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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救赎】中石油长庆油田的环保之争

2015-08-26 08:06来源:能源杂志微信作者:闫笑炜关键词:新环保法环保制度生态环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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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人流传,这里曾经山川秀美,成吉思汗迷恋此处的风光,留下遗言,愿死后葬于此处。不过,随着气田的开发,这里很难让人再想起当年的景象,取而代之的是戈壁中无处不在的钻机。

2013年8月26日,乌审旗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嘎鲁图镇人民政府接到当地牧民举报称,由于暴雨导致长庆气田苏5-15-27AH气井泥浆坑中的泥浆外溢到周围草场和湖中,引发大量牧民的羊群死亡。

泥浆亦叫钻井液,被喻为钻井的血液,主要作用是把岩屑从井底携带至地面。泥浆中含有大量重金属、油类膨润土、碱和化合物,又具有流动性的特征,是油井重要污染物。

一般来说,泥浆净化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但由于油田钻井过于分散,集中式污水厂处理泥浆会造成大量的运输成本,油田对泥浆处理的积极性普遍不高,主要采用挖坑堆砌的方式,也就是利用所谓的泥浆坑,将泥浆堆放到那里。

由于泥浆可流动性强,这种方式留下了巨大的环保隐患。乌审旗的死羊事件只是泥浆引发的环保事件的一个缩影。长庆油田与地方政府之间近年来的纷争不断,有些纷争甚至持续数年之久,其拉锯战持续时间、涉及金额在全国都十分罕见。

2011年初,陕西省榆林市水土保持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榆林市水土站”)要求长庆油田对2009年所拖欠的水土流失费1.29亿元。据悉,2010年发布的《水土保持法》中,除了规定“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之外,并没有“水土流失补偿费”一说。榆林市水土保持监督总站的“水土流失补偿费用”来自于2009年《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陕西省在当年是较早出台地方管理办法的省份。在陕北地区,长庆油田活动区域的水土流失补偿费是每吨原油30元,照这样统计,长庆油田每年需缴纳水土流失补偿费3亿元左右。

这引发了长庆油田与榆林市水土站就“水土流失补偿费”持续数年之久的拉锯战。双方多次为费用的核算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这场拉锯战一直持续到2013年上旬,长庆油田仍未缴纳这笔费用。按照每年3亿元的统计标准,加上逾1.1亿元的滞纳金,到2012年,长庆油田拖欠的水土流失补偿费“滚雪球”似的达到了8.5亿元。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对《能源》记者说:“且不论榆林市与长庆油田孰是孰非,归根到底还是中国这些环保法规缺乏可操作性,例如,政策规定说油田开采过后要将当地生态恢复,具体怎么操作?恢复到什么程度?谁来评?过去立法都有缺失,间接导致了长庆油田与地方政府间的环保拉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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