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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修复及绿色发展规划 (简本)》

2018-02-22 16:1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修复环境污染治理环境质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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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总体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 “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以 “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城市发展,推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转型跨越战略,以确保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安全为核心,以疏缓资源环境紧约束为突破口,以转变经济发展模式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通过空间管控与优化、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健全环境支撑体系、促进产业循环低碳发展等为重点任务,全面协调长江宜昌段经济发展、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确保生态功能不退化、水土资源不超载、排放总量不突破、准入门槛不降低、环境安全不失控,为建设和谐长江、清洁长江、健康长江、优美长江和安全长江,实现转型发展、绿色发展、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系统修复。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构建坚固的生态安全屏障和水源安全保障体系,积极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和环境质量提升。遵循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内在规律性,以生命共同体为理念保护山水林田湖,恢复多样的生态功能,促进空间均衡,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分区调控,分类管理。分区调控,分级管理。结合不同区域自然生态、流域水系差异,以资源环境生态红线为基础开展生态环境空间分区分级管控,分区域实施引导开发并制定差异化的保护对策。西部 (西北、西南地区)生态屏障区和河流上游源头地区以预防和保护为主,东部 (东北、东南地区)以保护和恢复为主,中部地区以治理和修复为主。底线约束,绿色发展。以生态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优化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结构与空间布局。按照经济发展生态化和生态资源产业化的基本要求,在环境保护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注重绿色发展,促进生态资源保值增值,推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深化改革,示范探索。推动生态环保治理改革创新,将绿色理念贯穿城市建设、发展全过程,策划一批具有科学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工程、任务,努力为长江沿线生态环境修复探索路径、做出示范。

(三)发展定位。

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区:在长江宜昌段探索开展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综合治理、系统修复和科学试验,优化生态保护空间格局,建立生态治理与修复体系,巩固生态系统稳定安全。长江中游水质安全保障区:立足承接上游来水、保护中游水质的使命要求,对 “两江四河”(长江、清江、黄柏河、渔洋河、沮漳河、香溪河)及宜昌城区水体,以流域为单元统筹治理,维护三峡库区及长江中游地区水生态安全。鄂渝沿江绿色崛起新高地:立足宜昌产业资源禀赋,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业态,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构建大生态产业体系,建立绿色的能源资源保障体系。长江生态保护制度改革创新区:建立健全长江大保护的管理领导机制,完善绿色发绩效考核机制,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推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创新生态补偿、流域综合管理机制,探索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建立区域合作机制,增强产业对接,形成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和绿色联动发展经验。

(四)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牢固树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决定生死”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走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加强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以长江干支流为经脉、以山水林田湖为有机整体、江湖关系和谐、生态流量充足、流域水质优良、水土保持有效、生态种类多样的生态安全格局,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自然资源高效利用、生产体系绿色低碳循环、生态制度合理完善,促进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将长江宜昌段建设成为长江流域生态治理和绿色发展的典型示范区域。

阶段性目标:

重点突破阶段:到2020年,生态环境改善和绿色发展的重点领域取得阶段性进展。全面消除地表水劣Ⅴ类水体,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3%以上,城市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立健全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体系;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万元 GDP能耗比2015年降低17%,单位 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达到20.5%,创新驱动取得重大进展,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5%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初步形成规模,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全面建设阶段:到2025年,生态安全屏障巩固,污染防治成效显著,绿色发展水平大幅提升。森林覆盖率达到65.7%以上,长江宜昌段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68.75%以上,中心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90%,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5%;低消耗、低碳排放、低污染的绿色工业发展壮大,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幅提升,万元 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1.5%,单位 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达到25%,生态环境

保护体制机制持续完善。完善提升阶段:到2030年,生态环境状况全面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建立,生态环境更加美好、经济发展更具活力,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逐步形成,在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示范引领和战略支撑作用。

(五)战略方针。

宜昌作为湖北省副中心城市,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也是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生态文明建设的龙头城市和重要支点,具有丰富的生态资源优势。未来10-20年是宜昌建设现代化大城市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城镇化水平快速提升的重要阶段,也是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加剧、开发金山银山与保护绿水青山的 “两难”时期。在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背景下,为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生态系统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提出具有统领全局作用的 “1234”发展战略,具体阐述如下:坚持 “一个中心”:坚决把生态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定不移地走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长江宜昌段是我国长江流域重要的生态敏感区、水土保持重要功能区、长江中下游生态屏障和水环境安全保障源头区,其生态环境直接影响着整个长江流域的生态安全,在长江大保护中地位重要且特殊。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安全,就是保护宜昌社会经济发展的命脉和居民赖以生存的重要条件,必须始终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不松懈。

