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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 推进环境监测跨越发展

2014-12-01 09:54来源:中国环境报关键词:环境监测新环保法监测数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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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环境监测预警机制,满足环境管理与决策需求

加强环境预警监测,提高说清潜在的环境风险、准确预测各类环境问题的能力,有力支撑环境管理科学决策。要提升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能力,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应当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构建一套及时搜集和发现环境污染信息、并对搜集到的信息进行快速分析处理、对环境污染的可能性做出准确预测和判断的机制。特别是要对大气、水等与群众生活和健康密切相关的环境介质加强预警监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要在2015年全面建成大气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发布监测预警信息。此外,要建立科学的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准确评价环保目标责任制以及各项污染物减排措施完成情况,对地区环境质量进行科学验证和评估,及时跟踪污染源各类污染物排放的变化情况,准确预警和及时应对各类环境突发事件。

(四)明确政府和社会监测机构责任,稳步推进环境监测社会化

要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环境监测,规范社会监测机构行为,推动监测服务社会化良性发展,使之成为政府环境监测力量的重要补充。要优化环境监测总体格局,科学界定政府环境监测职能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服务范围,明确政府购买监测服务的方式和质量标准,研究制定环境监测服务价格目录。要规范环境监测服务市场准入,明确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的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实行环境监测服务机构名录管理,不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服务水平。政府环保部门要加强环境监测服务质量监管,明确监管职责,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强化对违法违规的社会监测机构的责任追究。

(五)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监测系统要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大力宣传新环保法有关环境监测的新规定、新要求,进一步增强监测相关机构和人员的法制观念与守法意识,引导人民群众正确理解环境监测工作。环境监测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新环保法,全面提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要加强对从事环境监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宣传与培训,引导社会监测机构诚信经营,依法提供监测服务,推动建立规范统一、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环境监测服务格局。

新环保法的实施为环境监测事业实现跨越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和良好契机,全国环境监测系统要以深入贯彻实施新环保法为新起点,不断创新管理,强化业务和技术能力,积极构建和主动实践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四梁八柱”,为建设美丽中国、推动环境管理战略转型做出新的贡献。

原标题: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 推进环境监测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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