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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环境污染受害者取证“几乎不可能完成”

2015-04-14 08:36来源:法制日报作者:潘从武关键词:环保法环境公益诉讼环境违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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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保护环境

要将“有牙齿”的环保法变得更锋利,单靠环保部门、法院、民间环保组织等还不够,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被提上日程。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就这项制度如何在新疆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郭连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今年,新疆检察机关将针对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对严重侵害公众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必要时提起公益诉讼,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今年3月17日乌市中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该院新闻发言人潘多栋表示,乌市两级法院现着手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大合议庭,配备5至7位骨干法官,邀请具有环保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重点审理资源开发领域案件。

潘多栋说,今后乌市两级法院在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以及影响重大、疑难复杂环境纠纷案件时,将主动邀请环保部门介入,逐步建立环境保护纠纷联动执法机制。

潘多栋坦言,环境公益诉讼对法院审判工作来说,还是一个全新课题,法院将加强与环保等部门的联络沟通,建立起环境保护联动执法机制,加大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力度,依法处理好资源开发领域的矛盾纠纷,严厉打击违法排污等环境污染刑事犯罪。从审判角度,将探索新类型环境保护、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和公益诉讼审理方式。

如何让环保法成为“杀手锏”,通过“以法治污”的理念,以环保公益诉讼方式维护洁净的天空?采访中,有法官表示,利用法治理念与司法制度,让污染企业知疼、知怕、知改,对头顶上的蓝天心存敬畏,公众的环境权益才能真正得到尊重与保障,才能真正回应群众对环境改善的渴求与呼声。

原标题:法官:一些环境污染受害者取证“几乎不可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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