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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遭遇尴尬 绿发会被指“与环保无关”

2015-09-11 18:59来源:九派新闻作者:邵克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新环保法绿发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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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向九派新闻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7月底,全国依据新《环保法》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共23起被立案受理。其中一起已经调解结案,一起一审开庭审理结束,一起裁定不予受理。环境公益诉讼现状仍然堪忧,诸如中国绿发会的遭遇还是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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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倡导部总监葛枫:

在当下环境公益诉讼发展态势下,从原告主体来说,并未有原来预计的那么多。新《环保法》刚刚通过时有媒体称全国大概有700家社会组织有诉讼主体资格。但据自然之友不完全统计,符合新《环保法》要去的民间环保组织非常少,大概有十余家,而有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意愿的更少。

从地域分布来说,大部分地区还处于赶往和犹豫不前的态势,这需要当地政府和司法系统对环境公益诉讼持开放态度,在实践中积累审判经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公益诉讼的案例并没有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大量涌现,对诉讼案件,地方法院不立案、地方政府不执法现象较为普遍,新《环保法》权威性不够。

环境审判改革面临相关人员专业性欠缺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资源环境审判庭的法官都是从民事庭转岗过来的,没有专门从事资源环境审判的。

此外,在法律等级上,新《环保法》并不高于《农业法》、《林业法》等专项法律。这使得新《环保法》只能起到指导、补充的作用。

若不能确保新《环保法》的权威性,其部分规定将会被逐渐架空,乃至最后形同虚设。

若不理顺上述体制和机制方面的问题,新《环保法》将会陷于存之无用、弃之可惜的状态,从而破坏法治的尊严。

原标题:环保公益诉讼遭遇尴尬|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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