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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蓝”倒逼中国环境治理模式破题

2015-01-04 08:45来源:21世纪数字报作者:王尔德关键词:新环保法环境治理APEC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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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期间的“APEC蓝”,如惊鸿一瞥。

“我们希望惊艳国人的‘APEC蓝’并非昙花一现。但我们必须清楚‘APEC蓝’的出现是在非常时期采取非常规手段的结果。”中国环科院副院长柴发合对分析,如果希望“APEC蓝”可以持续,就必须在环境治理的体制机制上做出深刻改革。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中后期,现在面临着大气、水和土壤环境风险的集中爆发。因此,环境治理模式的尽早破题,对确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至关重要。

如何“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如何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是环保治理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

新环保法明确提出,要从过去的‘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到‘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一位地方环保官员对分析,但这只是法律条文上的表述,实际中能否真正做到这一点,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

“以促增长为主要职责的政府体制使环境保护往往让位于经济增长。由于经济增长的需要促使地方政府逐步演化为重要的投资主体和经营主体。长期以来,招商引资、加快GDP增长既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能,也是对其负责人政绩考核、职位晋升的主要影响因素。”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王玉庆对分析。

王玉庆认为,“这种观念和制度导向反映在体制安排上,则是环保部门的授权及能力有限。在政府各部门职能配置中,环保部门长期以来不是政府组成部门,处在明显的弱势地位,难以形成独立监管的体制机制,不能正常履行法律规定的管理职责。”

在王玉庆看来,对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决策权力的综合经济部门所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长期不明确,即使有这方面的职能,在其内部也未受到重视,没能有效发挥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和协调职能。

为此,王玉庆建议,国务院应通过制定新的政府部门“三定”方案(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特别是综合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的职能,促使其履行主要职能时,切实做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应将一届地方政府任期内环境质量改善作为其政绩考核的硬约束。定期组织第三方对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地方政府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结果公开。

“尽管现在的综合管理部门如发改委、财政部等,其‘三定’方案中具体业务司、局的职责中会涉及到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但是在其整体职责定位中缺少这部门内容,建议应尽快明确,并要求其在履行主要职责时把环境保护作为决策的主要依据之一。”王玉庆解释。

原标题:“APEC蓝”倒逼中国环境治理模式破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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