75万亩以内。(牵头单位:省水利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等)

3.推进苏北五大湖群生态保护示范建设。一是开展洪泽湖、骆马湖、高邵湖、白宝湖、里下河湖群等自然资源调查和保护规划修订,划定红线保护范围,明确功能分区与定位。二是开展水生态系统修复,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提升湖泊调蓄洪水、涵养水源、净化环境功能。三是建设五大湖群与骨干河网沿湖沿河生态林带,构建河湖相连、活水长流、山水林田湖相依的苏北生态大廊道,共同形成江淮生态安全屏障。(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配合单位:省环保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林业局等)

4.创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一是加强山丘区小流域生态治理,重点开展宜溧、宁镇扬沿江、盱眙南部、东海赣榆西部等山丘区小流域生态治理,涵养水源,提升水库水质。通过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耕作措施,实施河滨带建设、乡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推广科学施肥、施药等有机种植、生态养殖技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生态清洁小流域出口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以上。二是加强平原地区生态综合整治。以农业生态系统、沟渠生态系统、林草生态系统建设为重点,提升平原清洁产流、自我净化等能力。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不少于200平方公里。到2020年,全省创建75条省级生态清洁型小流域。三是加强湿地、湖荡保护与修复。开展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建设,修复长江、太湖等生态区位特别重要或受严重破坏的自然湿地,发挥河湖生态缓冲带功能。到2020年,修复湿地10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0%以上,沿海滩涂围垦生态用地比例不少于20%。(牵头单位:省水利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林业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等)

5.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一是修复生境。通过人工干预、生物调控、自然恢复等多种措施,修复水生生物栖息地,打通鱼类回游通道,丰富生物多样性。二是增殖放流。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加大长江、太湖、洪泽湖等重点水域珍稀物种和重要经济鱼类的放流力度。三是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坚持在长江、湖泊等渔业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重点加强长江江豚、中华鲟等濒危物种抢救性保护,推进长江流域性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工作,降低捕捞强度,缓解渔业资源衰退趋势。(牵头单位:省海洋与渔业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农委、省林业局等)

(六)加强水文化建设。保护挖掘河湖文化和景观资源,大力传承历史水文化,持续创新现代水文化,不断弘扬优秀水文化,充分彰显特色水文化,丰富河湖文化内涵,形成“爱水、惜水、护水”的良好社会风尚。

1.打造大运河文化带。严格按照世界文化遗产标准,把大运河保护好。加大大运河江苏段本体及周边河湖整治力度,全面提升生态与文化景观建设标准,加快运河沿线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挖掘整理大运河历史文化内涵,实施大运河文脉整理工程,全面保护展示运河沿线核心遗产及相关遗迹,打造一批运河博物馆群。把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纳入水利发展规划,处理好大运河保护与水利建设的关系,新建水利工程与运河文化带有机融合,把大运河江苏段建设成为高颜值的生态长廊、高品味的文化长廊、高效益的经济长廊,使之成为大运河文化带上的样板区和示范段。(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厅、省水利厅;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2.建设水文化载体。实施江苏水利典籍整理与研究工程,研究河湖水系变迁规律,汲取先进治水智慧经验,传承河湖管理保护技术,实现传统水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完成物质与非物质水文化遗产普查,发布省级水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开展水文化遗产解读工程。合理适度建设水利遗址公园、水利博物馆等,为水文化遗产保护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牵头单位:省文化厅、省水利厅;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3.创建水美城乡。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水利风景区、水美乡村、美丽库区幸福家园、特色渔村建设,到2020年,全省70%以上的市、县(市)建成水生态文明城市,高水平建成200个水美乡镇和2000个水美村庄,80%的移民安置村基础设施得到改善,新建“美丽库区幸福家园”和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各55家,建成一批寓教于乐的水情教育基地,营造多样化的滨水空间和水景观,彰显淮北豪迈、沿海奔放、江南婉约的区域河湖文化特色,锻造有江苏特色的人文水景和乡愁记忆。(牵头单位:省水利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等)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黑臭水体查看更多>水生态修复查看更多>水污染防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