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察报道正文

九成人期待新环保法“动真格”

2015-05-04 15:43来源:《小康》杂志中国全面小康研究中心作者:刘建华关键词:环境污染环保法非法排污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几个月前,记者跟随广州市环保执法人员前往番禺非法电镀厂执法,亲眼见证了“执法人员屡屡无法进入工厂”的尴尬与无奈。

当天,执法人员抵达现场时,发现厂门刚好打开,便立刻给当地公安打电话请求协助。随后,执法人员进入工厂内部,发现该厂涉嫌严重违法排放含重金属以及有毒物质废水,但工人以及工厂负责人并不把执法人员放在眼里,一问三不知,也不多说话,而是穿着拖鞋陆续从执法人员眼皮子底下大摇大摆地走了。当警察赶到现场时,现场已经一个人都没有了。对此,执法人员也很无奈,因为他们并不能“扣人”。

今年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广东省委副主委、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陈敏表示,佛山顺德、南海设立了环保警察,对于强化执法、解决执法难问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各地可以推广佛山这种做法。10日,广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透露,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广州今年拟成立环保警察。

近年来广东各地都在探索“环保警察”的执法模式。2014年佛山市顺德区、汕头市潮阳区、肇庆市先后组建了环境犯罪侦查专业队伍。

其实,设立环保警察是为了解决中国环保执法力度薄弱的问题。在这方面,广州曾多次受到质疑。去年,广州市“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怀疑广州市环保局没有对大型央企、省属企业执法过,而广州市环保局负责人明确表示,不但有处罚而且都是“顶格罚”,只不过“顶格罚”也只能罚款10万元。对央企而言,这基本上起不到约束作用。“2015中国生态小康指数”调查显示,37.9%的受访者认为,在法律面前,一些企业仍以身试法的原因在于“环境污染违法成本太低”。

据了解,目前广州设立环保警察的方案已经制定完成,上报市政府等待审批,在具体做法上可能会与佛山等地有所不同。

“要打击犯罪,但也要保护当事人的权利,要有个合理的度。”在广州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看来,新《环保法》的出台有利于支撑“环保警察”执法模式。

周永章认为,“环境污染的案件特点就是证据一过时间就不容易保留,很容易被破坏,因此,公安、环保联合办案机制显得尤为迫切”。在他看来,“污染环境的企业一般都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投机分子,以往污染环境罚点钱就完事了,现在警察加入就不一样了。这意味着可能要坐牢,大大增加了违法成本,提升了对环境污染者的震慑力”。

前年,“两高”对环境犯罪的司法解释出台,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显著加大,此后半年内,公安部门立案侦办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达247起,是过去10年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总和。去年,全国各级环保部门累计已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851件。今年随着新《环保法》的出台,打击环境违法的力度更是在不断加大。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已有5个省在省一级层面成立了“环保警察”队伍。

据环保部环境监察局行政执法处罚处处长姬钢介绍,目前全国真正在省一级层面成立“环保警察”的有浙江、辽宁、河北、山东、贵州五个省,但地级市层面成立的就多得多了。在日常机制方面,姬钢表示,浙江和山东淄博做得较为突出,公安、环保、法院、检察院四个部门衔接密切,职责分工非常具体,操作性强。此外,在很多地方,是公安部门派一个人常驻环保部门,便于更迅速出警。“在基层,两家合作的密切程度可以很高。公安环保部门合作打击环境犯罪已成为新趋势。”

原标题:九成人期待新环保法“动真格”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环境污染查看更多>环保法查看更多>非法排污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