围绕 “两条主线”: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面临保护和发展的双重挑战,因此必须在生态环境保护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更加注重绿色发展。其中,一条主线是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全面推进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为区域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撑。另一条主线是在当前资源环境紧约束的条件下,全力以赴推进绿色发展、转型跨越,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一手抓问题整改、一手抓转型升级,一手抓旧动能改造、一手抓新动能培育,探索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发展模式与路径,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突出 “三个重点”:从生态功能、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三个方面,立足于解决当前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领域的突出问题,并着眼于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一要坚守生态保护红线,深入推进重大生态工程,从整体上恢复和强化生态服务功能,构建以长江干支流为经脉、以山水林田湖为有机整体的生态安全格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二要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深入推进河流流域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等工程,实施城镇垃圾污水处理、工业污染排放治理等项目,全面提升环境质量;三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动化工等传统产业升级,牢守资源利用上线,加快推进绿色新兴产业发展,构建资源高效利用、绿色低碳的新型产业体系,全力打赢节能减排攻坚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深化 “四项机制”:一是着力建立健全长江大保护的管理领导机制,完善绿色发展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构建有利于绿色发展的决策机制。二是强化生态环保监督执法,完善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完善自然资源管理、生态资源承载约束制度,探索创新流域治理机制,建立全覆盖的 “河湖长制”责任考核制度。三是建立绩效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绩效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奖惩挂钩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推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四是创新跨区域生态环境修复联动与绿色发展合作机制,深入推进区域合作联防联控工作,探索区域产业合作模式,形成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绿色发展成果共享的宝贵经验。

三、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

按照 “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树立底线思维,结合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本底、地形地貌特征以及保护与修复的要求,构建完整的生态安全格局,保护长江宜昌段现有丰富的生态资源,修复矿山、岸线及山体环境,构建长江四季分明的景观格局,打造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大保护的宜昌样本。

(一)构建完整的生态安全格局。

根据区域生态敏感性评价、地质灾害及矿产资源敏感性分析,以长江流域宜昌段范围内 “山、水、林、田、湖”5类自然要素为生态基底,立足区域生态空间结构、生态保护红线布局,构建 “一轴一心,两屏四廊,六核多节点”的生态安全格局。

“一轴”:是指由西北至东南贯穿宜昌全域的长江,是我国重要生态廊道、中华鲟保护区所在地和宜昌主要的饮用水源地。

“一心”:指三峡库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源头,是长江宜昌段生态保育的重要部分,作为 《全国主体功能区划》中三峡库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的核心部分,具有重要的洪水调蓄功能,水环境质量对长江中下游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

“两屏”:是指秦巴山脉-神农架山体组成的西北部山体屏障,以及武陵山脉形成的西南部区域生态屏障,形成 “上控巴蜀,下引荆襄”的整体生态安全屏障。

“四廊”:是指清江、香溪河、沮漳河、黄柏河四条主要河流,承担了生物迁徙廊道、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景观游憩等多重生态服务功能,是区域内重要生态廊道。

“六核”:主要指自然生态核,包括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老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崩尖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万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柴埠溪国家级森林公园、龙门河国家森林公园,着重强调原生态自然环境的保护。

“多节点”:作为重点协调区主要河流生态廊道的外延和补充,散布在 “一轴”、“四廊”之上,是河流生态廊道上重要的生态功能节点,生态敏感性高,是局部生态建设的重点。

(二)实施最严格生态保护措施。

1. 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有效控制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开发强度,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优化开发区域,引导城市集约紧凑、绿色低碳发展。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和强制约束作用,完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生态环境承载力调控、环境质量底线控制、战略环评与规划环评刚性约束等环境引导和管控要求。

全面实施 《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 (2013-2030)》,实施生态环境空间分区分级管控,贯彻落实水环境质量红线区、大气环境质量红线区及生态保护红线区空间用途管制,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48.83%。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落地工作,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按照逐年 “减量”的原则,

重点清退生态功能红线内的采矿用地,2025年前完成长江宜昌段采矿用地清退346.5公顷,清退率达46%以上;2030年前完成采矿用地清退400.6公顷,清退率达100%。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管,严密监控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破坏活动。

2. 实施山体分级保护和受损山体修复。

以长江宜昌段城市中心区域沿线为重点,遵循 “大山为屏、中山为园、小山成链”的原则,划定长江流域宜昌段中心城区山体保护线,实施山体分级保护。根据山体在城市山水格局中的作用、山体规模、整体景观及山体受损程度等,将自然山体分为强制性保护山体、重点保护山体和一般保护山体,制定分级保护管理标准体系。依托山体建设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和森林公园,重点保护西陵后山-磨基山、龙盘湖-观音山、善溪冲-艾家店等城市绿楔、西陵后山和猇亭后山等城市绿心、绿环,严格控制开发建设。严格保护长江两岸现有自然山体尤其是临江山体,对被破坏且不能自我恢复的山体,根据其受损情况,采取相应的修坡整形、矿坑回填等工程措施,解决受损山体的安全隐患,恢复山体自然形态。保护山体原有植被,种植乡土、适生植物,重建山体植被群落。

3.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构建五峰、长阳、兴山部分地区及大老岭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育区,完善长阳崩尖子、后河等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提升管理能力,推动兴山万朝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创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熊渡保护区、九畹溪和泗溪保护区、升坪保护区升级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严格落实国家对中华鲟的保护要求。加快推进五峰珍稀濒危树种培育繁殖项目及兰科植物原生境保护区建设。开展长江流域人工种群野化放归试点示范。推进三峡植物园生态公民教育基地建设,打造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示范基地。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立自然保护区 “天地一体化”动态监测体系。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监测与生态影响评价,对造成重大生态危害的外来入侵物种开展治理和清除工作。

4.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

健全县级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进一步扩大天然林停伐管护范围。推进西陵峡口森林公园、石板森林公园、猇亭六泉湖生态公园等8个森林公园提档升级。开展秭归国家森林公园、宜都帽子尖国家生态公园、夷陵西塞国国家森林公园等生态保护建设,确保2020-2030年期间,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持在 65.7% 左右,森林蓄积量提升至8200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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